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图像与事实是相对独立的。
如果不同规律作为事实而通过逻辑演绎被解构式地构造成统一的逻辑域,则新形成的概念的范畴便超越了各个规律各自所能达到的范畴,但即便如此,如若新的概念能够坚守“逻辑的堡垒”,其依旧能被已知的检验所接受。但概念作为表达的对象的不确定性使得这种坚守成为一种奢望。
然而,概念的解释作用不但使我们不会对这种奢望抱有遗憾,反而让我们发现了达到另一种愿景的可能——既然“支离破碎”的事实能够通过解释而包含于同一概念的范畴中,那么便可能有某一类概念,能将可能的事实包含于其范畴之中,就如同将各个积木块按照某张事先设计好的图纸就能搭建出一个新事物(一座桥,一座房子等等);换言之,如果我们只依靠纯粹逻辑命题通过逻辑演绎建构出一个新的概念,也有可能通过检验的方式得出新的事实。这种依据概念对可能的新的事实进行表达的形式,称为猜想。通常来说,猜想并非只依靠纯粹逻辑命题通过逻辑演绎进行建构,而是建构的新的概念能将现有规律中的概念包含其中,成为更“普遍”的概念。可以说,猜想是规律的在逻辑演绎层面的进一步发展。
但猜想不是对规律的一脉相承。后者是通过对已知事实的逻辑演绎而建构出概念;而猜想则是依赖于概念的解释作用对可能的新的事实(表达为新的可能的真命题)进行的逻辑演绎——即便只是对已知事实的逻辑演绎,也是建构的解释,而非规律。所以,猜想虽然仍旧依赖于检验赋予其真值性,但这种依赖不是实践对命题的判断,而是命题对实践的选择——即试图使实践的结果(事实)的表达能够满足猜想的概念的范畴。
所谓命题对实践的选择,更准确地说,是命题对实践的规则的选择,即检验是按照已有的规则进行。所以,这种选择就不会超越任何虚命题的界限,并自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某些猜想无法被检验是因为“主观的”实践的局限性。
所以,猜想的成功——哪怕只是部分的成功——也可以给予我们鼓舞,更进一步地形成了“对猜想的猜想”,即认为存在某些概念,即便穷尽所有实践,其事实都无法达到这些概念所要表达的范畴;而唯有这些彻底摆脱了实践的束缚、只具有特定的逻辑结构的概念才能“客观地”表达世界——这样的概念即是形而上的概念。
形成形而上的概念的根源并非纯粹逻辑命题,而是来自于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规律,所以摆脱实践的束缚不是对实践的彻底否定,而是对实践的“主观”的扬弃——即对实践主体的扬弃,以期望世界自身被“客观”地展现出来。对于这种独立于实践而统一于语言逻辑的、对事实的“客观”表达的结果,我们称之为客体。形而上的概念便是对客体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