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很喜欢一句话:

三里清风三里路,步步清风再无你。

古诗词很唯美,翻译成现代文,却是:我不要你了。

很想问问自己,那个曾经对你说早安和晚安的人,如今还有联系吗?

答案是没有,因为自己弄丢了那个人。

在相濡以沫和相忘于江湖中,还是更倾向于后者。

与其在一起苟延残喘,不如痛快地说再见,两个人各自安好。

爱过了,就足够了,最起码若干年后想起来,还有一段快乐的回忆。

故事的开头极尽温柔,那就让故事呢结尾,也充满温柔。

不然,如何对得起开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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