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刑事律师就不能为当事人开展无罪辩护。在重庆,就实实在在有这样的案例,即便当事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经过庭审的深入审理以及律师有力的辩护,最终仍被判无罪 。刑事律师在庭审中拥有独立辩护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容侵犯。即便当事人已认罪认罚,律师若发现案件存在疑点、证据链不完整或法律适用有误等情况,完全有权利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
而在此过程中,法官必须严格依法审判。绝不能因为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就取消当事人因认罪认罚应享有的从宽优惠,更不能以此为由增加刑罚,这类做法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在庭审中,刑事律师既能坚定地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在必要时发表合理的量刑意见,多维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法律利益。刑事案件中的一个细节就可能改变案件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