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上既有带来正确结果的不正确选择,也有造成不正确结果的正确选择。为了避免出现这类非条理性——我想可以这么说——我们有必要采取实际上什么也未选择的立场,我便是大体抱着这样的态度来生活的。”
2.
本小说运用了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探问的,是主人公的潜意识。主人公本来是个勇于挑战世俗常规的人,但因为去打劫面包店却还是无意中还是进入了“交换”的圈套,于是就放弃了叛逆,开始上大学,工作,结婚。这就是这却选择下的不正确结果,反抗,还是在无意识中走入主流。但你也可以说他选择听音乐而非暴力是正确的,也是因为他走进了主流。
“我”曾经也去抢劫过面包店,那时的我想用一次抢劫行动来反抗劳动与货币交换这一资本主义法则,但是从那以后“我”大学毕业后,一边在法律事务所工作,一边准备参加司法考试并结了婚,“再也不想去抢面包了”。这意味着“我”由一个资本主义法则和秩序的反抗者因此变成了体制内的“乖孩子”。尤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现在是在以维护资本主义法则和秩序为目的的法律事务所工作并准备参加司法考试,进一步主动地把自己嵌入资本主义这个法则和秩序之中
但他的潜意识一直在抗争着,这让他有一种莫名的饥饿感。而他的妻子,一个被他的饥饿传染到的人,就是他能解脱的引导者,是一个有些神奇化的存在,因为她能带动主人公再次去抢劫面包店,而且能就变魔术般地提供抢劫用具。至今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大概是她以前也曾做过类似的事情,或者一直想做但没有机会。对此,丈夫也没有多问。
“我”一直觉得听完那首瓦格纳后,自己就被套上了紧箍咒,那应该就是社会给予的一种同化的压力。我们总想反抗,活出自己,但要是给自己的经历记录一个纪年表的话,就会发现,里面的大事件,都可以用“毕业”“工作”等大众化的字眼来概括。没什么不同的,不同的也许是,你毕业的学校是不是更好,工作是否更体面.。人的追求也就是这些,就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