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闲来无事,小诗从喜马拉雅上重温了三毛的《结婚记》。
以前小诗就很喜欢读三毛的文字,她笔下的世界是小诗所不了解的,三毛喜欢跑来跑去,去了很多个国家,见识过很多风景,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那时小诗就觉得她很潇洒,像风一样自由。
当时小诗很想像三毛一样去全世界看看,为此她还买了许多地理杂志,关注全世界的风土人情。
现在看来,三毛特立独行的不只是思想,还有行动。荷西问她明年有什么计划,她说想去撒哈拉沙漠,她所说的去沙漠不是去旅行,而是去居住,是去沙漠里生活。果然,第二年,她就去了非洲,去了撒哈拉。
小诗也很喜欢沙漠,每每想到在落日余晖中,她头戴纱巾,身穿长裙,在清脆的驼铃声里,触目所及,黄沙漫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种场面该有多壮观,多浪漫!可实际上迄今为止,她还没有踏入沙漠一步。可见,她只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不,她连思想的巨人也谈不上。
三毛超凡脱俗,真正的看破尘世,不被世俗所羁绊。她和荷西结婚,没有礼炮齐鸣,没有锣鼓喧天,没有婚礼,没有婚纱,甚至没穿一身新衣服,两个人就从租来的房子里,穿过沙漠,走到镇子上的法院去公证结婚了,他们是下午六点结婚,可怜的荷西上午忘了请假,还去上了半天班。
结婚礼物也很超凡脱俗,荷西送了三毛一副骆驼的头骨,是去沙漠里找的,三毛连连称赞,说礼物太豪华了。
小诗不由想起了她当年结婚的事,那年她22岁,刚刚毕业,分到了一所重点中学,和三个美女老师住在一个教室改成的大宿舍里。
她的小秋去了离她大概有三十里地的一所私立学校,带高一和高二两个班的语文课兼高一的班主任,因为当时那所私立学校主要生源是初中生,高中规模很小,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
那个年代没有私家车,小秋有一辆自行车,如果哪天晚上没有课,他就会在下午下班后,骑行大约一小时去看她。小诗的校长和他谈过一次话,很欣赏他的才华,提供了自己的宿舍让他临时居住。他们相谈甚欢,成了忘年交,两个月后,小秋调到她们学校,他俩成了同事。
他们学校在村边上,紧邻着贯穿东西的滹沱河,走过一座桥,穿过马路,再往南走,就是一望无际的田野,空旷的天空下,他们手拉手,漫步在青青的麦田里,总有说不完的话。
当时小诗很喜欢吃一种叫小蛋卷的零食,每次都要在桥头那个憨憨的大叔那买上一包,蛋卷很酥脆,一口咬下去,就会掉落很多碎屑。青青的麦田,吃着蛋卷的她蹦蹦跳跳,他的眼神深情而热烈。
小秋上大学时喜欢写诗,自从认识了小诗,更是诗兴大发,有时一节课能写出好几首,到现在她都还记得其中一首,他说自己是顽石,质朴稳重,而她是闪电,追逐浪漫和冒险,那时她觉得他是世界上最懂自己的人。毕业后,他还整理出了一本诗集,名字叫做《蹒跚集》。可惜现在小秋整日被俗务缠身,再也没兴致写诗了。
两个人在同一所学校,没课的时候,就手挽手去散步。平时写写诗,读读书,偶尔喝点小酒,整日风花雪月,浪漫至极!
很快,他们就结婚了,没有举办婚礼,去海南玩了一圈,当时很时髦的旅行结婚。
当时小诗觉得旅行结婚很浪漫,可事后也常常抱怨,说没有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婚后,每次吵架,她都会理直气壮的说,你都没有娶我,我连婚纱都没穿过!他就顿时理屈词穷了,这一招成了她的必杀技!屡试不爽!
当初选择嫁给爱情,小诗甘之如饴,没有婚礼,她毫不在乎,不穿婚纱,她毫无所谓,当时的她只想携手眼前人,快乐奔向新生活,当时,他就是她的诗和远方,是她幸福的源泉。
可是,为什么后来会有了抱怨呢?原来她也是不能免俗的啊,反观三毛的超凡脱俗,她顿感羞愧无比。
小秋婚后实现了对她的所有承诺,他曾说,我愿一生将你收藏,免你惊,免你苦,免你四处流离,免你无枝可依。现在的她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都是他给她的。每个节日纪念日,他都有送她礼物,戒指都买了不知道几个了。现在出门逛街,依然手挽手,这不就是嫁给爱情的模样吗?
其实小诗知道,哪有什么现世安稳,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小秋是很辛苦的,他就像一棵大树,为她遮风挡雨,他还像一条大船,载她驶向幸福的彼岸。
谢谢你,小秋,感恩今生遇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