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清朝小说《说唐》,陈汝衡修订版,差不多就是隋唐英雄演义。秦叔宝程咬金尉迟恭单雄信等人。
都是好汉,都是英雄。各花入各眼,我就单单喜欢罗成。
单雄信,你来当下绿叶哈。秦琼穷途,好心的老汉牵线去二贤庄卖马。原文这样写的:这庄上主人,姓单名通,号雄信,在隋朝是第十八条好汉。生得面如蓝靛,发似朱砂,性同烈火,生若巨雷,使一根金钉枣阳槊,有万夫不当之勇,专好交结豪杰,处处闻名。
标准大叔的沧桑感。
罗成出场的时候,才14岁咧。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团粉,智勇双全,隋朝英雄榜排名第七。素银甲,白虎盔,回马枪狠绝天下。
寒面银枪俏罗成,我初恋就长这样,冷冷的酷劲儿。
全书六十六回,罗成在前十回就出来了,所以后面的秦王,尉迟恭啊,李靖啊,李元霸之流出场,我都一眼扫过,不过是万夫不敌之勇嘛,勇则勇矣,就那个莽夫样,不及我家罗成万分之一啊。
少年英雄少年狂。贾柳店众义拜盟,第二天秦琼的妈妈过生日,大家就拜拜寿,饭也吃,肉也吃,程咬金这个二货呢,看席间就单雄信和罗成最厉害,想看看两人打一架肯定好看。
他就去嘴碎。对罗成说,单某某要挖你眼珠,因为他说你是官二代,高富帅狗眼看不起我们绿林草莽;又跑到单雄信耳朵边说:罗成要打断你狗腿,因为你是坐地分赃的强盗,不把他这靖边侯公子放在眼里。
两人就打起来了。这是在秦琼家打啊,满屋子人都是来欢欢喜喜拜寿,单雄信是好哥们,罗成是本家表弟,手心手背,秦琼好人难当啊。最后,秦琼比罗成大,就凶了罗成一脸:小畜生,你别胡说!
心性刚烈的罗公子,就甩甩衣袖,走了。哼!联想一下那个画面,脸上胡子都没长齐的罗成,面对江湖老大哥的挑衅,二话没说,操起家伙就打啊,这脾气,年少轻狂。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秦王的每一颗棋子,都释放了无以伦比的光芒。战场杀戮,纵横捭阖,有勇的出勇,善智的用智,炮灰也能大气凛然视死如归。
不过,罗成的貌美又一次赢得我的目光。孟海公有三位夫人,两位黑白夫人,交战时被尉迟恭抢去了。手上还有一位更厉害的马赛飞,比黑白两位还漂亮,程咬金看到了,心想,我也要抢来当老婆。
第二天,战鼓一响,老程就乐颠颠出门讨战去了。结果让马赛飞绑起来了。军师掐指一算,得罗成出马才行。
罗成得令,好似一骑行走的春药,提枪立在马夫人前。原文是这样写的:
那马赛飞看见罗成少年美貌,心中暗想:这样俊俏郎君,与他同宿一宿,胜如做皇后了。”
因问道:“小将,你青春多少?可曾娶妻么?罗成道:你问俺做什么?
马赛飞道:“我看你小小年纪,不知交兵厉害,恐伤你性命,岂不可惜,故此问你。你今与我结为姐弟,共助孟海公,我和你自有好处。”
罗成大怒,骂道:“不顾脸面的淫妇,你虽生得美貌,奈我罗将军不是好色之徒!”就举抢刺来。
打仗嘛,大家最多阵前骂两句龟孙,杀杀彼此威风,一呼一哧怒马而来。可是,少妇调戏美少年小将,那画面,很香艳啊。
尔后,罗成所向无敌,奋擒五王,轻松几笔就把秦王称帝的成绩单提升到优秀的级别。长安的李建成和元吉,即刻密谋要杀李世民了。历史走到了史官们如履薄冰斟酌字句的关要。
一般说来,这么光芒万丈的角色,大多死得惨。去看关押的秦王,因为缺少智慧,路上李建成、元吉被迫他出征,又中了计,被刘黑闼的人射死在淤泥河里。一身血淋淋托梦给娇妻,罗家的家将就跑去看,果然是少主人。
听到罗成没了,秦琼差点哭死。还是程咬金叫了好久的魂才苏醒过来。
看到这里,后面的我都不想看下去了。我的主角死了啊。没劲。不看了。打仗有什么美感可言呢?反正我也知道是李世民当上了皇帝嘛。
你会说,你咋这么矫情呢?历史就是这样的嘛。
构成一个人最主要的审美的是直觉。在我的直觉里,罗成有悲剧色彩,可以放在什么地方演绎,再造,可以随时再拎出来回味的角色。
只因为他比其他人长得美。
我讲不清这意味什么。借助英国作家王尔德的话来说: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甚至比天才更高级,因为美貌不需要解释。
这么完美,幸好历史上并没有罗成这一真实人物。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