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门学科的产生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一定社会发展的需要。《道德与法治》产生于中学生成长的需要,从教学内容设定看是符合这一要求的。根据课程标准的说法这门课程的目的是帮助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有些人认为《道德与法治》这门课很假或者说高大上,理由如下�课本上教育人要诚实守信、以礼待人、遵守法律.....,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些人是不诚实守信、不遵守法律.....等‚我们的生活这么多问题,但课本上写的这么美好。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这两个观点。第一个观点属于典型的一叶障目和过于理想化,我们回想一下自己与他人的交往的经历会发现“三观”不正的人往往是少数的,绝大部分“三观”是很正的。这一部分的人只看见少数人的三观不正而忽略的大多数,所以是不正确的。这一部分人还存在一个虚假的幻想认为只要一学《道德与法治》所有人都成为”三观“很正的人,忽略了一个人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知行合一的艰难。第二个观点是学生在学习国家层面这部分内容出现的。首先,整体看这部分内容编写是客观的,只是因为以模块的形式呈现出来,所以显得讲国家好的方面多了一点。其次,国家层面的内容是处于国家角度考虑问题和布局而个人是从个人角度,如果思路转换不过来不可避免会给人一种高大上的错觉。
通过以上分析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学生辨证思维的培养,学会辨证看待整体与局部、多数与少数的关系问题以及角度转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