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咸丰八年(戊午年,1858年)顺天府(今北京)举行乡试(省级考试)。考试揭晓后,一个叫平龄的人名列前茅,得中举人。发榜后,人们议论纷纷,倍感惊诧,不知这平龄是何许人也。
当时,清朝有一种制度,乡试后照例有“闱墨”,即在每届乡试会试的试卷中,由礼部选定录取的文章,编刻成书,供大家学习。这届乡试,平龄巍然高中,自然他的“佳作”首先会被选入范文付刊。“闱墨”刊印发出后,有一名考生翻阅到平龄的“大作”后,发现与自己的考场作文从头到尾一字不差,他又奇怪,又气愤,一再查访,得知平龄就是这次乡试的主考官、大学士柏俊的大舅子(妾兄),怀疑其中必有舞弊,遂向官府陈告。
御史孟传金闻讯后即奏报咸丰皇帝,咸丰帝命人仔细查勘,不得有丝毫庇护。几经访查,终于查明真相。原来,大学士柏俊娶一满族女子为妾,对她宠爱备至,言听计从。该妾有个哥哥(即后来的平龄)是某戏园里的青衣旦,又在某个王府里当奴仆。
只因其妹当上了大官的小老婆,他也立时身价百倍,经常出入于大学士的门下,以宰相(清代大学士为文臣之最高官位,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之资望特重者多授大学士作为荣典,故其品级相当于宰相,但职权未必等同宰相)之妾舅自居,洋洋得意;但又感到自己一个白于,与各达官贵僚时相过从,颇有点不太合适。这次听闻顺天府乡试,其妹夫担任主考官,不禁为之心动:我要是此试考中,就是举人了,不就更有与大官们周旋的资本了吗?他就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平龄”,隐瞒戏子身份(封建社会,戏子是下等人,不能参加科举),出钱买了个监生的资格,即报名入闱应试。
同时又叫其妹妹告知柏俊说通。柏莜不敢违抗妾意,也就答应了。开考后,柏俊即预先暗嘱同考官给他留心招呼。那“平龄”本不是读书人,斗大的字识不几个,更不用说写文章了,因此入场后胡乱画了几笔,草草交卷即离去了。同考官在考卷中发现有一张试卷文理荒谬,错误百出,就给柏俊送去。柏俊知道是平龄的卷,随即抽出;另外又找了一份别人的好卷子,割去封面,与平龄的卷子来了个“移花接术,偷梁换柱”,改名换姓。于是发榜后果然平龄“高中”。
柏俊为了讨得爱妾的欢心,竟把平龄的假试卷付刊闱墨,结果自我暴露。查出柏梭、平龄舞弊案后,同时又查出在这次顺天乡试中,参与舞弊的考官总计竟达五十多人之多。此事报到宫中,咸丰帝大为震怒。这是自从清朝顺治十四年(1657年)以来二百多年间所发生的最大的一起科场案了。圣旨传下:柏俊立即斩首,平龄因已在狱中病死,免予追究。其他与此案有关之各官,有的处斩,有的革职,有的遣戍,有的发往新疆效力赎罪。副考官、署户部右侍郎,右副都史程庭桂同柏俊一起收受关节,庇护作弊,他曾让他的二儿子、工部侯补郎中程炳采帮助递送试卷等。因此,事发后,咸丰帝命令将程炳采立即处斩,程庭桂因皇帝加恩免于一死,发往新疆效力赎罪。
行刑那天,“程炳采”被押赴菜市口处决。熟悉程家的人们一见,纷纷窃窃私语:原来人犯并不是程炳采,而是程炳采的哥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程庭桂有好几个儿子,大儿子生性忠厚恭良;二儿子即程炳采,为非作歹,素行不端,而程庭桂偏偏对他十分宠爱。科场舞弊案被揭发后,程炳采已经听到风声,自知难免死罪,早已逃往他乡了。
程庭桂知道不交出二儿子,事情不会完结,一家人都难免遭灾。就劝逼大儿子冒充二几子交刑部大狱治罪。大儿子秉性老实,以为虽然皇帝盛怒严究,但以此科场之事,充其量罪不过遣戍边疆,决不至于被处死。因此,同意替代。到了刑部,直认不讳,既承认自己是“程炳采”,也承认自己犯有舞弊罪,几经审讯,一直不变。及至大狱既定,“程炳采”被判处“斩立决”程庭桂这才如梦初醒,大骇失色,大儿子也惊恐万状,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行刑之日,长子的媳妇奔赴菜市口刑场,准备找监斩者申诉,说明被斩者不是程炳采,但被护卫官兵拦阻,未能上诉。她跑到丈夫身边,夫妻俩抱头痛哭,凄凉哀惋,昏死过去好几次,旁观者无不为之痛惜落泪。但是,大狱已定,岂能更改?大儿子终于身首异处,成了其弟弟的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