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几年,至少有五次翻开过这本书——的前面两页,直到这次才正真连续把它看完。
如果足够坦诚,我必须承认,这一次的“胜利”,与其说是因为文学素养突然满格,不如说是从众心理的作用下,好奇心终于战胜了浮躁心的结果。
同时,一开始咬紧牙关读下去,后来情不自禁往回翻,对这个情况,我在这里也坦白从宽。
在马尔克斯的笔下,拉丁美洲的百年期间,一个家族经历了从部落形态到所谓现代文明的狂飙突进。而填满这一百年的,更多是文化观念、宗教派别、政治利益,所带来的冲突、纷争与战火。
细读于字里行间,故事如荒诞的戏剧;远观整个篇幅脉络,全卷是一部残酷的史书。时而像在描述一段段人类数千年文明进化的缩影,时而像在雕刻一瞬瞬离奇世事转折时的慢动作。其情节的变幻之快,让人还来不及唏嘘,就迫不及待地去浮想。
百年孤独,是历史车轮碾压过个人偏执的长长印痕,是走在陌生路上忽然发现陌生自己的怅然若失,是至亲至爱之间绝望的心灵隔阂和生离死别,是血液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与眷恋,是亲历世事沧海桑田后的的冷眼旁观,是老去在与世隔绝中没有归路的回忆,是与世长辞前的生平事不知与何人从何说起……
正如周国平所言,每个人都是孤儿,赤身裸体地来,也终将孤身一人离开。
而在那些突飞猛进的岁月,每一个时代,何尝不是上一个时代孤独的记录者,和下一个时代孤独的守望者?
一百年,世事太仓促,孤独太漫长。
一百年太久,只争朝夕。
朝夕之间,初心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