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104读书笔记“废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用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喜欢本身无法成为信念,只会成为我们见异思迁的遮羞布。

前段时间,许知远的《十三邀》请到了47岁的亚洲偶像木村拓哉。

许知远问木村:

“你有没有特别想扮演的角色?”

木村回答:

“那是一个专业团队无数人的努力,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多数文艺青年最关心自己的喜好,而职业人士则会关注他人的付出。

在《十三邀》节目中,李诞曾问许知远为什么要做访谈节目,而许知远说没办法啊,我得挣钱养书店。

你瞧,有时候连“文艺青年”许知远老师,也知道有些事情,不喜欢,但必须做。

最近我们团队招聘,一个应聘者说她觉得如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就很难做好,所以她想做自己喜欢的。

我问她之前的职业是什么。

她说瑜伽老师。

“那你不喜欢吗?”

“开始挺喜欢的,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

我问她现在喜欢什么,她说喜欢做运营,报了很多网课,也读了许多专业书籍。

于是我让她在运营的岗位上试用。

试用期还没过,她就干不下去了。

其实,运营是一个特别琐碎的活儿,需要细心、耐心与决心,这些她都没有。

她之前所了解的运营,是像将军一样运筹帷幄、指哪儿打哪儿,实际做起来,发现最重要的,不是你站上指挥塔后怎样做,而是你如何爬上这个指挥塔。

这个过程,是平平淡淡加默默无闻,无鸡血、没段子、不励志,无论是讲师做讲座,还是作家写书,都会把这段时间选择性地忽略。

于是,这个女孩以为自己学了很多知识,但其实空有一腔志气和一碗鸡血。

离职的时候,她跟另外一个员工说:

“我还是要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好。”

我很想告诉这位才24岁的女孩:如果你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不喜欢的事,那么,喜欢就会变成弱者的借口。

强者谈坚持,弱者才谈喜欢。

一句不喜欢,可以甩掉所有的不努力、不作为、不坚持。

喜欢是什么?

它代表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短暂情绪,无论是你喜欢的工作,还是喜欢的人,长久相处的时候,都会发现里面包含着诸多不喜欢之处。

主持人窦文涛说过一件事。

在《锵锵三人行》火爆之后,台里决定给他一档时事节目,叫《文涛拍案》。

与《锵锵三人行》的风格不同,《文涛拍案》讲大案要案,内容严肃、不设嘉宾。

这个节目,窦文涛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然而这件不喜欢的事,他做了8年。

后来,窦文涛在《圆桌派》上回忆这段时光,说因为不喜欢,总担心做不好,常常一期节目反复录四五次:

“有一天录完节目下班,已经是清晨6点,深圳暴雨如注,那一刻我心里只有四个字:生无可恋。”

你瞧,再光鲜的人、再顺利的人生、再喜欢的事,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刻,心生厌倦,甚至生无可恋。

这就是普通人的人生,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的人生。

小到保持身材,大到养家糊口,做好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仅仅凭兴趣,而是靠专业、信念与坚持。

凡事谈喜欢,动不动还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我敬你是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小宝贝。

这样的小宝贝,我劝你敬而远之,因为他们不仅自己一事无成,还专业坑搭档、坑队友。

说好听是文艺,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说不好听点,就是情绪化,不负责任。

我的副业是开咖啡馆,这个行业,只谈喜欢,不谈责任的人特别多。

有一次,一个朋友拿50万出来开店,请了一个合伙人,合伙人特别喜欢做咖啡和烘焙,开咖啡馆也一直是她的梦想。

听上去很完美,对不对?

但我要告诉你们,创业谈梦想、干工作谈喜欢的,基本都不靠谱,记住这一点,你能规避人生99%的坑。

这个世界上,喜欢与爱一样,都是易耗品,像烟花一样,易冷。

朋友的店开了不到半年,合伙人的激情就余额不足了。

产品不上新,管理不上心,四五月正是生意旺季,她却要出门旅游,一走20天。

我朋友求她:

“等七月好不好,淡季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现在好不容易有点生意。”

她说:

“不行,我不能为了工作放弃自己喜欢的事。”

我朋友差点晕过去——拜托,当初开店的时候,你不是说开咖啡馆是你最喜欢的事吗……

喜欢,是孩子的脸、六月的天。

人生漫长,诸多无奈,我们终究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抵达成功,更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的女儿小美从4岁开始学钢琴,我对她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就是希望她能从小坚持去做一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枯燥得要死的事儿。

报班之前,我问过她,她说喜欢,后来每到练琴的瓶颈期,小美都恨不得把钢琴砸了。

朋友来我家看到生气的小美,都建议我别逼孩子,还是选一个她喜欢的事情让她做,才能事半功倍,我告诉他们:这种鸡汤千万别喝!

因为,喜欢是我们的本能,同时,喜新厌旧也是我们的本能,如果凡事按照本能,人人都会轻易放弃任何事情,而教育本身,一定存在反人性的部分。

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得上是天才了,两岁会哼歌,三岁唱得有模有样,去妈妈的同事家,摸了钢琴都不想走。

这么喜欢,这么有天赋,学钢琴的时候什么样?

周杰伦在一档节目中透露,小时候妈妈也会逼他练钢琴,从四岁开始,每天都被要求联系至少两个小时,不想练琴,照样也会被妈妈打。

人生实苦,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

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容易被成就感支配。

这么说吧,喜欢,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而成就感,是半山腰的观景台。

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一定有一段上坡路,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不是喜欢,而是信念。

喜欢本身,无法成为信念,只会成为我们见异思迁的遮羞布。

幼稚的人谈喜欢,成熟的人谈责任。

一件事,有所成,一定是10%的喜欢+90%的责任。

成功,是在喜欢与厌倦之间进行螺旋式上升;

上升的成就感,支撑我们一次次对抗厌倦,到达柳暗花明的境界。

过度强调喜欢的人,在第一个厌倦到来的时候,就会换一个坑位,于是,他们跳来跳去、筋疲力尽,却永远只能在山底看风景。

毛姆说:

“为了心灵的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然而,爱因斯坦老师又说: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你瞧,连神仙都打架,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

但如果让我二选一,我选毛姆,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

天才横空出世,世界为之让路,而普通如我们,想要不疯魔、不报废,最好是每天心平气和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在日复一日枯燥的历炼中,化喜欢为信仰、化兴趣为力量,找到自己的节奏。

以此文,敬生活、敬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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