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初心”可以说是一个热词,许多志愿者同仁也喜欢用“不忘初心”来激励自己。今天很想聊一聊志愿者的“初心”。
百度一下,“初心”意为做某件事最初的初衷、最初的原因。如果这样来阐述志愿者的“初心”,大多数人的理解,应该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或者是《志愿服务条例》中所表述的自愿、无偿的提供公益服务。
但仔细分析一下,有一部分志愿者,他们最早参与志愿服务的原因,或许和大多数人的理解还是有所区别的。他们当中,有的可能是为了打发一下闲暇时间,有的可能是为了完成单位任务,还有些同学,也许是因为能接近某位心仪的女(男)同学,才加入了志愿者队伍。这样来看的话,他们是合格的志愿者吗?他们讲“不忘初心”,是否符合志愿服务的初衷呢?这个需要好好探究一下。
一方面,我们所讲的志愿服务,从其本身的定义来说,更多的是实践层面的,是看实际的行动的,即志愿者是不是自觉自愿的去做了,或者具体做了什么,而不是从思维层面去衡量志愿者当时的心理动态,况且这种动态也是难以衡量的。从这个从面来说,只要自觉自愿、实实在在做了,应该就是一名志愿者了。另一方面,我们在志愿服务中所讲的“不忘初心”,这个初心其实已经脱离了单个的志愿者个体,而是从志愿服务这个概念出发,要求志愿服务要回归本体,即不要忘了志愿服务到底是干什么的,志愿服务的初衷是为了什么。如果志愿者的所作所为,契合了志愿服务的本质,应该也是符合“初心”要求的。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也许有一部分志愿者,虽然最初参与的目的有所区别,但在长期参与之后,个人最初的想法,已经被志愿服务的“初心”充分影响和带动,参与的目的也从多种多样变成了无私的奉献和付出,那么这样的志愿者,应该是有资格说“不忘初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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