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决定回乡下住住,城市里的雾霾,让他几乎一个月没见到蓝天了,反正在城里也是一个人。村庄里的乡亲看着多年不见的他,很是新奇,找人翻新了老屋,也就安顿下来了。
小志也不小了,在单位退休前,已经当了多年的老志,一回到家乡,好像名字也自然回到年轻的时候了,“恩,是小志回来了”,村里人也这么说。
小时候,小志的调皮在村里可是数得着,村里谁的牛羊被从栏里放出来了,谁的鸡鸭被撵得四处飞奔,不用找别人。他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名叫“大黑”的狗,这只狗和小志是同一年出生的,光亮的皮毛和有神的眼睛,让它看起来很有些力量。对别人很凶,对小志体贴着呢,骑着赶着拖着,毫无怨言。几次因为咬人,娘想把“大黑”送走,他都哭闹着留下了。狗的消失是因为一次城里客人的造访,再出现已经是桌上的一餐美味,哭红了眼睛的小志从此不吃狗肉,并且不能提狗这个字,否则呕吐得厉害。他想以后专门保护动物,如果有这样的专业的话。
小志的学习很优秀,也成了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离开了村庄到了大都市,除了年轻拼搏的心,一无所有。
小志毕业后有了不错的工作,虽然是在基层,但大学里清纯的女孩变成了他的妻子,又过了一年他有了自己的儿子,他仿佛一下子拥有了很多。让妻子和儿子都幸福,那就是自己的快乐。
也有些新的东西填充到生活里来,他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自由,可以去决定很多事,缤纷的礼物和妩媚的笑容时常在眼前晃来晃去,让他有些晕;他向外推啊也推不掉,慢慢也就不用推了,那不就是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吗?小志想,别人都如此,我不能免俗。他好像一下子拥有了更多,而且是以前没想过的,原来世界真这么美,自己从来不知道;他觉得充实而富有。只是有一次跟领导应酬,领导点了花江狗肉,他忍者呕吐,吃下去的一筷子,让他难受了整一夜。
后来小志管很多人了,整个部门都归他。躲不过去的会议和饭局,职位代替了名字被人称呼着,见得最多的是笑弯的眼睛和前倾的身姿。心的某个部分变得坚硬起来,某次吃饭时有人提议吃猴脑,小志也只是在猴子的头盖骨被揭开时心里跳了一下,随即也就安心了下来,还好,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吃到,但说起来味道并不好吃。小志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他的。
退休了,妻子去照顾在国外生活的儿子,自己一个人,身体也还健壮,终于可以安静下来了,做些自己喜欢的事,但却更难了。生活里注视的眼光仿佛都消失了,但不知为何心理空空地,说不出来。
当小志一个人,坐在家乡的院子里,蓝天白云下的日子,恍惚间好像妈妈在厨房里呼唤:“小志,开饭了,快去洗手”。有一条大黑狗,安静地趴在脚下,像极了小时候。小志轻轻问自己:“我有啥,哪些是属于我的呢”。
村子里的风有些凉,带走了那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