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了,你妈和你姨说要陪我去选地方了。因为腿脚越来越不好,怕哪天走不动了,她们选的不合我意,所以我早早地就跟她们说好了。但是这件事我已经忘了,最近老是忘记事情,越近的越记不住,倒是把那些陈年旧事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五十多年前,我十九岁,正在上师范。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一个池塘,放暑假前的池塘里总是长着满池的荷叶,开着星星点点的荷花。那时我也爱看朱自清的巜荷塘月色》,就像你妈她们那时也学这篇美文,(你妈特别喜欢这篇,到现在还能背得下来)你们兄妹几个也学,再过几年你侄儿侄女们也该学了。
那时候你外公每天就在池塘边守着,看见我过来了就唱起山歌。傻孙子,哪儿是"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啊,那会儿唱的是"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十八岁的哥哥呀坐在河边......"别笑我,我肯定唱得不好听啦!哈哈,你外公唱得真好,唱得真好!对啊,我就是被他的歌声迷住啦,哦,叫歌迷,叫粉丝?我知道,外婆又不老!对,于是这个会唱歌的年青人就成了你的外公了。
当然你外公不仅仅会唱歌,他做的菜还特别好吃(回去问你妈就知道了),脾气也特别好,总是让着我。是,我脾气是要急一些,但主要还是他惯的:他说家不是用来讲理的地方,所以我就可以不讲理啦。别跟你舅妈讲这些,啊!外婆偏心眼?是有些偏心眼!人民教师有时候也是要偏心眼的滴!
对啊,外婆师范没念完就跟你外公走了。因为他要到外地去工作了,大山里。我说是要去照顾他的,其实我哪儿会照顾人啊,除了会洗衣服就啥也不会了,都是他照顾我,还会给我梳头,有些时候还会采一束野花回家。嘿嘿,是有些浪漫!后来?后来就有了你大舅和你二姨,我们一家四口生活稍微苦点但是很开心的。是啊,我这个准人民教师成了全职太太。
再后来?再后来工作调动,你外公因为我们母子三人没人照顾,放弃了好好的工作 ,留在了我们身边。这件事我一直觉得很对不起他,如果不是因为我们,他会有更好的前途的。什么?因为爱情!你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爱情?我因为爱情去了大山,他因为爱情留在我身边。想想也是 ,爱情这个事情,真是说不清。
外婆有点累了,傻孙子。这些事情你妈都知道,她肯定都听烦了!但是外婆只记得以前的事情了,越近的越记不起来。
是该去选地方了。你外公都走了快三十年了,当然,你爸也没见过。要是你外公晚走几年他们就可以切磋棋艺,切磋厨艺,还可以教你爸几下拳脚功夫呢!还有好些事,你妈都知道。她就是听烦了。但是外婆只记得以前的事情了,越远的越清晰,越近的越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