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是一家物业公司的客服主管,2016年1月1日入职,合同期3年,2018年3月公司以其工作能力不够为由要求解除其劳动合同。HR经理还“好心”地劝小陈:“你被辞退的事儿,公司除了几个老总和我以外,谁都不知道,你就主动提离职吧,你以后也好找工作。”小陈心里很不是滋味,可事到如今她也没办法,
很多遭遇辞退的人,除了违心接受公司的“好意”外,似乎没有其他办法。可事实真的如此吗?听我道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四种方式:
1、不需要事先告知可即刻解除。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或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需要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2、随时通知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3日通知解除。这一条主要是针对试用期员工做出的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只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4、提前30日通知解除。这一条主要是针对通过试用期后,公司的正式员工而言。员工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方式:
1、随时通知解除。比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失职等情况。
2、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比如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和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等。
3、经济性裁员。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认为小陈不能胜任工作,就直接辞退员工,很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小陈不能胜任工作,公司首先应当对其培训或调岗,如果仍旧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辞退小陈。即使辞退,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如果不能提前30天通知,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方可辞退。
经济补偿问题
本讲的重头戏来了!
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
如上述案例中,公司不仅不能随意辞退小陈,即使辞退,还需要给小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长年限不高于12年。对于小陈来说,她可以要求2.5个月的补偿金。但是如果小陈接受了HR经理的“好意”,主动提了离职,那么这笔补偿金就不存在了。
上面已经提到,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小陈,需要对小陈进行调岗或培训,如果仍不胜任才能辞退。如果单位不经过上述流程,强行辞退小陈,那么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
亲爱的小伙伴们,下一次如果遇到公司辞退,HR经理好心劝你主动离职的时候,你可得长点心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