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 阴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法》)。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它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特别是第四十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这些规定全都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而公益性原则意义重大,也是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之一。这一原则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得出最重要的改革经验,曾经的医疗卫生市场化的改革已经适应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公立医院如果以挣钱为目的,那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这部法律及其重要的价值就是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具有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以公民健康为目的。
除了上面提到的“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之外,《基本医疗法》第三条还规定:“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医疗保健与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目的与基石,这也才能体现我们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特别是这一次新冠疫情爆发流行后,公立医院的所有医护、行管人员所展现出来的不怕牺牲、不计成本、听党指挥、勇于战斗、甘于奉献的精神和风采,这让党和政府放心,让老百姓安心。公立医院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就必须要保证其公益性。如果完全以盈利为目的的话,那么,如何能够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医疗的权利?如何保障我们的事业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呢?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呢?
作为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法》明确规定严控公立医院对外投资,禁与社会资本合办营利性机构,堵死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在这些关系着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上,这部法律提出了非常明确的主张,产生了“正本清源”的效果。
“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禁止政府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机构。在目前取消药品加成以及即将开始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医疗服务价格还未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情况下,有些公立医院试图寻求投资,以解决医院资金收入减少的问题,比如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相应健康业务,通过明确产权,理顺股权,确保医院对该公司享有投资收益。估计此法实施后,这些所谓的“子公司”将被清理。
“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这意味着以往所有的合作形式,包括合作项目、承包科室、医院托管,不管是公托私还是私托公,都必须清理。社会资本得好好重新考虑与公立医院的合作了!
“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同时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这意味着医院的账目进出全在监控之下,有没有投资、有没有合作,都在监管之中。
这些年来,在没有落实好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机制的情况下,各部门所出台的政策矛盾日益突出,造成医疗机构和投资者各自理解“新政”,一时间群雄崛起、各自为政、你方唱罢来我登场、好不热闹。就拿药房托管来说,以前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就有不同的表述和政策。大家明知这种方式是违法、违规的,但是莫衷一是,任其“试行”。然而,前两年国家就开始对药房托管动刀了。
因此,从今年6月开始,以前没有法律约束的一些“政策”将视为非法,边界更为清晰,行为更为规范。公私合营一定要依法行事,否则就会乱套!社会资本不要依附公立医院,与它们合作前一定要好好考虑投入与产出,如果投入巨大资产,却因为国家法律规定,完全无法得到回报,那就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办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公立医院有自己的办院宗旨,这个宗旨是来自政府的意愿,而不是投资者的意愿。话又说回来,无利不起早,资本就有逐利的本性,如果没有适宜的回报,投资者当然也不会将目标瞄准公立医院,公立医院也不会愿意与其合作,双方合作的实质是分红、分利,没有这个基础,大家都会一拍两散。所以,与公立医院合作的可行性值得社会资本好好考量!现在,《基本医疗法》再次明确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质。因此,两者合作“共赢”是伪命题,是不切实际的,是不可能实现的。
目前政府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公立医院办医宗旨越来越明确,也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而不是去赚钱。所以,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办医“营利性”的性质决定了两者的合作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
其实,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一个姓“公”,一个姓“私”,一个是要大规模投入,一个是要大量回报。只是我们的民营投资者回报心切,一心想着借船出海、借鸡生蛋,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甚至不懂医院的真正运营模式,就开始义无反顾投身其中,不得不说,在利益的驱使下让他们迷失了双眼。
随着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回归、公立医院的盈利空间收窄,民营资本想继续从回归公益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模式上挣回投资,实在是太难了!或者需要非常精明的管理者、非常精细的管理和非常漫长的时间与耐心!医院的前期投资是巨大的,但资本回报是缓慢的,可能需要几十年才能收回成本,甚至有可能血本无归。试问投资人:你究竟有多少现金流去耗呢?你有投资失败的心理承受能力吗?如果没有金山银山去依靠,没有相当强大的医疗保健管理团队,就不要去试水,因为社会资本一旦陷入医疗这个看似朝阳的行业的陷阱里,有可能就被融资等方方面面的实际困难拖垮。
事实上,现在公立医院的运行在《基本医疗法》实施后也就进入了考验期,考验谁呢?当地政府和公立医院的院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是大势所趋。公立医院干好基本医疗保健和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以公益性为目的,而社会办医走高端服务路线,以赚钱为目的,两者的合作是不现实的,道不同不相为谋嘛!其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回归、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得以体现、尊重生命的人文价值观才能得以回归,这也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提出的大卫生、大健康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