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的酒

图片发自简书App

鲁宾是个矮矮胖胖的中年汉子,是我上周在羽毛球馆里认识的。

他算是新手,我比他早来几个月,最多只能算熟手。我还记得初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我喜欢在下午三点过后天气没这么热的时候来球馆,那天就他坐在休息区,一只手里拿着拍,另一只手上抓着球,像个生性腼腆不好意思找对手的年轻中学生。

我一开始也没理他,换好衣服之后开始做热身,随后拿球找了个水平差不多的球友开始练习。半个多小时后,我去买水喝。看见他还坐在休息区,只不过球拍和球都放在地上,他人正躺在座椅上打瞌睡。

我回来的时候把一瓶水扔到他肚子上,他和我预料的一样像个突然溺水的旱鸭子扑腾着的手脚站起来。我心里觉得好笑,觉得他像个有故事的人。

通常来说,像他这个年纪和身材的中年人是不会经常来球馆的,就算来也会拖儿带女的全家出征。而他却是一个形单影只还有些忧郁的中年人。

我向他指了指被他甩到地上的水,说这是请他喝的。

鲁宾面带疑惑的看着我。表情僵硬局促,半点没有圆滑做作的姿态。他这样看起来单纯的有些迟钝的反应,我想他在事业上有些失意的话也算正常。

我开口问他,不自觉的有些随意起来。

“你来打球的吗?”

“嗯,是的。”

“那你干嘛躺着睡觉,在家里不舒服吗?”

“嗯,就是想来。”

“那么,来几手?”

鲁宾的迟疑这么明显,让我开始有些不耐烦了。但还是耐着性子多说了一句。

“不然你白来一趟,连球都没碰过。”

他不再犹豫,圆脸上挤出一些微笑对我说,

“行,走吧。”

我个子比他高些,也更熟练,照理说应该稳吃他。但是打球的这几个月,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有输有赢才能让搭档更持久,让对手更乐意继续。于是我保持着他赢一手我赢一手的频率,彼此打的都很愉快。

在更衣室的时候他说要请我吃饭。我想了想,谢绝了他的好意。毕竟第一次见面打了两场球就蹭人吃喝不大好。但他非要请,说着声音里还有些哀求的味道。这没让我心软,反倒更警惕起来。难不成这是个新型骗局?

到最后我真要走了,他才跟我说了实话。

他说:“我老婆走了,我没什么朋友。就是想让你听听我说话,我憋了太久了很难受。”

我心想,他没朋友没老婆的连讲话的人也没有,真是怪可怜的。既然都和他打过球了再听个故事应该也没啥大碍。何况他请客,我没啥理由拒绝。

我找了家城西很有名的烧烤店,他家有个招牌菜叫烤鸡屁股。说起来大半个城的人都听过,在今年早些时候,市里有人赞助办美食大赛,他们家这一手鸡屁股拿了亚军。我碰巧知道些内幕,原来冠军是早就定好了的,这就是个宣传性质的比赛,冠军之后的排名才能说明一些实力。

到了夏天,小城里的扎啤配烤鸡屁股是真的享受。店家为人厚道,和我也算是老相识了。

打过招呼后我俩找了个露天雅座,常有电瓶车小三轮从旁边驶过。天色渐暗,霓虹和车灯交替闪烁,整个城市都在为夜晚的到来点燃手中的火把。

我算是沉的住气的倾听者,摆正态度后想着吃饱喝足听个故事就赶紧回家。但我今天栽到了鲁宾手上,本以为两三杯酒下肚就能开了他的嘴。让他把心里存着的快要发霉了的故事讲出来,可他越喝嘴越严。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欲言又止的味道,吃吃喝喝了一会儿就变成了只会嗯嗯啊啊的木头了。

我注意到他的眼睛越来越亮,与他坐在球场椅子上和打球时的神态完全不同。有人说喝酒能让人遇见另一个自己,也能让人想通许多事,我想鲁宾就是那样的人吧。

这次以聊天为由组成的饭局直到最后也没能好好聊过天,因为全程都是我在讲。我的角色与鲁宾对调,他成了倾听者。我向他详细说明了为何如今独自生活,为什么去打球,找过几任女友,有没有性生活。

我敢肯定,这一晚上过去之后如果他能记得我说过的话,鲁宾会比我妈还要了解我。

我们大约在晚上十点左右才散场,一共加了四次菜,邻桌的妹子换了六茬。有两茬和男朋友谈崩了以扇巴掌吵架结束,有一茬吃着喝着就和男的抱在一起以吃了一半就去隔壁开房住宿结束。

我忘了一共喝了多少,只知道鲁宾到最后仍然非常清醒。

我上出租前记得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鲁宾加我微信。我在躺在自家床上睡着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通过了他的好友请求。

月色怡人,云影浮动,长长的风从山间吹向天边,在星空下透出朦胧的光华。

我半夜醒来,头还晕着,摇摇晃晃的想去找些水喝。我抓着手机走到厨房,把凉开水倒进杯子里。感受到除去厨房屋顶上的一块巴掌大小的光源外,自己周身是一片寂静的黑暗。

我划开手机屏幕,里面全是鲁宾发来的语音消息。

手指向下划,跳到最开始加他为好友的地方。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的下方,时间显示在凌晨三点二十五分。

我一边听着鲁宾发来的语音,一边晃着玻璃杯中的白开水。鲁宾说的得体大方,单说声音,就和我初见时的猥琐模样差的太远。但他表达时总找不到合适的词,做一些比喻往往牛头不对马嘴。

他应该不大和人说话吧,我想。

他语音总是长长的,像钢琴的白键摆在手机屏幕上等着我一一点出,让他们发出沉积着悲伤的低音。两条语音之间有时会停上几分钟,我好像能看见他在面对着屏幕皱着眉想怎么描述的画面。

一直过了四十多分钟我才听完他全部的讲述。

我简单的概括一下。

鲁宾在十多年前高中毕业后就出来工作了,头几年在工厂当学徒,然后外出和亲戚做生意,又回来帮表哥的饭店里打杂,最后他报名去学了基础会计,转行去办公室里帮正式员工整理资料,核对公司的财报,起草一切通知之类的杂活。

在毫无偏见的人眼里,他天生适合干这份活。只配在一个小小的工作间里发光发热,每天挣上一些足够温饱的钱。

他的上司给他说了很多好话,总能让他心怀期望的回到自己的工作格子里埋头苦干。只要考核一段时间,他就能升职去处理更复杂一些的问题,到主管手下做助理。他肯定能胜任许多职务,从此过上忙碌但足够富裕的生活。

他自己并没有什么雄心大志,而且他享受一件件事在自己手中引刃而解的工作。以至于保持这份工作并一直做下去成为了他的理想。

可这般多年过去了,物价总在涨,而他的工作虽然名称换过几次,工资却只增加了微不足道的一点。他本来想向上司提出加薪,却因为最近几个月市场部的裁员而让他心怀疑虑。

他在二十五岁时遇见了一个姑娘,她是老家里一个钢铁厂工人的女儿。没读过什么书,也从没有出过村子。而鲁宾因为一个意外碰伤了她,然后他去她家看往。几个来回之后,鲁宾就和她很熟了,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做阿雅。

阿雅是个很瘦很小的女人,每次她独自过马路时鲁宾都会心生忧虑。因为在他看来,路上来往的车辆与阿雅瘦小的身子比起来实在太大也太恐怖的一些。

有一天,鲁宾带阿雅去城里逛街,他们并肩经过一家玩具店。阿雅趴在橱窗上看着里面正在跳着舞的音乐盒,对鲁宾说今年她过生日要把音乐盒买下来送给自己。

然后她脚上一滑,整个人向后跌倒,鲁宾上前抱住了她。他抱着她将她转过身来看着她的明亮的棕色眼睛,支支吾吾的问阿雅愿不愿意嫁给他。

他们俩就这样定了下来。

婚后鲁宾工作繁忙,工资却总不能让人满意。所以阿雅也要出去干活,每天鲁宾半夜回家把鞋一脱就要倒头睡觉。人累的很了,也就不想说话了。

对于一个工作繁忙,收入微薄,沉默寡言而且前途未卜的男人。他的家庭生活总归是不幸的,在晚饭桌边长久的沉默,在床上没有激情和爱火。

被围困在一方小天地里的女人大概早就已经苦不堪言了吧。但是如果生活一直平静的毫无变化的延续着,也许她也能在其中年复一年的忍受下来。

但是后来她还是走了,鲁宾知道她走的时候并不是独自一人。在走后,阿雅给鲁宾写过信。

“最开始的时候我是爱你的,嫁给你心甘情愿就算生活有些糟糕也愿意忍受。但是不知不觉的我累了····

····我想你知道我离开的时候也并不好受,但是重新开始一段生活只需要勇气就够了。”

阿雅的离开让鲁宾很痛苦,但他却深知自己无力挽留。鲁宾知道阿雅离开后的住址,也有她的联系方式。但是让他想让阿雅知道自己还爱着她,却没办法做到。

而他去羽毛球馆的原因,也是因为阿雅办了张卡给他当生日礼物。

最后,他说谢谢我陪他喝酒,晚上过的很开心,也明白了阿雅才是他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

我再次往杯子里倒水,看着透明的水从壶嘴流出,在同样透明的杯子里打着旋搅出许多骤生骤灭气泡。突然有些伤感。

我点开语音给鲁宾打微信电话,清丽的铃声响了又响。他最后还是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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