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往事一杯酒,再也不回头

        寒风萧瑟,零星的几只麻雀站在光秃秃的枝丫上,零星的几个行人匆忙的走在光秃秃的街上。我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提着沉甸甸的行李匆匆走着,路过公交站听见到站的公交车内冰冷的报站声,心里一沉。

        我紧张的扫视四周,还好,没有那个熟悉的面孔。也对,大家早就毕业了,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不禁嘲笑自己,真是莫名其妙的紧张。本就是回家参加他的婚礼,却又意外他的学校,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门口的石柱子还在,我曾经站在柱子后面切切的盼着他出现。人没来时,紧紧的盯着大门口,生怕一个眨眼就漏过了他,可当他的身影徐徐从门后走来时,却又一直低着头垂着眼睛,不敢大大方方的瞧他一眼。

        忸怩的我被大大咧咧的他一把拽过来走了,边走边问着:“吃饭了吗?我觉得你没吃呢,我给你买个烧饼夹肉吧,我们学校的烧饼夹肉贼拉好吃!”他不需要询问我想吃或是不想吃,因为他知道,我在他面前只会说两个字:“都行”。

        我知道我在他面前的沉默很不讨喜,我知道他喜欢活泼的姑娘,我知道我越是沉默离他越远,可我的思维,我的身体,我的嘴巴,在我见到他的那一刻,全都失控了。

        我近乎痴迷的看着他,他手伸进裤子前兜里摸了一把,皱了皱眉,又把手伸进后兜里摸了一把,眉头舒展,掏出钱付了账。他的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我都如饥似渴的想要尽收眼底,然后默默记在心里,刻在心尖上。

        他把肉夹馍递给我,挑挑眉毛又把脸凑过来:“哎,你是只会傻盯着我吗?嗯?”转身自顾自的朝前走了,我心里却慌了,默默的跟在他身后,手里紧紧攥着他给我买的肉夹馍。他明白我的心思,我不说,他也不会提,但偶尔会仗着我喜欢他调侃我几句。我习惯了这样,也喜欢这样。

        “哎,赶紧吃。肉夹馍得趁热吃。”“哦,我知道了。”于是又默默拿起肉夹馍往嘴里送。

        那次来正值五月,天气不冷不热,街上人很多,我跟在他身后走在热闹的街上,除了他,我的眼光所及之处没有别人。

        那次见面之后,细数已经五年了。二十四个小时的假期,我用十个小时匆匆去见了他一面。迎接我,简简单单的吃了饭,再去送我。上车后我告诉自己,还会再见的,当时的我是笃定还会再见的,可开窗探着头往回看,这个匆匆离去的背影,还是让我难过了好久好久。下车后抹干眼泪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然后就在心里计算着下次去看他的时间。

        “诀别”时,只是一个普通的晚上,那天在电话里的寒暄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我开心又略有局促的过问着他的生活,他懒洋洋地随口答着。到晚修开始,我不舍得挂,又不得不说一句:“我要上晚修啦,改天再给你打过来好吗?”他那么温柔的人,一贯随口答声:“好”,留我一个人痴痴的幻想一句无所谓的话牵扯出的绵绵心意。其实哪里有什么绵绵心意,只是生活无味,况且满足一个小女生的美好幻想也并不费力。可今天的他却懒得应付,顿了几秒,郑重其事的回我:“以后,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有女朋友了。”知道与你的缘分,也只有我强撑的这一年而已,结局早已先我抵达,蛰伏于这个燥热的夜晚,一年,足够一生回忆,足以使所有年华老去。算了吧,谢谢你成全我那么久,你的幸福,我也该默默祝福才好。“藏的够深啊。行,以后肯定不打扰你啦,再见。”

        这些年,几次想相忘于世,总在山穷水尽处又悄然相见,算来即是一种不舍。明明期待却又避之不及的见面总是在我的躲闪中匆匆结束,年复一年,站在时光彼岸眺望,依稀间仍是当初少年。

        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参加这个“期待”多年的婚礼,他们说,你的身边人还是当初那个人。总在别人口中听到,见着了才明白你和她的般配。世上良人不可多得,遇上方知有。想象过很多次这个场景,我该怎样看似自然的随众人一起微笑鼓掌,你带她来敬酒时该如何看似真诚的说几句祝福的话,像多年老友一般。可当你真的从我身边走过,同我们共同的朋友寒暄,我却所有的话都哽在喉头,一言不发闷了一杯酒。仍然似多年以前,眼神闪烁,不敢大大方方的瞧你一眼,你也一样,像个兄弟似的拍拍我的肩膀。

        忽然想起俗套的一句话:敬往事一杯酒,再也不回头。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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