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旧事
当年,我回母校,偶遇黄凌同学。我们一边聊一边走路,刚入大门不远,突然涌出一大帮人,把我们按住。然后其中一个,向我们出示了警察证。我看了,心中稍安。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这样一回事,老同学的身份证丢了,被人捡了,在外省作案。我们遭遇了无妄之灾。
我还好,只是被问了有没有跟老同学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而老同学那边,他单位的同事,来了整整满屋的人,给他证明,还要写笔录的。看来,最少一个大餐是不能免的。
最后,很晚了,才搞定所有流程,还是警察把我们送回住所,各自的。
从这件事中,可能有很多人认为,保管好身份证很重要。然而,在这件事中,我却有另一个认知。或许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跟老同学,一起同学几年,可以说是知其人,知其人品性格,可以说是知根知底,跟他行走在一起,并不用害怕什么,担心什么,那是响当当的人格保证。
如果,当时和我一起走路的是来历不明的人,只怕我不会那么容易脱身事外,至少不会有什么礼待。
可能有人说,你不犯事,身正不怕影子斜,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吧,你的担心夸大了吧!
是吗?但我看历史上,只因跟妄人走得近,而遭遇无端之祸的,多不胜数,或身败名裂,或玉石俱焚,最差的也是从此中落了。
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整天跟小人厮混在一起,君子们看到了,会怎么想,会怎么看待,只怕会拒之千里之外吧。
所以说,应该多结交,多亲近那些光明磊落的人,而常常疏远那些阴暗的人。本应如此,因为择交者不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