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人类文化的演化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人类社会普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即市场交易和政治上的合作。合作被认为是在其他物种中不多见的一种现象,非血缘关系的群体之间的合作,几乎仅见于人类社会,这是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Vernon Smith的一个看法。这一看法为大量的研究所证实。
普遍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形式可分为三个部分——“自私的基因”,亲缘利他主义,非亲缘关系的合作。“自私的基因”意指人类大都具有利己的倾向,每个人都有自我保存的本能。亲缘利他主义则指具有血缘关系之间的个体的利他倾向,比如母亲为了挽救儿子的性命,捐赠骨髓等,虽然这样的做法往往不利己,甚至可能损害自身利益,但亲缘关系让双方达成一种近似“利益共同体”的关系。然而,社会中最广泛存在的非亲缘关系间的合作一直是缺乏合理的解释。
最近,有学者试图构建一个具有更广泛解释力的理论。他们提出一个概念,叫strong reciprocity(强对等性)。在作者的理论框架中,存在着三种类型的人。第一种人是纯粹的合作者,他一味地合作,而不问对方是否背叛他。第二种人是自私的人,他们是机会主义者,千方百计诱导你与其合作,然后争取一切机会首先出卖你。第三种行为类型,就是强对等行为,它的定义是这样的:当我见到了或者我体验到了背叛我的合作行为的行为的时候,我就要惩罚这种行为,哪怕这种行为降低了我个人的适存度。文章还论证了强对等主义者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取决于执行正义所支付的成本以及背叛合作所支付的成本。
生活中人们的交往并不总是十分和谐的,每个人都是如此不同以至于很多时候我们都不得不相互妥协,或是fake feelings,从而达成合作。这类似于降低自身的适存度,从而达成与他人的一致。然而,虚情未必假意。
现在,我们时常可以发现在虚拟空间中卖萌的现象。卖萌的行为可以解读为一种对自身品质的夸耀或是掩饰。如果是对自身真实品质的夸耀,那么首先我们就必须证明“萌”是一种可以通过主观积极表现来吸引他人注意力的品质,或是一种如蒯因所论“可观测品质”,即这种品质必须具有主体间的客观意义,它必须可重复、可观测,变成其他人可以检验并认同的品质。
在各色人群中,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品质,在人群中具有足够高的辨识度,同时具有“可观测”的特性呢?遗憾的是,很多时候,多数人对于同一行为往往持有不同看法,且难以达成共识。更一般的情况是,人们对“萌”的认识是基于自身兴趣爱好等因素得出的,(一个痴迷动漫的宅男和一个对动漫一无所知的人会对二次元有着相同的看法吗?十分困难,这样的事物显然不同于人类普遍认同的价值诸如真、善、美,而近乎兴趣爱好,具有某种任意性)因而其道德基础具有任意性,更不必说在人群中达到足够高的辨识度。
这并不是说,它不为人们所认可,而是,它并不包含人类所认可的最本质的一些价值因素。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林黛玉,因此,林黛玉的形象并不能够成为一种抽象化的品质,或是标准,然而,这样一个事实并不能否认林黛玉的部分特点是为大家所公认的。
由此,我们可以更有理由地认为,不论你是否愿意承认,“卖萌”更倾向于是一种对自身品质的掩饰,转移他人的注意力,掩饰自身的不足。同时,我们业已论证“萌”并不算是一种可以通过积极地自我推销从而吸引他人的品质。故“卖萌”可以说是虚情的经典例子。
然而虚情只是一种现象,而这背后的动机常常为人们所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