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新征程上,基层治理既面临难得机遇,也要应对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加成熟的治理体系、更加高超的治理能力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我国基层治理不断展现新面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基层社会基础。
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因地制宜进行创新和探索,创建完善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创新和完善,不断回应社会变化对基层治理提出的新要求,不断解决新问题,基层社会的共识和力量不断凝聚,维护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逐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创新治理方式,激发治理活力,依托“两会一团”、“干群夜谈会”等交流平台,形成村规民约,把道德内容纳入各类自治规则;在基层治理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进一步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法治保障和德治教化作用,努力画好基层社会共治同心圆。
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进审批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差异化需要,使社区成为多种便民服务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的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共同努力,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途径,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性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全面激发基层治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