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狗尾巴草,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谁取得,但是我并不喜欢。
我的家族世代遍布于海拔四千米以下的荒野、田地、道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族中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伙伴都离开了家乡来到一个遍布钢筋水泥的地方,他们称之为“都市”。可这里一点也不好,我时常会为在哪落脚和吸收什么养料而烦恼。可是这里真的很好,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养料、一年四季都恒温的花盆、灯火通明的夜晚,还有那些本身就很好看还打扮的光鲜亮丽的花朵。其实我会羡慕那些出身很好的花朵,他们自古以来就备受喜爱,晋陶渊明独爱菊、周敦颐独爱莲、世人甚爱牡丹...但没人会高赞狗尾巴草,难道我只是一株毫无作用的杂草嘛?其实不然,《本草纲目》对我的评价是:“治疣目,贯发,穿之即干灭也。凡赤眼拳毛倒睫者,翻转目险,以一、二茎蘸水戛去恶血。”由此可见,我们狗尾巴草家族也是具有中药血统的草本植物。可是我现在过得很不好,作为家族中少有的知识分子,作为我们村的骄傲,我并不是他们眼里的都市丽人,我只是穿梭在高楼恒宇间的拾荒者。所以无数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想过回家去吧,放弃这里的软红香土,去享受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现牛羊的悠闲,去感受嫩绿柔香远更浓,春来无处不茸茸的自在。可...真的要回去嘛?不!我不甘心,劲草不随风偃去,我偏要与这花锦世界僵持到底。
哎!我本应该是这样的,应该自我救赎于这世间水火,应该承受一切来自这种抉择的后果,我不应该在这嘈杂的城市里发出微弱的呐喊。这里本就喧嚣,你应该习惯,这里本就孤独,你应该习惯。好了,我是狗尾巴草,你也可以叫我光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