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初见·59 分的嫌弃
(1)
电话那头的信号不太好,夹杂着电流声和一种我无法形容的、类似于世界末日般的背景音。
那是鸡飞狗跳的声音。字面意义上的鸡飞狗跳。
「村支书放话了,」我那个发小在电话那头吸着鼻子,声音抖得像在筛糠,「要么狗走,要么我滚。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我确实听到了。
「嘎——!」一声嘹亮的鹅叫穿透听筒,像极了战场上的冲锋号,紧接着是一阵噼里啪啦的破碎声。
我那个脑子一热就花了大价钱买了只「赛级陨石边牧」的发小,在亲自养了 1 个月、扔回农村散养了 2 个月之后,这会儿正在哭着给我打电话。他说再没人接手这只狗,他就要被全村人联名赶出祖坟了。
据不完全统计,这只名为「钱多多」的边牧,在农村的 60 天里,干了 3 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
第一,咬死了村东头王大娘家的三只芦花鸡,且只吃鸡冠子,搞得现场像凶杀案现场。
第二,追着村口那只称霸一方的大鹅跑,硬是把那只鹅的一身傲骨薅成了秃尾巴鸡。
第三,也是最致命的,他把村支书家晒在院子里的玉米棒子全啃成了空心的牙签。
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了他当初买狗花的钱的三倍。
「我求你了,」朋友在电话里声音都在打摆子,「你不是一直想养只边牧吗?聪明、智商高,你看网上那些边牧,个个都会捡飞盘,玩滑板,多好啊!」
我翻了个白眼,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
我想养的是那种会算抛物线、能帮我拿快递、从冰箱给我取啤酒,甚至能听懂我吐槽客户并适时递上纸巾的边牧。不是这种能把半个村子搅得天翻地覆、自带拆迁办编制的混世魔王。
「畅想得那么美好,你自己怎么不继续养了,还要把人家抛弃在农村?」
「我当初是看了视频,一上头就买的,养了一个月发现我连自己都养不活。你知道的,我在不断地失业。」
朋友软磨硬泡,还承诺包一年狗粮,我看了一眼我脚边睡得四脚朝天的 8 岁大金毛「陈建国」。那么温顺听话,像个退休的老干部,时间长了也感觉挺没意思。
陈建国孩子太乖巧了,像是一杯温吞水,有点闷。
不如给他找个玩伴,最好是个刺头,治治他的老气横秋,也丰富丰富他的退休生活。
于是,最终,我鬼使神差地答应发小了。
(2)
那天是 3 月 1 日的下午,风里带着湿冷的土腥味。
我见到这只小陨边的第一眼,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现在说退货还来得及吗?运费我出双倍。
他被装在一个被雨淋湿的破纸箱子里,浑身脏兮兮的,毛打结得像个拖布头,一股浓烈的、混合着泥土和尿臊的味道隔着 5 米远都能把人熏个跟头。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有摇尾巴,没有凑过来讨好,甚至连叫都没叫一声。
那双蓝色的眼睛,冷淡得像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甚至带着一丝「你谁啊」的嫌弃。
我也抱着胳膊端详着他。
我们俩就像两个被家长硬凑到一起的相亲对象,隔着 3 米远互相打量,同时在心里给对方打了个分。
59 分。
差一分及格,差一点就值得被好好地正眼瞧上一眼。它的毛色如果仔细看的话,其实很漂亮,骨架也匀称——就是那双眼睛太冷了,冷得让我觉得养不熟。59 分,差的那 1 分,是眼神里没有光。
这是一个充满了鄙视链的分数,既不是完全的废物,也不是值得期待的惊喜,就是一个尴尬的、随时可以被放弃的边缘人。
(3)
我第一件事就是带他去宠物店洗了个澡,花了我 100 大洋。
我心里盘算着,以后每个月都要多花 100 块,这只狗最好能给我提供足够的情绪价值,甚至分担点家务,比如打酱油、取快递、递毛巾什么的。要是只会在家拆家,我就把他炖了。
洗完澡之后,他确实好看了不少,陨石纹的毛在阳光下泛着一种破碎又迷人的光泽,眼睛是漂亮的蓝色。
我也第一次蹲下来,捏着他的前爪开玩笑:「你是不是祖上有跟二哈混血的啊?谁家好狗的眼睛会是蓝色的啊?你看着就像个来路不正的杂交品种。」
他打了一个哈欠,就算回应我了。
但他那股子尿臊味还是若有若无,像是一道洗不掉的原罪。
眼神也还是那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欠揍样。
(4)
我带他回家,家里 8 岁的大金毛陈建国早就等在楼下了。
陈建国是我养了 8 年的狗,生于国庆节,所以取名陈建国。他是那种,你跟他说「把垃圾叼到垃圾桶」,他会顺便帮你把桶盖合上、再给你作揖的狗。
他这辈子唯一的污点,是说好陪我看《一条狗的回家之路》,结果把头搁我大腿上睡着了,还打呼,口水流了我一裤子。那是在电影院啊,当着几百条狗的面……丢脸丢到各大狗狗群里了。
朋友们都说陈建国是狗界道德楷模。我以前也这么觉得。
直到这个 59 分的家伙出现。
陈建国看到小边牧,没有像别的狗一样凑上去闻屁股,只是站在原地,淡定地看着他,眼神里带着一丝老干部式的不屑,仿佛在审视一个街头小混混。
小边牧也看着陈建国,没有害怕,也没有挑衅,只是歪了歪头,那表情像是在说:「这老家伙谁啊?看着就很古板。」
我把这两只性格迥异的狗放在了阳光斑驳的小院里,为了安全起见,特意在门口加了道栅栏,然后给了他们整整一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透过厨房的玻璃窗,我远远地观察着外面的一切动静。
一个小时过后,当我端着两碗清水再次推门而出时,眼前的景象竟然出乎意料地和谐:
陈建国迈着优雅从容的步伐,像个经验老到的绅士,追着一只忽高忽低的白色菜粉蝶;
而那只精力过剩的边牧则像个刚拿到驾照的新手司机,兴奋地在院子里毫无章法地乱转,时不时撞到花盆上,活像个没头的苍蝇。
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每当陈建国跑出几步发现边牧没跟上时,他总会停下来,耐心地回头等待那个笨拙的小家伙,哪怕眼神里带着几分无奈,却依然选择了包容。
那一刻,看着他们相安无事的样子,我悬着的心终于彻底放了下来,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觉得这次收养或许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于是牵着绳子把他们带回了家。
第二章:尿臊味·20 个独立王国
(1)
不到一周,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引狼入室」。
这只边牧,别的没学会,先学会了圈地运动。
他开始在我家里到处撒尿:客厅、卧室、厨房、阳台,当然包括厕所——除了我给他准备的狗厕所,其它哪里都尿。
他尿得特别有规划,东一滩西一滩,像是在搞土地拍卖:这片是我的,那片也是我的,连阳台那块风水宝地他都不放过。
我拿着拖把跟在他后面擦,擦得腰都快断了。
他不是在撒尿,他是在进行一项宏大的水利工程。他神情肃穆,每一道尿线都像是在规划苏伊士运河。而我,是他最卑微的河道清淤工。
我骂他,他就低着头,耳朵耷拉着,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但转个身,他又在另一个角落尿了一滩。
我轻轻拍他的屁股,告诉他不能在这里尿,表情严肃。他吓得浑身发抖,钻到床底下不肯出来。但等我一转身,他又尿了。
后来我发现,他不是故意跟我作对,他是真的不知道该在哪里尿。或者说,他根本不在乎该在哪里尿。在他的世界里,整个房子都是他的地盘,他想在哪里做规划,就在哪里先标记。
我终于妥协了,我指着餐厅的角落,对他说:「行吧,以后你就在这里尿。固定一处,总比满屋子搞开发区强。」
他似乎听懂了,歪了歪头,像是在说:「成交。」
从那以后,他果然只在餐厅的角落尿了。
我后来算了算,他一天能尿二十泡。二十泡。
什么概念?如果我每次擦尿需要走好几个来回的十五步,一天下来我在餐厅走的里程数,比陈建国去院子遛弯还长。
我的拖把成了他钦点的御用笔,餐厅地板就是他的奏折,每天批阅二十本,本本都批在同一个地方。
那股尿臊味弥漫在整个房子里,挥之不去。我买了 3 瓶养狗家庭专用的清新剂,喷得我自己都快窒息了,还是盖不住那股味道。
(2)
陈建国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嫌弃。
陈建国从来不在家里乱尿,哪怕外面下雨,不能出门,他也憋着。他甚至连喝水都小心翼翼,生怕洒出来一滴。
现在餐厅成了边牧的专属厕所,他每次路过餐厅,都会绕着走,头扭到一边,仿佛多看一眼都会脏了他的眼睛。
他也不再跟边牧玩了。以前他还会偶尔把自己的球推给边牧,现在他看到边牧就躲得远远的。
我对着边牧叹气:「你说你,怎么这么不听话?谁家边牧像你这样?别的边牧在计算飞盘抛物线,你在计算哪里尿得比较舒服。你肯定是拼夕夕 9 块 9 包邮发错货的假边牧,还得是没售后那种。」
他似乎能听懂我的吐槽,委屈巴巴地把屁股对着我,尾巴还轻轻扫我的脸,像是在抗议。
(3)
那时候我还觉得这是世上最烦人的事,直到我想起另一件关于「次数」的事。
孩子憋不住尿,是正常生理。可有些人不这么看。
我盯着餐厅地板上的第 18 滩尿,恍惚间想起自己 9 岁那年,一天之内去了 2 次厕所。我爸站在门口,像个人体计数器。
「今天已经第二次了。」他冷冷地说道。
我低着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难道这种事情也要管控吗?
「正常人每五天排便一次。」他给出了这么一个,细细一想,极度荒谬的标准:「你一天两次,说明缺乏锻炼,身体不达标。」
我正在想怎么反驳这条毫无科学依据的「标杆」,他紧接着补充:「你自己想办法改正。改不了,看我怎么修理你。」
原来有些尺子,量的是屎尿,称的是恐惧。
而且有的「尺子」,是凭感觉标上的刻度。
(4)
养了小边牧一段时间。
每次我蹲下来给他套牵引绳,那股味道就会像某种隐形的幽灵,准时从他的毛发里钻出来。那是一种温热的、复杂的、介于发酵过度的酸奶和陈年氨水之间的独特气味。
换作以前,我早就捏着鼻子躲开了。可现在,我总忍不住深吸一口。
别误会,我不是变态,也不是被生活磨没了嗅觉。
我查过,网上说这是催产素,一种神奇的生化保护机制,专门用来防止父母把满身臭味的熊孩子扔出去。
我信了。
两个月后,那股刺鼻的尿臊味渐渐散去,变成了一种淡淡的奶香味。但我还是会像瘾君子一样,凑过去深吸一口。
后来我才明白,哪有什么科学道理。那就是——
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鼻子比脑子先知道。
互联网没骗我,它只是没告诉我后半句。
(5)
有一天,我擦完第 13 滩尿,直起腰来,腰椎发出一声抗议的脆响。看着餐厅那片永远湿漉漉、仿佛永远擦不干的角落,我的思绪突然就被拽回了 7 岁那年。
那天我爸突然心血来潮,要抽查我会不会看机械表。
那时候学校根本没教过怎么看时间,我连时针分针都分不清。面对那个挂在墙上滴答作响的圆盘,我摇了摇头,诚实地说我不会。
我爸立刻就冒火了。
他一把摘下墙上的挂钟,像是摘下了一个审判的工具。他一边不停地拨弄着时针、分针、秒针,让它们疯狂旋转,一边狠狠地打我的手。
「这是几点?说!」
「不知道。」
啪!一巴掌重重地打在我手上,火辣辣地疼。
「这是几点?再说不认识,我打死你!」
「10 点钟。」我带着哭腔瞎猜。
啪!又一巴掌,「胡扯。」
他就那样不知疲倦地调指针,不知疲倦地打我。打了整整一个小时,我的手肿得像个发面馒头,连筷子都拿不住。
可是他只是一边调表,一边问,一边打,却从来没有教过我、哪怕一句认表的方法。
他只知道:我不会,就该打。原因就是我没有注意听讲。
我解释:「学校真的不教怎么认时间。没有这样的课。」
他骂道:「胡说八道。学校不教这些,谁来教?你就是没有好好听讲。」
……
彼情彼景,就像我从来没耐心教过边牧怎么定点上厕所。
我只知道他乱尿,就该骂。
我看着缩在床底下,只露出半个脑袋、用那双惊恐的蓝眼睛偷偷看我的边牧,心里突然就软得一塌糊涂。
我走过去,蹲下来,对他说:「算了,尿就尿吧。大不了我多拖几次地。」
他眨了眨蓝色的眼睛,似乎在确认我是不是在说反话。确认安全后,他慢慢从床底下钻了出来,用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我的手。
那是他第一次主动亲近我。
第三章:拆家·学渣的自我修养
(1)
我还是有些不死心:狗界智商排第一的,就这样「不学无术」?
毕竟是花了朋友整整一年狗粮才换来的边牧,怎么着也得有点边牧应该有的样子吧?我不信这个邪。
我决定教他技能。我斥巨资买了飞盘、高级零食、训练响片,信心满满地开始了我的「天才边牧培养计划」。
结果第一天,我就崩溃了。
第一课:教握手。
我蹲在地上,手里捏着香喷喷的零食,充满期待地说:「握手。」
边牧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转头看窗外的鸟。那只鸟在窗外电线杆上仅仅停了 0.3 秒,飞走了,他却像被勾了魂一样,盯着空荡荡的窗户看了整整 3 分钟。
旁边的陈建国看不下去了,默默伸出爪子,稳稳地搭在我手背上,用一种「这题我会,我先交卷」的优越眼神看着我。
第二课:教趴下。
我按着他的背,用力往下压,说:「趴下。」他顺势一滑,像条泥鳅一样钻到床底下,津津有味地啃起了床腿,啃得不亦乐乎,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陈建国直接卧倒在地上,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我,还重重地叹了口气,像在说:这届老师不行,学生也不行,带不动啊。
第三课:教捡球。
我把球用力扔出去,大喊:「捡回来!」边牧确实追了,但他追着自己的尾巴跑了半个小时,直到把自己转得晕头转向,一头栽倒在地上吐着舌头喘粗气。
陈建国默默走过去把球叼回来,轻轻放在我脚边,还摇了摇尾巴,仿佛在说:「看吧,还是我靠谱,这个家没我都得散。」
我彻底放弃了。
我算是看明白了,这只边牧的智商就像手机信号:拆家的时候是 5G 满速,学习的时候直接显示「无服务」。而且他永远在关键区域——比如我的钱包附近——信号满格,精准得很。
我看着那团追自己尾巴追到晕倒的毛球,忽然觉得,追尾巴的快乐,那些会算抛物线的边牧大概一辈子也体会不到。
(2)
看着这只狗,想起我爸当年对我的要求,也是这个德行——
记得有一次我考 99 分,欢天喜地拿回家,他把试卷拍在我脸上,不是用手,是用试卷卷成的筒,像打地鼠一样狠狠敲我脑袋。
他说差 1 分就是不够努力,就是粗心大意,就是对不起他辛辛苦苦赚钱栽培。
后来我考全班第一,他说年级还有比你高的,你这点成绩有什么好骄傲的。
我加入少先队,戴上红领巾,他说「你本应该第一批就加入,第一批才是真正的先进」。
我得了全校三好学生,他说「三好」还不够好,全面发展才算真的好,不要为了一张纸就得意洋洋、轻易满足。
我跟朋友周末去郊游,需要告知他们的学习成绩和排名……
在我们家,满分、第一这些,只是天经地义的及格线,剩下的全是「不应该」。
(3)
再回到现实看这条边牧:不学无术也就罢了,他还特别能拆家。
新买的电风扇,被他咬碎了主板,转着转着突然冒了黑烟。在风扇转着转着冒烟的那一刻,他居然还在旁边歪头看,眼神专注,像在验收自己的艺术作品。
新买的球鞋,被他咬掉了鞋底,我穿着去上班,中途只剩鞋面挂在脚背上,被同事笑了一整天。
新买的数据线,一天能咬断 3 根,雷打不动。我家现在囤数据线的量,比楼下便利店还多。
新买的沙发,被他啃出了一个大洞,里面的海绵全被他掏了出来,撒得满地都是,像下了一场白色的雪。他还喜欢钻进去,从洞里探出脑袋,眨巴着眼睛,像一只毛茸茸的寄居蟹。
我算了一笔账:养他 3 个月,他创造的经济价值是:负 5600 元,这还不含精神损失费。
「这些比起他在我们村闯的祸,小多了。你就知足吧。」这是发小收到我退货电话时的推诿话术。
我只能做自我心理建设,慢慢地懒得唬他、吼他、凶他了。毕竟生气伤肝,去医院看肝的钱比他拆家还贵。
我时常安慰自己:拆吧拆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等他拆完了,我正好换一套新家具。
(4)
有一天,我看着满地狼藉,坐在地上叹气。
陈建国走过来,趴在我身边,把头靠在我的腿上,用体温安慰我。
我摸了摸他的头,说:「还是你懂事。要是他有你一半听话就好了。」
陈建国没说话,只是蹭了蹭我的手。
陈建国完全是按照我对一只金毛犬的预期和规划成长起来的。
我抚摸着陈建国,给他念叨着「如期规划」,突然就想起了当年高中文理科分班和高考填报志愿……
那时候我文科特别好,英语一直保持全年级第一,语文作文还屡次获奖。我跟我爸说:「我以后想学商科,想考 MBA。」其实我从 14 岁就开始看各种商业杂志了,而且比起电影电视,我更喜欢看广告。
我爸当时就说:「你懂个屁的商业。告诉你: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你要选电气专业,将来回到我们电力系统来,旱涝保收。」
我说我不喜欢电气,我对那些电路图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爸瞪了我一眼,说:「你懂什么?多少人羡慕,削尖脑袋想进我们系统都进不来呢。」
最后,在他的威逼利诱下,我还是「选」了理科班,一年后报了电气工程专业。
大学四年,我对着那些密密麻麻的电路图,度日如年。高数、物理、电磁场、数字信号、模拟电路、电磁波……都挂科过。
毕业之后,我被安排进入了「多少人羡慕」的电力系统,干了 3 年电气工程师,每次穿上防高压电隔绝衣,像穿着寿衣。
绕了一大圈,后来我还是走了自己想走的路:辞职出国学了商业硕士和 MBA,回国创业做品牌连锁,做商业咨询,写商业小说,兼职在高校代课。
只是,那 2 年理工、加 4 年电气、再加 3 年在国企「浪费掉」的青春,再也回不来了。
(5)
回忆把我送回现实,我看见正在啃我笔记本电脑键盘的边牧,突然就笑了。
他是他。别人家的边牧也好,网上的边牧也罢,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走过去,把他抱起来,擦了擦他嘴上的键盘灰。
「算了,」我说,「不学了。你想拆就拆吧。只要别伤着自己就行。」
他舔了舔我的脸,然后挣扎着从我怀里跳下去,继续去啃我的鼠标了。
陈建国在旁边翻了个白眼,把头埋进了爪子里。那意思是:行,这个家,什么都能接纳了,那也就彻底没规矩了。
第四章:电线·唯一的一次动真格
(1)
我对他的纵容,在他咬断插板电源线的那天,终于触碰到了极限。
那天夜里,月光正好,我正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写 BP,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突然,「啪」的一声巨响炸裂在耳边,全屋瞬间陷入了死一般的黑暗。
我吓了一跳,心脏狂跳,赶紧手忙脚乱地打开手机手电筒。只见地上的插板正冒着黑烟,空气中瞬间弥漫起一股刺鼻的烧焦塑料味。一根裸露的铜丝像条死蛇一样躺在地上,还在微微发烫,闪烁着危险的余温。
边牧站在旁边,显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吓懵了,浑身发抖,尾巴死死地夹在两腿之间,惊恐地看着我。
一股火气直冲我的天灵盖,烧断了我的理智。
我不是单纯生气他咬断了插板,我是生气他差点触电,继而可能把全家点燃。那种后怕转化成了后怕和暴怒。
我捡起那根还带着余温的电源线,我的手在半空中停了不到半秒:我以为我会停住。但我没有。我用足了洪荒之力,狠狠抽在了他的背上。
「嗷——!」
他发出一声原始而又凄惨的嚎叫,屁滚尿流地钻进了床底:真的屁滚尿流,尿液漏了一路。
整个房子里一片寂静,只有插板还在滋滋地冒着烟,像是在替谁哭泣。
陈建国站在客厅门口,静静地看着我,眼神复杂。那眼神里有震惊,有不解,甚至有一丝恐惧。
我喘着粗气,胸口剧烈起伏,手里还死死攥着那根电源线。看着床底那片深不见底的黑暗,心里瞬间就开始后悔了。
我刚才是不是太冲动了?三思而后行,我是一点也没多想,就下手了,这是本能吗?
到了夜里,我叫了三次吃饭,他才敢试探性地露出半个脑袋。看到我手里没有「武器」,才慢慢从床底爬出来,低着头,贴着墙根走到食盆边,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仿佛那是最后的晚餐。
吃完之后,他又迅速钻回了床底。
我躺在床上,听着床底传来的断断续续的小声呜咽,翻来覆去睡不着。
手里还残留着抽他时的触感。那根电源线明明很轻,落在他身上却很重。我攥着线,攥了整整十分钟,不知道该放下还是该把自己抽一顿。
(2)
不知不觉睡着了。
梦里,我回到了自己小时候的情景。
我从小就有咬指甲的毛病,一紧张就咬,把指甲咬得光秃秃的,有时候甚至会咬出血丝。
我爸看不惯,见到一次打一次。他会抓住我的手,用尺子狠狠地打我的手心,打得我手都肿了,连笔都握不住,可我还是改不了。
那时候我每天都活在随时被骂、被打的环境里,生怕哪件事做得不顺父亲的心意,而通过咬指甲可以缓解焦虑。
可他从来不会问我为什么咬。问了就意味着他可能有错,而他不会有错。
他只会说:「你不许再咬,再咬就打烂你的手。」
我小时候还胆小,又爱哭,为此也没少挨打:
有一次我摔破膝盖,血顺着小腿流下来,我咬住嘴唇没哭,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爸看见了,蹲下来盯着我的眼睛说:「把眼泪给我咽回去。咽不回去就别回家。」
还有一次,逼着我从高处玩「弹簧蹦极」:「胆子这么小,像不像个男人?看看你是更害怕皮鞭,还是更害怕挑战。」
……
「怎么又没考满分,看我怎么收拾你。」
「老师说你上课吃东西,你是不是皮痒了?」
「他们冤枉我!」「你还敢顶嘴了!他们怎么不冤枉别人?看来还是打的少了。」
(3)
我醒了。窗外天刚蒙蒙亮。
我拿起他的破布娃娃,轻轻塞进床底,又把那一碗温好的羊奶往前推了推,直到碗边碰到他的鼻子。
我坐在床边,默默守了 15 分钟。听到里面传来小心翼翼的舔碗的声音,才放心继续去睡觉。
那一夜,碗碰到了他的鼻子。我碰不到。
从那以后,他至今绕着所有电线走。哪怕是一根废弃的数据线,他都会小心翼翼地跨过去。
虽然「永远不要咬带电电源线」这个结果是我想要的,但我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我在他心里留下了一道伤疤。那根电源线抽断的不仅是电路,还有他对我的无条件信任。
从那以后,他做什么都由着他。不是我变大方了,是那根电源线落下去的时候,我欠了他一笔,永远还不清。
我养他,不代表我能有无边界的权威,可以随意体罚他。
他吃我的、住我的、睡我的床,但他不是我的一部分。他是他自己。
我给他饭吃,不代表我就有资格用那碗饭来要挟他服从。
我给他遮风挡雨,不代表我就能决定他什么时候哭、什么时候闭嘴、什么时候不准怕。
我对他好,不是签了一张「你可以随便回报我」的契约。
爱从来都不是特权。有资格吃谁的饭、住谁的房,不代表有义务把灵魂也交出去。
以前我是那个缩在床底等审判的人。现在我是那个蹲在床边,等他愿意自己爬出来的人。
(4)
而我得到的最大的回报,是这厮恃宠而骄,喜欢招惹别的同类。
在外凡是见到其它狗,就想上去「切磋拳脚」。哪怕对方是马犬、德牧一类的职业打手,他也敢呲着牙去挑衅。
他其实算计得很清楚:陈建国不会袖手旁观任他被欺负。陈建国对狗界的战力,不输给军警犬。
每次他惹了事,或者打不过,就躲在陈建国身后。陈建国会冲上去,把对方吓跑。然后他们俩就像打了胜仗一样,摇着尾巴跑回来。
我只能跟在后面,给人家道歉赔钱。
朋友都说我太惯着他了。
我笑着说:「没办法,我的儿子我自己不疼,要谁来疼?」
这一瞬间,我似乎看到,那个小时候被打骂、被忽视、从来没有被好好肯定过的男孩,似乎也得到了补偿。
第五章:胶带·一片撕不掉的伤疤
(1)
如果说电线事件是我心里的一根刺,那胶带事件,就是那根把我从原生家庭的泥沼里拉出来的绳子。
那天我带他们俩去遛弯。刚挂完一个糟心的客户电话,对方无理取闹的要求像苍蝇一样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一肚子火没地方发。
一转头,就看到边牧在原地转圈哼哼叫。他的前爪沾到了一片不知哪里来的透明胶带,黏糊糊的撕扯不下来,急得直跳脚,越急缠得越紧。
看到他这副笨样子,我更是火上浇油,积压的怒气瞬间找到了宣泄口。
我蹲下来,一边狠狠地撕胶带,一边骂:「咋不笨死你?你们边牧不是智商第一吗?你的聪明都用来拆家了?养你还不如养头猪!猪都比你聪明!」
我越骂越凶,声音越来越大,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刀子。
他越缩越小,最后缩成了一个瑟瑟发抖的毛球,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全是恐惧和委屈。像一只被雨淋湿、无处可逃的小老鼠。
就是那一瞬间,我的脑袋被什么东西狠狠击中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惊恐的蓝色眸子里,倒映着面目狰狞的我。而在他的眼睛里,坐着一个 10 岁的我。
而我手里那片胶带,和我爸手里的尺子,是同一样东西。
我用了十几年都没有想明白:我知道我的家庭有问题,但是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而在这只笨狗的眼神里,突然就通了——我原生家庭最大的问题,是我父亲教育我,判断是非的标尺,是:「情绪」。
(2)
回忆追溯到我小学五年级的那天。
那天我看着厨房里堆着的菜,想着帮我妈分担一点家务。我穿上我妈的围裙,搬了个小板凳,站在厨房摘菜,心里美滋滋的。
我爸下班回来,看见我围着围裙摘葱,先是笑了一下,摸了摸我的头:「儿子长大了,懂事多了,知道帮家里干活了。」
那一刻,我腰杆挺得笔直,像领了一张满分奖状。
十分钟后,他接了个电话,不知道是单位谁惹了他,再进厨房时,脸已经阴得像暴雨前的天。他看见我还围着那条碎花围裙,突然就火了。
「你一个男孩子穿这个像什么样子?不务正业!」他一把扯下围裙扔在地上,指着我的鼻子骂,「你刘叔叔家的孩子去省里参加奥数竞赛了,你看看你,天天整这些没用的!」
同一件围裙,同一个厨房,同一个我。
十分钟前我是懂事的乖孩子,十分钟后就成了不伦不类的废物。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我爸嘴里的「有用」,从来不是我做了什么,而是他心情好不好。
他高兴的时候,我做什么都是对的。他不高兴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的。
我当时站在原地,吓得浑身发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掉下来。
因为「哭」,在我家也是坚决不允许的:掉一颗眼泪下来,就得挨一个嘴巴子。
原来我这么多年的敏感、自卑、小心翼翼,都是这么来的。
我成长在一个人形天气预报里:他高兴,晴空万里;他不高兴,暴雨倾盆。而我永远不知道明天什么天气,只能出门带伞。
(3)
看着边牧那双充满恐惧的眼睛,我突然就愣在原地:我看着他的眼睛,突然想起我爸看我的眼神。我发现我连皱眉的角度都和他一模一样。我摸了摸自己的眉头,愣住了。
果然:原生家庭对待我的方式,影响了我对待我的下一代的方式。
这一瞬间顿悟,我决定:斩断原生家庭的影响,从「坚决抵制用情绪判断是非对错」开始。
我轻轻地把他抱在怀里,用脸蹭他的额头。「对不起,」我说,「爸爸错了。爸爸不该骂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用头蹭了蹭我的脸,尾巴轻轻扫了扫我的胳膊。
陈建国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们。
那天回家之后,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夜色一点点变浓。
我没有开灯,任由黑暗把自己包裹起来。我想起了父亲那张阴晴不定的脸,想起了那个穿着围裙不知所措的小男孩。
爱和教育,都是科学,是理性,而非建立在任何一个人的喜怒哀乐之上。
我转过头,看着在角落里安然入睡的边牧。他的肚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偶尔还会吧唧一下嘴,像是在做什么美梦。
我笑了。
原来老天派给我的这个魔丸,居然是度化我的灵珠。
第六章:苍蝇拍·无法撤销的条件反射
(1)
自那以后,我对他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刻意克制我的情绪」变成了「一见他,无论多不高兴,都会瞬间切换成开心的笑脸」。
我用了整整 3 个月,像戒毒一样,彻底戒掉了那个原生家庭在我骨子里的负面模范影响。
但是,他还是很明显地怕我。那种怕,不是装出来的,是生理性的。尤其是电线事件之后,给他留下了太深的阴影。那是刻进 DNA 里的恐惧,像一道看不见的墙,横亘在我们中间。
只要我拿起苍蝇拍、衣架、老头乐、扫把、拖布……哪怕我只是想打扫卫生,他都会像被踩了尾巴一样,瞬间窜进床底。只留下我和手里的工具面面相觑,空气里弥漫着尴尬。
在他的认知里,任何长条形的东西都是一条潜在的电线。他分辨不了苍蝇拍和电线,就像当年的我分辨不了我爸今天心情好不好。
有一次,我家里进了一只特别大的花蚊子,在我耳边嗡嗡叫了一晚上,吵得我神经衰弱。我忍无可忍,抄起墙角的苍蝇拍,稳准狠地朝墙上一拍——「啪」!将它钉死在墙上。
而那一声清脆的「啪」之后,紧接着就是「嗖」的一声风声,边牧已经化作一道残影钻进了床底深处。
从那以后,我要拿家里的苍蝇拍、衣服架、扫把、拖布……之前,先要尽量轻轻抚摸他几下子,用肢体语言告诉他:别怕,跟你没关系,你玩你的。
我宁愿自己的步骤麻烦一点,也不想再看到他那副惊恐的样子。
我看着很心疼,很想「治愈」他,很想告诉他:爸爸不打你,你在这个家再也不会挨打。
(2)
此后,为了「平衡掉」这些负面恐惧,我给了他在家里无限的「特权」。
我允许他上我的床睡觉,默认他可以在我床上跑酷,可以把我的一条又一条的新被子咬得支离破碎、棉絮满天飞,可以在我枕头底下藏他的大鸡腿,甚至可以踩在我脸上喊我起床……
他可以霸占我的枕头,我就当他很孝顺,就当是给我暖床——大夏天,也难得孩子一片孝心。
陈建国对此表示了极大的不满。
以前,我的床是陈建国的专属地盘。现在,被小边牧霸占了。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看到陈建国躺在客厅的地毯上,肚皮朝上,四肢摊开,像一张被遗弃的旧地毯。我路过时,他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了我一眼,又慢悠悠地瞟向卧室门。
边牧正躺在我的枕头上打呼噜,四脚朝天,毫无防备。
陈建国陈建国没吼也没叫,他又默默地把肚皮翻回去,叹了口气。爬起来走到水盆边喝了两口水,又走回地毯,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重新摊开。
全程没再看我第二眼。但每一步都在说:「你这个偏心的混蛋,今晚别想让我给你暖脚。」
我忍不住笑了。
我走过去,蹲下来,摸了摸陈建国的头。
「对不起啊,建国,」我说,「爸爸对你从来都没有减少过关注,你依然是爸爸心里唯一的『国崽崽』。要不,今晚让你睡我的床?」
陈建国没理我,把头扭到了一边。但他的尾巴,轻轻扫了扫我的手。
我知道,他原谅我了。
第七章:红线·爱是兜底,不是控制
(1)
虽然我对边牧无限纵容,但我还是给他定了 2 条红线。
只有 2 条。
第一,不许咬电源线,不管带不带电。这一条,他已经刻骨铭心地记住了。
第二,不许在外随地捡东西吃。
这 2 条,碰了绝不手软。要真打!哪怕轻轻地打,雷声大雨点小地打。
因为这 2 条,可能会要了他的狗命。
我不想成为我爸那样的天气预报。他的红线是心情,我的红线是生死。
我会用尽一切办法,让他永远不去碰这 2 条。
除此之外,他爱咋咋地。
拆家?没关系,我再买。
尿床?没关系,我再洗。
把我笔记本电脑咬坏了?没关系,我买个外接键盘。
把我珍藏多年的书撕了?没关系,我都已经看过了。
朋友说我太惯着他了,这样会把他宠坏的。
我笑着说:「宠坏就宠坏吧。反正我有能力给他兜底。」
说完我突然愣了一下。
这话要是让我爸听见,他大概会冷笑一声,说:「兜底?你兜什么底?你连自己的底都兜不住。」
可我现在兜住了。兜住了这只狗,也兜住了那个小时候没人兜住的我。
(2)
说完我突然又一次想起了我爸。
他当年给我定的规则,说变就变,没有道理……
上学的时候,他说:「你敢谈恋爱我打断你的腿。学生就该好好学习,谈什么恋爱?」
我大四的时候,跟他说我和同学合伙开了个小公司,赚了点钱。他当时就火了,骂我:「不务正业!学生就该好好学习,你搞这些乱七八糟的干什么?」
再后来我刚工作第一天,他就打电话问我:「有没有女朋友?什么时候结婚?你看看你的同学那谁谁,孩子都两岁了。」
原来在父母眼里,我们永远没有自己的节奏。我们只能跟着他们的节奏走。他们说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我们就得什么时候干什么。
稍微慢一点,就是不孝,就是不懂事。
他的红线从来不是用来保护我的,只是用来控制我的。
而他的红线是会变的,唯一不变的是线永远握在他手里。
我绝不允许自己也这样对待狗狗们。
我不想给他定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规则。我不想让他像我一样,活在别人的期待里。
我只想让他知道,只要不碰那两条红线,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无论他犯了多大的错,我都会原谅他。无论他是什么样子,我都会爱他。
我想过最坏的情况——他把邻居家的孩子吓哭了,我上门鞠躬道歉;他把别人家的狗咬伤了,我付医药费;他把我的电脑咬碎了,我换新的。这些都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我唯一兜不住的,是他受伤害。
(3)
有一次,边牧在外面招惹了一只德牧。德牧主人没牵绳子,德牧冲过来就要咬边牧。陈建国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和德牧打在了一起。
最后,陈建国把德牧吓跑了。他的耳朵被咬伤了,流了很多血。
我心疼得不行,赶紧带他去宠物医院包扎。
边牧跟在后面,低着头,夹着尾巴,一副做错了事的样子。
我摸了摸他的头,说:「没事,不怪你。以后别招惹那么凶的狗了。」他抬起头,舔了舔我的手。
那天晚上,我给他们俩都开了罐头。边牧把自己罐头里的肉,叼了一块给陈建国。陈建国看了看他,低头吃了。
我看着他们俩,心里暖暖的。
我想,这才是家吧?在这个家里,没有人在道德制高点上「争当圣母」,而是:护犊子。
第八章:床底·修补那个漏雨的安全屋
(1)
虽然我对他无限纵容,但小边牧还是改不了那些小心翼翼的习惯。
朋友说,他「偷感」很重,像一个寄人篱下的少年,狗狗祟祟的。
确实。
他在家里走路永远贴着墙根,像在踩地雷,生怕发出一点声音。
他吃饭总是先看我一眼,确认我没板着脸才敢下口。
哪怕是我主动递给他的零食,他也要叼到床底下去吃。
他吃东西时像是在偷吃,不仅要看你,还要用余光扫描监控摄像头,仿佛在进行一场谍战大片。
有一次,我买了一只烧鸡,放在餐桌上,准备晚上吃。我去书房写了半个小时稿子,出来一看,烧鸡少了一条腿。
我环顾四周,没看到小边牧的影子。
我走到卧室,往床底一看。他正趴在床底,抱着那条鸡腿,啃得津津有味。看到我来了,吓得浑身一抖,鸡腿都掉在了地上。
他低着头,缩在床底的角落,等着我骂他。
我蹲下来,把鸡腿捡起来,递给他。「吃吧,」我说,「想吃就吃,不用躲着。这本来就是给你买的。」
他愣了一下,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不敢相信。
我把鸡腿放在他面前,摸了摸他的头。
「真的,」我说,「这里是你自己的家。你不用这么谨慎和客气。」
他慢慢叼起鸡腿,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这次他没有再把鸡腿拖进床底。
(2)
我看着他的样子,心里一阵发酸。
这不就是跟我小时候的处境一模一样吗?包括我妈,也是这样活了一辈子。
我自己淋过雨,所以不想让他再淋一遍。
我很想他堂堂正正地生活在家里。
我也不止一次抱着他,温声细语地跟他说:爸爸保护你,你在这里可以放心大胆的、无法无天和肆无忌惮。
但那个床底,却永远是他的安全屋。
无论我对他多好,只要他感到害怕,第一反应还是钻床底。
我有时候想:每个人都有一个床底。那是你躲起来就觉得安全的地方。
就像我,无论电力系统再稳定,家乡再美丽,我也必须逃离那里,因为它们都不是我的「床底」。
我现在每天做三件事:给他羊奶、陪他晒太阳、在他钻床底的时候假装没看见。
慢慢来,今天不行就明天。
你慢慢来。我也慢慢来。
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治愈小边牧的童年。
也治愈我自己的童年。
第九章:纵火·差点烧了全世界
(1)
上周,我离死亡只有一门之隔。而那个差点把全世界都烧掉的纵火犯,正缩在我的脚边。
那天午后,我仅仅小憩了不到 20 分钟。再睁眼时,卧室已经变了样。
我是被活活呛醒的。
喉咙里像是被人塞进了一把滚烫的煤灰,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灼烧的剧痛。睁不开眼,视线所及之处,全是翻滚的、浓稠的灰色毒雾。书桌下的一堆书正在疯狂吞噬着氧气,火舌像贪婪的蛇,顺着窗帘就要往上爬。
求生本能让我摸索着爬起,接了一盆水猛地泼上去。
「滋——」火苗仅仅退缩了一秒,紧接着,「轰」的一声,热浪裹挟着更浓的黑烟反扑回来,瞬间将房间填满。
浇水不仅没用,反而让浓烟翻了一倍。我剧烈地咳嗽,眼泪不受控制地狂流,肺部像要炸开一样。我只能凭着本能,抱起那堆燃烧的书本冲向厕所。
淋浴头开到最大,冰冷的水柱对着那团火冲了足足五分钟。书本在水里几番挣扎,终于彻底熄灭,化作一滩黑泥。
在这场窒息的兵荒马乱中,室友冲出了大门,陈建国也跟着蹿了出去。
他跑到院子中央,四脚抓地,猛地刹住。他回头,隔着那扇被浓烟封锁的门,死死盯着卧室的方向。
他知道边牧还在里面。
但他没回来。
这不是自私,这是我们 8 年来刻进骨子里的默契:「我负责处理一切烂摊子,他负责不添乱。」
他就那样僵立在院子里,金色的毛发被热浪吹得凌乱,尾巴死死夹在两腿之间,耳朵向后背成飞机耳,像一尊被恐惧定住的雕塑。只有尾巴尖,在无法控制地剧烈颤抖。
我把火彻底扑灭,跌坐在湿漉漉的瓷砖上,才猛然惊觉——小边牧没有跑掉。
「你在哪?快出来!」
我张了嘴,却难发出声音。喉咙里像卡着烧红的玻璃渣,每吸一口气都带着铁锈味。我扶着墙咳,咳出的唾沫里混着黑灰。
死一般的寂静。
我冲进卧室,把床猛地抬了起来。
那一幕,像一把尖刀扎进我的心脏。
他缩在床底最深、最黑的角落,整个身体蜷缩成一个极小的球。他在抖,不是那种冷得发抖,而是像一台开了最大档的震动手机,高频、剧烈,抖得骨头都在响。
我蹲下来,伸出手。他没有像平时一样立刻舔我的手,反而往后缩了一下。那一下,比火还烫。
我那一瞬间突然全明白了:他不是怕火,也不是怕那足以致死的浓烟。
他怕的是我。
那就说明:这火,跟他绝对脱不了关系。
在他那套被过往创伤重塑的世界观里,闯了这么大的祸,结局只有一个——死定了。所以哪怕烈火焚身,他的第一反应不是逃命,而是钻进这个他以为最安全的床底,等待那个必然降临的惩罚。
50 多分钟后,浓烟终于散去。他想动,却发现自己卡住了。
我纳闷刚才他在极度惊恐中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把这 30 多斤的身体硬生生塞进这个缝隙。
我再次抬起床架,唤他出来。
他像一滩烂泥一样挪出来,我一把将他死死抱在怀里。
怀里的躯体抖得更厉害了。浑身僵硬如铁,连头都不敢抬一下,甚至不敢看我一眼。
我把他裹进浴巾里,下巴死死抵着他的头顶。鼻尖萦绕着一股混合着焦糊味的奶味——那是他身上原本的味道,现在却混进了灾难的气息,也混进了我头发梢的味道。
「好了好了,火灭了,没事了。」我的声音在发抖,比他还抖。
他抖得更厉害了。
他的耳朵贴着我的颈动脉,温热、潮湿。像摸到了一块正在融化的黄油,软得一塌糊涂;又像一块刚出炉却烤糊了的面包,外面是焦脆的灾难,里面却是软得一碰就碎的灵魂。
我忽然在这一瞬间思考:如果现在再给他打一次分,还会不会是当初那个不及格的 59 分?
「你得学会跑啊……」我的眼泪终于掉下来,砸在他毛茸茸的脑袋上,「火来了,要跑。不是钻床底。我们要一起出去,知道不知道?」
他没反应,只是把脑袋埋得更深,恨不得把自己埋进我的骨血里,以此抵消他的罪孽。
我抱紧了一点,再紧一点,仿佛要把他揉碎了融进身体里。叹了口气,那口气里全是劫后余生的庆幸。
那一刻我意识到,我不仅原谅了他,我甚至想给他买个防火背心,想给他最好的肉干。只要他肯从床底出来,整个家都可以拆了给他。
「算了。」我哽咽着说,「以后不用蚊香了。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把蚊香放在一堆书上面。」
(2)
对于确信是他纵火无疑这件事,我竟然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生气。
事后监控还原了那致命的几秒钟:他碰倒蚊香盒、蚊香掉落出来、火星直接接触纸张、明火瞬间腾起。
看着监控里他闯祸后惊慌失措的样子,再看着此刻怀里瑟瑟发抖的他,我心里翻涌的只有一种情绪:后怕。
以后得把所有危险的东西都收起来,得把这个世界打扫得干干净净,再也不能让他因为任何危险受到惊吓。好不容易快治愈的他,绝不能在这一刻被打回原形,绝不能让他再回到那个充满恐惧的 PTSD 地狱里。
我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嘴里轻声埋怨,语气却软得像水:「你整天傻不愣登的,起火了要赶紧逃命啊,怎么还在盘算挨不挨打的事?爸爸已经一年多没打过你了啊。」
窗外的阳光透过残留的烟雾照进来,形成一道道光柱,落在他毛茸茸的脑袋上,像是某种神圣的加冕。
我看着这束光,突然想,如果是我小时候,不小心纵火烧了我家,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肯定会被打个半死吧。肯定会被骂作「灾星」吧。
凌晨三点,我睡不着,忽然想起小时候打碎一个碗的代价。
怀里这只狗刚烧了半个家,此刻却打着呼噜。——他替我享受了那些我从来没得到过的原谅。
(3)
「算了,」我叹了口气,下巴用力蹭了蹭他冰凉的耳朵,像是在给自己一个承诺,「以后夏天咱爷俩再也不用这破蚊香了。现在看,你不是假边牧,而是假哈士奇。」
后来我查了 2 个小时淘宝,看电子蚊香液、看灭蚊灯、看防蚊喷雾、看蚊帐。最后买了顶蒙古包蚊帐。
不是因为便宜,是因为评论里有人说:无毒无味,对狗子友好。
我买了最大号的,把整个床都罩了起来。虽然我自己睡在里面又闷又压抑,像睡在蒸笼里,但看着他在里面安心打滚,我觉得这就叫痛并快乐着,这就叫「父爱如山体滑坡」。
这样他晚上在床上跑酷也不会掉下去,也不会再碰到任何危险的东西了。
在这场差点毁灭世界的火灾后,我们谁也没有被烧毁。相反,有些东西,在灰烬里重生了。
第十章:金毛·别人家孩子的秘密
(1)
纵火事件之后,我开始用一种全新的目光审视陈建国。
以前,我总以为陈建国的懂事是天赋,是金毛犬种自带的温顺基因。我从未深究过,这份「完美」的背后,究竟藏着什么。
直到那个深夜,我起床上厕所,撞见了一幕让我终生难忘的画面……
客厅里,月光像一层没擦干净的霜,冷冰冰地铺在地毯上,他在那道光里「作案」。
陈建国趴在那里,正对着那根 3 天前我给他的牛骨发呆。
3 天前他只是闻了闻,没要,甚至还把大脑袋往我手边蹭了蹭,像是在说「我不馋」。
我信了,随手把骨头收进了柜子。
而此刻,他却把它偷了出来——
月光像探照灯,陈建国像一个经验老到的特工,用牙齿小心翼翼地撬开柜门。他不是不饿,他是怕警报响起。那一声轻微的「咔嚓」,在他听来,大概和丧钟无异。
他啃得很慢,牙齿避开骨节最硬的地方,生怕发出半点脆响惊动了谁。啃完之后,他一丝不苟地把骨头舔干净,像擦拭一件见不得光的违禁品,然后重新塞回沙发最深的缝隙里。
我站在阴影里没敢出声。
我想起白天小边牧把磨牙棒叼到我鞋面上,理直气壮地盯着我,尾巴摇得像螺旋桨。那时候我还骂他「讨债鬼」。
现在看着陈建国——这个我养了 8 年多、从未闯过祸的「三好学生」,像个小偷一样偷吃一根骨头。
原来他不是不馋,他只是不敢要。
我站在阴影里,久久没有动弹。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陈建国不是天生懂事。他只是从小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生存。
他知道,只有听话,只有不犯错,只有完美地满足别人的期待,才配得到爱。
所以他从不撒娇,从不主动讨食,从不犯错,甚至不敢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打滚。他把所有的欲望都上了锁,把所有的情绪都吞进了肚子里。
他活得像一张标准答案的满分试卷。工整,漂亮,挑不出一点毛病。
但是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写这张试卷的时候,他想不想哭。
我走过去,蹲在陈建国的窝边。
他惊醒了,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随即变成了小心翼翼的讨好。
我摸了摸他的头,声音有些哑:「国崽崽,以前爸爸忽略了你。」
他愣了一下,似乎没听懂这句突如其来的道歉。过了几秒,他才试探性地用头蹭了蹭我的手心。
我把他抱起来,很吃力,他已经有 80 斤了,沉甸甸的像一块巨石。
他的身体在我的臂弯里僵硬着,肌肉紧绷。我突然意识到,这是在他 4 岁之后,我第一次这样郑重地抱他。
「以后不用那么懂事了,」我把脸埋进他金色的毛发里,「你可以撒娇,可以要零食,可以犯错。无论你是什么样子,爸爸都爱你。」
他在我怀里,慢慢地、一点点地松弛了下来。最后,他把头重重地靠在我的肩膀上,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极轻极轻的呜咽,紧接着是安稳的呼噜声。
原来,「别人家的孩子」也会哭。只是他们的哭声从不经过喉咙,而是直接咽进了肚子里。
(2)
我开始学着平等地、甚至偏心地爱他们 2 个。
陈建国甚至学会了在边牧的饭碗里滋尿——这是一种多么幼稚又多么令人欣慰的「坏」。
我会给陈建国买他喜欢的发声玩具,会陪他玩那些无聊的捡球游戏,会抱着他一起看肥皂剧。
慢慢地,陈建国变了。
他开始会主动把大脑袋凑过来拱我的手,会理直气壮地抢边牧的零食,会在我刚铺好的床上打滚,会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子一样撒娇耍赖。
看着他越来越「放肆」的样子,我心里既高兴,又泛起一阵细密的疼。
原来,「别人家的孩子」也需要撒泼打滚,也需要被允许不完美。
「别人家的孩子」,不是「我什么都不需要」,而应该是「我其实也想要,但我终于敢说了」。
(3)
有一次,我对陈建国开玩笑说:「你这么爱吃,但是你不能吃巧克力。等你临终的时候,我就给你吃各种口味的巧克力,弥补你在这个世上最后的遗憾。」
他朝我「旺」了一声。
我以为这是「就这么说好了」的约定达成。
直到深夜,我梦见陈建国开口对我说话了:「我对你顺从了一辈子,你却计划在我临终时,赐给我『鹤顶红』吃。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猛然惊醒。突然我笑出了声。
原来我也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却盘算着伤害孩子的行径。
在这一点上,我也没有免俗啊。
第十一章:写作·键盘上的彩蛋
(1)
我的副业是商业作家:写广告文案、写商业报告、写品牌分析……在那些冰冷的商业逻辑之外,我也写了长篇商业认知类小说《短路》。
在第一季和第二季里,陈建国和陈骏多,都是我不可或缺的故事里的关键配角。
对了,陈骏多,就是我的陨石小边牧。他的前主人叫他「钱多多」。而我,根据我的五行喜忌,把他排进了第一代「马字偏旁」辈,取名「骏多」。
下一个,三狗,四狗,可能我会叫他们「陈驰飞」、「陈驷远」、「陈骥聪」、「陈骁勇」……
我当时也绝不会想到,这个「钱多多」会成为我的「狗狗族谱」上第一个带「马」字旁的辈分的孩子。
原来我在很早前,不知不觉地就认定了他。
(2)
我时常搂着他们讲佛法、读经书。
我听到一种说法:给宠物赐姓,并带他们修行,下辈子可以脱离畜生道,入人道轮回。
我教不会他握手,但我会教他念佛。教不会的东西算了,教得会的,哪怕下辈子才生效,我也愿意讲。
每次我讲得口干舌燥的时候,陈建国都会趴在我脚边睡得人事不省,陈骏多则会趁机咬我的衣角,试图把我的经书变成拔河绳。
我也时常鼓励他们:「不要害怕投胎做人,不要相信什么『做人不如做狗』。爸爸先帮你们赚家产,等你们投胎成人之后,再来找爸爸,直接做富二代,不用奋斗。」
他们当然听不懂。陈骏多甚至打了个哈欠,翻了个白眼。
但没关系。
我只是想把我所有的好东西,连同对来世的期许,都给他们。
(3)
有一次,我正在赶稿子,灵感迸发之际,陈骏多突然跳上桌子,一屁股坐在我的键盘上,把我写了一半的稿子全删了。
我看着瞬间空白的屏幕,哭笑不得。
他看着我,歪着头,摇了摇尾巴,一副「不用谢我」的无辜表情。
我没有生气。我把他抱起来,放在腿上,让他充当我的「暖腿宝」,然后重新开始敲击键盘。
「是不是你觉得这段写得不好?」我说,「那么,这就算是你给我的小说加的彩蛋。这一段留白,算你的。」
他似乎听懂了,舔了舔我的脸,然后在我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四脚朝天地睡着了。
陈建国趴在我脚边,也睡着了。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键盘敲击的清脆声响,和他们俩此起彼伏的呼噜声。
我看着屏幕上跳动的光标,心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他们打一个呼噜,我敲一行字。那天的稿子虽然重写了,但写得比以前都好。
我给他们拍写真,录视频,做短片,把他们写进我的作品,赐给他们姓名,教他们听禅诵经……他们已经不再是我的宠物,他们是我幸福生命的支柱。
第十二章:满分·接受不完美
(1)
现在,陈骏多来我家已经 2 年了。
他还是那个假边牧:不会握手,不会捡球,还是喜欢在我床上跑酷,还是那个让人头疼的捣蛋鬼。
我给他买来益智玩具:把美食藏在暗格,只有破开重重机关,才能吃到。
陈骏多直接暴力拆解玩具:什么通关顺序、什么连环锁扣?全都不如牙齿和爪子的「力量」更高效。
我也不止一次逗他:「你肯定是二哈的混血后代。你也只是命好,遇到了我。要是遇到别人,早早就把你弃养了。」
他瞪着那双卡姿兰大眼睛直溜溜看着我,眼睛里还是充满着「傻不愣登」的气质,仿佛在说:「那又怎样?我命好,你只能羡慕嫉妒恨。」
但他变了很多。
他不再那么敏感了,不再那么「狗狗祟祟」了。他会主动凑过来要我抱,会在我面前撒娇,会光明正大地偷吃东西,不用再躲到床底。
虽然床底还是他的安全屋,但他已经钻不进去了——那是他成长的勋章。
陈建国也变了很多。他不再是那个冷冰冰、时刻紧绷的标准好孩子了。他会笑,会闹,会抢陈骏多的玩具,会像个小孩子一样撒娇,甚至学会了「告状」。
他们俩现在是最好的朋友。每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拆家,一起出去惹事。
我还是那个冤大头铲屎官。每天跟在他们后面收拾烂摊子,给他们铲屎、喂饭、洗澡。
但我很开心。
我后来查过,养狗的人得抑郁症的概率低很多,连癌症风险都降低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们吸走了我所有的负能量,换给了我满屋子的阳光。
昨天晚上,我躺在蒙古包蚊帐里。陈骏多趴在我的枕头边打呼噜,陈建国趴在我的脚边睡觉。
陈骏多身上还是那股熟悉的奶味。我深吸一口,知道这就是家的味道。
(2)
我想起 2 年前初次见面,我给陈骏多打了个 59 分。
如果现在再打分,我给 100 分。
多出来的 41 分,是给我自己的:因为我爱上一个不完美的、与自己期望完全不符的生命。
而他也没有按照我的规划去发展和成长,他长成了他自己。
他还是会拆家,还是不会握手。但他现在敢光明正大地偷吃,敢在我床上跑酷,敢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打呼噜,甚至磨牙。
我也敢了:我敢活成一张不是满分的试卷。
(3)
昨天晚上,我躺在蒙古包蚊帐里。
夜色已深,窗外的城市灯火逐渐稀疏,只有远处高架桥上的车流声还在隐约传来。
我侧卧在床上,轻轻地将手掌搭在陈骏多温热起伏的背脊上,指尖能清晰地感受到他随着每一次深沉呼吸而规律律动的节奏,那是一种充满生命力、令人心安的律动。
我微微低下头,凑到他那一身柔软蓬松的毛发旁,嘴唇几乎贴在了他那对总是因为做错事而后贴的耳朵上。我的手指无意识地挠了挠他脖子后面的软肉,感受着他喉咙里发出的舒适咕噜声,忍不住又低声笑骂了一句:「你是不是早就吃定我了?知道无论你闯多大的祸,我都会给你兜底,是不是?」
他睡得很沉,对我的质问毫无反应,只是下意识地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舔我裸露在外的手腕,留下一道湿漉漉的温热痕迹。
我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感受着这份宁静。
是啊,谁能想到呢?
那个差点一把火烧了我整个世界的纵火犯,那个让我无数次抓狂、无数次想要把他送走的捣蛋鬼,如今却成了我人生中最不可或缺的消防员,负责扑灭我心底的荒芜与寒冷。
这场关于爱的考试,我们两个,都刚刚及格。
但及格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