恋爱不过是场高烧
思念是紧接着好不了的咳。
小学在课本里就学到过“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暗暗下定决心,此生绝不沉迷爱情,只做自己的星辰。看到别的女孩为爱感伤,轻嘲:渣男,也值?
直到遇见他,忧郁的眼眸和幽默谈吐的矛盾结合,让人心疼又忍不住靠近。爱打篮球,会做饭,贴心,固执,专注,体重一百八仍然可爱,我用一切完美的眼光去看待他的不完美。
遇到他那年,我大二。在学校附近超市兼职,他是合伙股东,和我同龄。年少轻狂,初生牛犊不怕虎,早早辍学创业。那时的我还是眼中充满笑容的无知小丫头,只知道他来了就飞奔跑过去。被店里其他人嘲笑:又来找他?轻哼一声也不理会。那时他看着我的眼光充满怜爱,分不清是对妹妹还是爱人。我鼓足勇气向他告白,然后为他的拒绝哭了一整夜。他说:要是在一起,我会控制不住自己,我会想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你,可很多事我做不到,我会觉得我很窝囊,懦弱。我想你可以对我一直有好的印象。对于你,是我的一种寄托,很重要的那种。至少你是阳光,让我能感受微风拂面的那种惬意。
于是,将爱意化作陪伴,继续守护着他。
半年后,他和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轻笑:不是说你现在配不上我吗?他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我不管,我只知道此刻想和你在一起。
他牵起我的手,掌心冰冰凉凉的,在炎热的夏季里格外舒服,我们都以为会这样牵着手走一辈子。
那天算是第一次约会,考完试放暑假的我和他一起去了万达,第一次以情侣的身份吃了胖哥俩,还有哈根达斯。他说,你知道哈根达斯是什么意思吗?爱她就要带她去吃哈根达斯。美食的味道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两个人害羞的面庞。
然后他告诉我,家里有急事,下午的飞机。现在必须得走了,原本约好的晚上看夜景也只好作罢,心里失落也只好说你快去吧。两个人拥抱,告别,看着他的背影离去,期待暑假结束见面。
或许一切都是注定的,爱情的开始就带着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