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读书的人一般不会变坏,爱上读书是件难得的事情。书为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自身的素养,从而改变我们的命运。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书看多的人举手投足与言谈举止上自带有一股文雅的气息,交谈中会有如沐春风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的会喜欢与这样的人交往。可以说,自己本身就是喜欢读书之人,书买了不少也看了不少,工作空闲也不断的看,没给自己浪费时间,这是我比较自豪的地方。
自打工作以来钱大部分用来买杂志买书上,花时间逛街不如看书。以前总有朋友约去逛街,好啊就去一天什么都没买到,人累的要命,时间就这么过了。次数多了就渐渐的觉得这就是在浪费时间呀,在做毫无意义的事情,后来有同事有朋友约,除非是不得已的,我一般都会找借口去拒绝,还不如待在家看书天或气好去户外运动去。本人不善打扮与化妆,当然适当的穿着还是注意下好,最起码需得体吧,所以也不需咋的去逛。
现在网购那么方便,一直来自己在网上买了不少书也给小孩买了不少,有时间让她多看书总没坏处,现在也喜欢上了看书,只要不影响作业的情况下尽可看的,家里除了书架买了几个大箱都不够装书,现就希望有个大书房来装书就太完美了,能装很多很多的那种纯书房。
恋上书没道理可言,小时候家里没人看书也没什么书可看,除了学校发的课本,没什么多余的可看。真正迷上是工作后用自己的钱才开始买书看书,感觉自己好像后天才开始醒过来成长起来的感觉,就不知不觉的给迷上了。当初不知买了又多少的杂志,书也有,那时书比较贵,所以买杂志多。
现在有这个网购方便又便宜的条件下,不断的买不断的买,喜欢摸新书的感觉,就差有个大书房来装就太好了。要是小时候有条件就经常的接触书的话,也许自己就可能是另外一番模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