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代理之首次开庭就判离

      今天,两个月前接手的案件开庭了,开庭前两周我就开始认真地把前期材料做了整理,这几天更是时时想着,如何列证据清单对应地整理好证据会对我们更有利。

      因为是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所以当事人昨天专程从外地赶到了厦门。下了飞机到了我们约定碰面的地点,我拿着庭审相关的材料,并且把开庭的流程整理成了一个草图。对照材料给当事人做了个庭前辅导,而且还跟当事人说了最坏的结果就是大概率不会判离婚,要做好二次起诉的准备。晚上我也是一直在想着对方会如何发问,我们要做各种应对。所以,到了今天上午我还在重新调整材料,以不变应万变。虽然这个案件争议不大,按照一般逻辑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但是我不愿意草率地应对这个案件。我是一名律师,更是一位妈妈。我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要为她争取最大的权益。

      婚姻案件调解是前置程序,所以法官做了调解,对方从一上来的不同意离婚到渐渐松口成离婚可以孩子归他抚养母亲不需要出抚养费;我们一口咬定离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调解失败,最后还是进入了庭审阶段。因为接受了庭前辅导,所以当事人在需要她发言的时候表现得很从容。待到庭审流程结束,进入最后的调解阶段,对方一口咬定其提供的1年半之前我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诊断病历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精神状态欠佳不适合抚养婚生子。好在有备无患,我在收到这份证据的时候指导当事人赶赴当地省会的专业医院做了精神状态的鉴定,结果有力地驳回了对方的观点。同时,我们还向法庭出示了劳动合同,证明我的当事人有收入,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当然,对方对我方当事人不理不睬,在婚生子只有一个多月的时候就“逼着”我们离婚的种种记录、文件成了我们的重要证据。最后,调解阶段我们在抚养费上做了让步,按照当地的通常水准确定了抚养费金额,按照一年一付的方式支付。虽然,实践中,抚养费最后会渐渐变成无,但是我们争取了,即使日后不给,我们也有依据。

      最后当庭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归我方抚养,对方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通常,离婚案件多数要经过两次起诉才能解决。今天,我们第一次开庭就解决了问题,结果真心不错。希望我的当事人可以带着孩子开始新的生活。

      当然,通过这个案件,我想到更多的是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中国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一南一北在认识不到一年的情况下奉子成婚,按照我们南方的风俗,三金方面结婚怎么可能一个手镯就打发了。婚后,夫妻因为孩子的出生矛盾频发,丈夫非但没有调和反而离家出走置妻儿于不顾,更是直接拉黑了妻子所有的通讯方式,就算开庭了也是深挖妻子的各种不好,还想要回为数不多的彩礼。扎心真扎心。其实,可以看出来他和他的家庭都没有做好结婚以及迎接新生命的准备,导致闪婚闪离。婚姻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儿,而是两个家族的大事儿。

      结束后我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的心理辅导,希望她可以尽早调整状态,进入新生活。同时,我也感谢自己的坚持,在立案后拒绝了法官让我们撤诉但算开过一次庭的建议。

      律师之路漫漫,希望我可以不忘初心,认真做好每个案件。加油吧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