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梭,刹那间七年如烟,转眼便过。当我陷入了该用何种方式记录我的往事时,我不假思索选择了文字这个方法。即使回忆在时光的流逝中褪色,岁月无情地将记忆洗礼,文字却依然如故留在那里,将你的记忆封存,我承认,我是个极其念旧的女孩。《弃念》与“七年”谐音,同时也是我当下的抉择,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用“弃念”替代了“七年”。《初恋》是难忘的。我的青春像一个乌托邦,我渴望沉睡在里面不要醒来。但在我经历了青春的洗礼后,是否能坚持自己的人生观、爱情观?反复斟酌归论出:人之初,性本恶。所以,我的一生就只想追求心灵的平静;生于市,亦隐于市。至于“爱情观”,我觉得很难说个明白。人跟人之间只要有了那份心动的感觉就ok了,至真至美的爱情没有结果往往能成永恒,譬如梁祝、朱罗。此时,我忽然想起一句话:Ten thousand years is too long! Seize the day, seize the hour.初恋像是一台聚集的话剧,弃念则是一台散场的话剧。关于弃念,我哭过、笑过、痛过、也期待过、挥霍过、绝望过。当我用最无力的声音在问自己我还能相信什么的时候,我的内心还有那么一丝期待,脑海中还有一个我曾经熟悉的脸庞频频闪过。我试图说服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人生本来就是个孤独体!面对你我曾理所应当的去挽留,不带任何一丝理性。而现在,我学会了由逃避到坦然接受。有人说,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向往束缚,跟昌重之间的承诺,我至始至终记在心里,而昌重熬过的所有锥心疼痛,从不曾向我诉说过,为的是什么?我很遗憾始终没弄个明白。有些事,变得模糊不清但它与时间无关,弃念的定义是删除过去式。有些人,变得遥远不及但它与距离无关,初恋的含义是埋葬难忘。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谢谢你陪我,经过那么久。
QQ音乐里正播放着 ...起初是朋友,然后相爱成了恋人.这样的弃念的初恋,如果分手的话,那也永远还能是朋友,一定可以这样的。多年后再次相遇,我是我你是你,虽然都不曾言语 ,却始终有默契,转过身风蚀着泪, 陪着心往下坠,两个人再多时间, 我想都不会忘记,弃念的初恋就这样放开,舍不得却一直说不出来...
--弃念的初恋。
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