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公共政策關係到某些領導人或官僚應該做什麼或不做什麽。
但是,如果法律和政府受到誤導,決策權就落在了公民身上。 他們必須決定是堅持還是退縮,大聲疾呼或者保持沉默。這就是言論自由的寶貴。
想像一下以下情況。 您是一位父親,最近的離婚使您的女兒很難受。 在六年級的時候,學校因為她的行為問題打電話給你。七年級時,她給一位男老師寫了愛慕字條。當學校要求她停下來時,她宣布自己是女同性戀,並在她自己關在房间裡,關掉了燈,還把窗簾也拉上了。
小學生涯結束後,您在她的學校年鑑上看到了她的照片,照片下面有一個男性名字。 原來,學校的輔導老師幫她選擇了這個男孩名字,因為她開始在學校宣揚她是一個被困在女性身體內的男性。
而你,她的父親,卻沒有被告知。
雖然學校輔導老師確認您的女兒是八年級的一個變性者,但她仍然迷戀上了一位男性體育老師。 老師拒絕了這個年輕的暗戀者,她被更換了班級。她企圖自殺,並說原因就是被老師拒絕了。
您的女兒決定服用荷爾蒙成為男性,她的母親支持她。而您看到了這個決定背後的不可逆轉後果,並認為性別焦慮症可能不是孩子問題的根本原因。 您拒絕醫生的治療許可。 最終,他們告訴您,根據卑詩省《嬰兒法》,您的14歲孩子是“成熟的未成年人”,可以自己做決定。
您向法院申請停止治療的禁令,但卻被駁回了。法官甚至說,如果您再稱您的孩子為“她”,或以她出生證明上的名字稱呼她,您將被視為犯下家庭暴力罪。法官還禁止您與媒體交談,並禁止媒體提及任何相關治療人員的名字。
讀者朋友們,您可以離開您的想像了,立即回到現實中來吧。這個噩夢實際就是卑詩省一位父親的真實故事。
上個月,作家兼演講者湯樂琳女士(Laura-Lynn Tyler Thompson)認為此父親受到了錯誤的“沉默待遇”。 她通過YouTube頻道採訪了他並在綱上發布了視頻。 那天晚上,幾位律師找上了她,并要求她遵守法庭禁令並立即刪除視頻。
湯樂琳在隨後的視頻中對公眾說:“我必須與自己的良心搏鬥,” “面對這種對正義的狂妄行為,對常識,父母權利的直接侵犯,以及保護我們被當作棋子一樣的寶貴孩子們的絕對失敗,我問自己:'我要向所有這些希望保持安靜的權力機構屈服嗎?'”
答案是否定的,這使湯樂琳和父親被告上了法庭。 湯樂琳回憶說:“我在法官面前發抖。” 她告訴當庭法官有關全球性別更改的爆炸式增長,大多數患有性別焦慮症的青少年在以後會接受自己的生理性別,以及年幼時期去肯定這種焦慮症又如何傷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發展。
《溫哥華太陽報》這樣報導:“發表評論後,公眾席上響起了熱烈的掌聲,法官命令人們不要再在法庭上鼓掌。”湯樂琳還說,加拿大的跨性別治療問題是“活著,呼吸的惡夢。”
法官告訴這個父親必須停止接受任何採訪,但他回答說:“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將我孩子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
湯樂琳遵守了禁令,並刪除了網上視頻,她被勒令支付法院費用,儘管金額有所減少。 但是,原始視頻已在不適用發布禁令的世界其他範圍被下載並重新發布上網。
湯樂琳在之後參與後續討論的視頻𥚃沒有再提及這個父親或相關人士的姓名。 但是,有些網上留言者確實這樣做了,並發布了指向被禁止採訪視頻的鏈接。 在3月9日至10日的法庭上,法官要求省司法部長戴維·埃比(David Eby)考慮是否對湯樂琳和這個父親提出藐視法庭的刑事起訴。
湯樂琳告訴法院,她正在努力遵守法庭命令。但同時認為應該出於公共利益而取消法庭頒布的媒體禁令。
她說:“這不是我做過的最簡單的事情,但這是我一生中做過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父親的律師卡羅爾·克拉森(Carol Klassen)是這樣說的:“有句老話引述我非常喜歡。 它說,發表意見的能力對一個人的靈魂和思想來說是何等寶貴,幾乎與呼吸對人的身體生存至關重要一樣。 因此,表達自我的能力對我們的靈魂至關重要,我認為這就是核心所在。”
立法者和法官會決定他們將會做些什麼。 但是我們其餘的人呢? 當我們的言論不再自由時,我們會發現我們需要開始去衡量一下自己願意為此付出多大的代價。
英語原文作者為Lee Harding刊登在theepochtimes.com
中文翻譯:白巍 IVAN PAK
譯者按:法律必須彰顯公義!如果在捍衛真相與真理的道路上體現不到這個原則,那藐視這種法律就是正當而且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