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 月,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实施,县以下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问题有所缓解,在基层公务员相关待遇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问题亟待解决。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发展的“天花板”取决于单位行政级别,致使管理岗位人员缺乏职业发展空间,影响了管理人员队伍职业化和单位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晋升渠道单一,即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共享了同一职业发展通道,致使管理岗位职业发展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从工作性质上来讲,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以管人为主,通过管人实现管事,后者则是具体管事为主。更进一步讲,两者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也是不同的,前者要求的是带队伍、激励人的能力素质,而后者要求的是解决具体管理事务问题的能力素质。因此,若不尽快解决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问题,将进一步挑战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事业单位人员普遍不愿走管理岗位,各地各单位被迫不断创新使管理人员走上专业技术人员通道。现实中,管理岗位面临着“被弱化”的窘境,背离了岗位管理制度的初衷,影响了该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是重业务轻管理,即在岗位设置制度和工资制度设计上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但没有充分体现管理的专业性和价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承担业务工作的主要力量,因此适当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在于专业技术岗位设计了十三级岗位通道,而管理岗位则只设计了十级通道,事实上这些通道只有对行政级别高的单位领导人员才有价值。真正为普通管理岗位设计的通道顶多为“十级、九级、八级、七级”四个层级。对于大多数基层事业单位而言,由于单位级别所限仅有“十级、九级”两个层级。即使是在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凭科研成果晋升职称,薪酬也随之提高,而职员则几乎没有晋升到中高级职员的可能,这进一步影响了管理岗位人员的职业取向,既没有充分体现管理工作本身在专业性上的要求,也不能体现管理工作对于事业单位发展所创造或者说能够创造的价值。因此,若不尽快解决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问题,将进一步影响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的不畅通加剧了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重业务,轻管理”倾向,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不被重视,影响了事业单位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也必然直接影响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三是岗位被行政化,即简单地套用行政级别的逻辑来设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忽略了事业单位规模、性质以及管理难度对管理岗位提出的职业化要求。从理论上讲,管理本身的复杂程度与组织规模、业务性质有着重要的关系,而与单位的规格、级别关系并不大。管理一家几千人且规格仅是科级的公立医院,其难度会比管理一家只有几十人而规格为正司局级的事业单位要难得多。相应地,其事业发展对于管理岗位的管理能力、素质以及职业化程度提出的要求也要高得多。因此,管理岗位职业发展的设计,理应与组织发展对管理岗位所提出的要求相关联。然而,我们现在的问题就在于简单地套用行政级别的逻辑来设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这就导致事业单位发展虽然对管理人员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有要求,但行政级别决定了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却无法给管理人员提供合理的发展通道和报酬。若不尽快解决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问题,将进一步影响社会尤其是基层的稳定。总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问题,关系到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提升,关系到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甚至关系到基层稳定。(宋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