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十六字总要求 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关乎事业兴衰、民心向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明确提出“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并叮嘱广大党员干部踏踏实实干事创业,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我们必须深学细悟、笃信笃行,把十六字总要求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以正确政绩观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坚守立党为公,筑牢为政之本

立党为公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所在。中国共产党因人民而生、为人民而兴,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

践行立党为公,就要始终牢记党的性质宗旨,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统一起来,坚决摒弃个人主义、本位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要以党性立身做事,把权力用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上,始终做到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锚定为民造福,彰显价值追求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谋划推进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

为民造福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听民意、解民忧,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持续发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科学决策,把准施政之要

科学决策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尺,是避免政绩冲动、防范决策失误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坚决防止脱离实际、盲目跟风、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等问题。

做到科学决策,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到“入山问樵、入水问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要健全决策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统筹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发展与安全,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的关系,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以科学施策夯实发展根基。

四、弘扬真抓实干,砥砺实干之风

真抓实干是创造实绩的必由之路,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定要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

真抓实干就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步一个脚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以实实在在的行动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用实干实绩交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答卷。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我们要始终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为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各项会议精神,校准政绩坐标、端正政绩导向、锤炼政绩作风,在新征程上勇担当、善作为、创实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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