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共同债务。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下面由沈阳债务律师详细介绍一下。
一、不知情夫妻共同债务也要偿还吗?
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当然,这在其夫妻两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债的关系,此可在其两方内部得以调节。
沈阳债务律师提示当男女双方到达了法定年龄后,也是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其中就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同时在婚姻期间一方为双方所使用的债务也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时,不仅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是需要将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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