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发生的“山东寿光百余只羊食用沈阳‘毒大葱’死亡”事件,近日有了一审结果。两名沈阳农户在寿光市人民法院受审,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7个月和6个月。
据网上消息,事件中在蔬菜预冷库外捡拾葱叶而致受损最严重的养羊户的女主人表示已获补偿,“损失的部分都被弥补了”。面对媒体,她认为“去年的‘毒大葱’事件“是一次偶然事件”,“毕竟我们喂羊吃葱叶有近十年的时间了。”
的确是”偶然事件“!不止是对她家的80多只羊来说,对于应该吃这些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的大葱的人来说,更是偶然的。试想,如果不是这群羊的“牺牲”,那批被高毒农药“喂饱”的大葱顺利从预冷库销往全国各地,可能倒下去的就不单单是几十只“畜牲”了。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以前听过一个笑话,说一位农户把择下的韭菜叶子拿给鸡吃,接连药死了好几只。他感慨:“看来城里人就是顶药,这些韭菜我天天往城里卖,从来没听说药死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