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毛姆的《人性的枷锁》这本毛姆的自传体小说后,特别想进一步了解毛姆,所以,又找来毛姆的另一本书《毛姆读书随笔》接着读。
这本书中毛姆推荐了他觉得特别值得一看的书籍,其中就有一本是《摩尔·弗兰德斯》,他这样写道:我首先要推荐笛福所写的《摩尔·弗兰德斯》,英文作家里面,他描写得最逼真。读这本书的感觉就像在读一份报告,而没有读小说的感觉。你会有这样的错觉:书中的人物所说的话,都出自他们自己之口。他们的所有行为都合乎情理,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人会质疑他们是否真会那样做。
《摩尔·弗兰德斯》不是通篇都在讲道德,这本书有点杂乱,有点粗俗,也有点残酷,英国人骨子里那种坚韧的特质,《摩尔·弗兰德斯》也拥有。
笛福缺乏想象力,同时也缺少幽默感,所幸的是他的人生经历非常丰富。他总能敏锐地察觉到一些突发事件,并且细节描写很出色,他可是一名优秀的记者。读者像是被人推着走,可以走到小马路上并随时开溜,而不会出现一股无力反抗的力量令读者欲罢不能,因为在他的故事中找不到高潮部分,也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公式。
当你已经看了几百页差别不大的故事以后,可能会有厌烦的感觉,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可以随时把书丢在一边。不过我很想看到作者使女主角痛改前非的过程,因此更愿意始终与作者在一起,直到看完这本书。
读大学的时候,英美文学里总是会不停的提到笛福,他是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丰富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的“小说之父”,“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父”,“英国报纸之父"和“现代新闻业之父”等。尤其是他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
当时在英美文学老师的推荐下也看了这部作品,但是当时因为是看的英文原版,所以几乎是稀里糊涂的看完了,对整部作品并没有太多的理解。只记得乐观又勇敢的鲁滨逊通过努力,靠智慧和勇气战胜了困难,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
就着毛姆对《摩尔·弗兰德斯》的推荐,再加上对作者笛福的再读提起,于是我马上下载这本书读起来。
我用了差不多近一周的业余时间读完这本书,整个读书的过程都是心绪跌宕起伏,有好几次都对女主又恨又气。比如,她明明爱着哥哥,却嫁给了弟弟,虽然她也有很不得已的原因。她明明答应给她保管钱的那个人离婚就嫁给他,可是他还是很快的就嫁给了一个看起来更有钱的人。
后来,她在贫困交加的时候变成了贼,甚至后来她变得麻木不仁,及时在完全不用再去做贼也可以过得很好的时候,她还是继续作者这个职业,没有任何的同情心和自责感。
读完这本书后,我总是在想,钱真的那么重要吗?钱为什么就具有那样致命的力量呢?这一整本书,摩尔·弗兰德斯的一生都是围着钱而起伏跌宕,也是钱牵引着她的每一个决定。
她的每一次婚姻都是因为钱而做出的决定,同样的,别人娶她也是要看的她的钱。所以,她总是把自己打扮的像一个阔妇,然后再遇见下一个目标。她的一生都在为钱而扮演不同的角色,真的是莫大的悲哀。
其实,认真想想,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何尝不是处处都是摩尔·弗兰克斯的境遇呢?我不也常常在说,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字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钱”。
都说,钱不钱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万万不能的。记得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我从小就染上了“自卑”的毛病,而是三十多年后的我依然没能治好这个毛病。我的初恋也是因为穷,那时候我正上高中,连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所以,在你都无法生活下去的时候,有一个钟情与你的人主动靠近你帮助你时,无论你是谁都难以抗拒。毕竟,活下去比骄傲的挨冻受饿要实在。
所以,那时候我就在不该恋爱的年纪恋爱了。后来,我遇到了一个让自己动心的男子,而是他也特别倾心与我,在很多外力的推动下我接受了他的追求,可是,我还是因为“穷”选择了离开他,因为我跟他恋爱后才发现他家境跟我一样一贫如洗。当时,他爸爸癌症晚期,家里有一个姐姐已经出嫁,但是还有一个读书的妹妹和一个 生有残疾的弟弟。想到我这样一个被贫困折磨的几尽奔溃的人跟他一起,就算再爱也不会幸福,毕竟,平贱夫妻百事哀。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虽然也于心不忍,也伤心痛苦,到这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决定。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但是我能怎么办呢?如若你也经历过我小时候因为贫困留下的伤疤,你一定会原谅我的选择,至少不会再责备我的无情。
有时候,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伤口撒盐和雪上加霜。我原本因为贫困而几乎奔溃,可是,病魔却对我一直是阴魂不散。从初一开始到大学毕业,我几乎都是在于贫苦抗争的同时,也一直在于病魔做斗争。也是因为病魔缠身,我的整个求学生涯都是断断续续的
。
那年刚进大一,我因为生病休学,就一个人到另一座城市一边打工一边治病。谁也不会雇一个生病的人,所以,那一年我都是以一个健康的身份上班,闲暇时间和下班后,我才悄悄的当一个病人吃药打针。那种痛苦真的是刻骨铭心的伤,尽管我现在的我早已经恢复了健康,可是那段流浪的岁月留给自己的伤害是永生永世的难以描摹。在那段日子里,有一个人也愿意关心和保护我,当然我也知道他肯定是心怀不轨,看我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女孩,周围没有一个熟悉的人的关心和保护,所以他可以趁机占我便宜。他不仅有家室还有两个孩子,尽管他用尽方法证明他是爱我的,愿意为我放弃所有,但是我还是在这段令人不齿的感情里受到的伤害,又或者说是应有的报应。我其实比谁都清楚,我不能做违背道德的事情,可是当时的我不仅仅是孤立无援,更是疾病缠身,我需要用这一份不高的收入来维持生活,更需要这一份收入来为自己打针输液。同时,我也知道还有另外的几个男人也盯上可我,就算我逃出了他的魔掌,也逃不出其他人的纠缠,所以我与其选择的是感情,还不如说选择的是保护,选择的是我要活下去……
再后来,我大学快毕业了,我心里有千万种念头要考研,我也为之付出了很多很多的努力。为考研辛苦的准备了近一年的时间,可是后来因为哥哥的一句话而改变。他说:考研考研,考个什么研啊?不赶紧出来找工作。我想想也是,虽然大学期间的学费是贷款的,其他花费基本上都是自己辛苦挣的,但是如果我真的考上了研究生,那至少还有三四年不能挣钱,就算我不需要家人为我掏钱供养,可是我没有办法挣钱支持家里,所以这也是一种不应该。于是,我果断的放弃了考研这个伟大的蓝图。这一次,又是因为“穷”字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每一次想到这个决定,我依然会心酸不已。所以,我现在手机上依然大大的写着:不甘心,怎么去平凡。
再后来,工作了,作为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子,也就还考虑嫁给谁了。我还是比较幸运的,身边一直都有着几个追求者,可是迫于现实,我跟嫂子把那几个追求的人都一一列出来进行审判,看谁更符合我的标准。用我嫂子的话来说就是:务必找一个条件稍好的,这样你就要少吃很多苦,少操很多心,她嫁给我哥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说她当初就是只嫁给了爱情,结果她也因为自己当初的固执吃了不少苦头,当然有她这个经验丰富的导师指导,我就理所当然的选了一个最佳搭档,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公。嫁给他不是不幸福,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再一次因为穷嫁给了现实。
穷啊穷,真是一个要人命的字。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不管是小说还是现实,对于真理总是有着吃惊的不谋而合之处。所以,对于主人公摩尔·弗兰克斯我是一边读一边对她充满憎恨和刺责,一边又对她充满着理解和同情。在一切的好贵面前,活下去才是最伟大的。如果一个人连吃饱都成问题,你跟她谈什么高贵优雅简直就是可笑。谁不想好贵优雅幸福的活着,过着有人宠有人疼的日子,谁都可以趾高气扬。所以,当我们看到自己难以理解的别人时,不要急着下评论,因为谁也不知道别人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许她才刚刚逃离生死,或许她正处于奔溃的边缘,你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将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生活于谁都不容易。对谁,我们都应该多一分宽容,给这个不太温暖的人间撒下爱的种子。
虽然,摩尔·弗兰克斯很多次说她自己就应该千刀万剐,因为她的犯过得错,她说她几乎是无恶不作。她40年来所走过的罪恶历程错综复杂,我她曾经卖淫、通奸、乱伦、撒谎和盗窃,总之从大约18岁开始到60岁她除了杀人和叛国外无恶不作。她被关进新门监狱里时,她说:“如今我深深陷入被惩罚的痛苦中,可耻的死神已来到门口,而我对自己的处境已漠不关心,丝毫没想到上天或地狱,不管怎样我只是被轻轻碰了一下,仿佛微微觉得有点疼痛,之后这种感觉就消失了。我既没有勇气恳求上帝宽恕,也的确连想都没想到这点。我认为,在这样简短的描述中我让人们看到了世上最为深重的不幸”。 尽管如她所说的那样罪不可赦,但幸运的是她最后还是得到了平静和幸福。尽管在她七十多岁的时候来来临,但终究还是到来了。这我为她无比的高兴。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似乎对生活有了更深的领悟,但同时我心底多了一丝丝悲凉。只愿这个世界,温暖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