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山西省、长治市劳动监察机构领导铭临“长子县城中村改造同富村A、B区项目”,对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长子县劳动监察机构网格负责人王飞陪同,在施工现场,省、市劳动监察机构领导与一线员工面对面进行了亲切交谈,询问了工资发放详细情况,嘱咐施工单位一定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认真仔细查看了农民工工资台账,翻阅了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到实处。
“长子县城中村改造同富村A、B区项目”由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五项目部施工,在建期间积极响应国家2020年5月1日下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结合总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试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制度,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长子县城中村改造同富村A、B区项目”的劳务作业发包给长治市晋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劳务有限公司在认真研读公司制定的有关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制度后,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流程。
在工资的发放过程中,十五项目部和晋越劳务公司紧密配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具体流程,引导农民工有序办理工资领取手续,切实充分保障每一个农民工兄弟的权益。
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五项目部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到位,得到省、市劳动监察机构领导的表扬及肯定,同时长子政府要求相关企业来我项目部学习。我单位将不骄不躁、砥砺前行,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总公司制度,全方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