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奉一点,重要的事情,用精力最好的时间做。
而早晨就是这种最最珍贵的时刻。
在工作日,这块时间又被切割得所剩无几。具体来说,只剩上班前的半小时。
它是一天里难得的喘息时间,也是最接近本我的时刻。还没有被一天的工作榨干脑力,也没有被突发事情随意挤压掉。
我会用这段时间读一会儿书,与这种生活不沾边的书。它们像是一个高于地球、远在月球的梦。让我在脚踏实地时,还能短暂地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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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上班的地铁里读《巴黎评论》。作家大师们性格各异,但讲起年轻时寂寂无名的岁月,却让我感觉到某些东西是相同的。即便在怎样落魄的窘境里,他们还是坚持写,也坚信自己拥有的才华。
结果我发现一个独特的数字——6。
马尔克斯写到第六本,写出了《百年孤独》(从28岁写到39岁,十一年)。
梅尔维尔写到第六本,写出了《白鲸Moby-Dick》(从27岁写到32岁,五年)。
帕慕克写过六本,才写出了《我的名字叫红》(从27岁写到46岁,十九年)。
他们熬过了至少6部长篇小说,才把原本就不错的才华,打磨成无比闪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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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在上班前读后浪的“艺术与观念”系列。换了个地方住,总算拥有了梦想中的书房。书桌前的大窗,框住一片绿色,一条花路蜿蜒伸向远方。而早晨的阳光洒在书页上。
最近在看的是《鲁本斯》。年轻的艺术家,学习前辈的经验,认真地临摹,但又绝不甘心只是模仿。每一次照着雕塑画素描,都要加入自己的想法,让它变得更美更生动。
“那些我们认为最具原创性的艺术家,最深入地研究了过往的艺术。他们比任何人临摹的作品都要多。”
即便看似最浪漫、最天马行空的工作,也需要一步一步的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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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安下心来,世上并无桃花源或乌托邦。什么年代,哪个国度,何种职业,我们都是选择一条想走的路,然后竭尽全力把它走好罢了。如果能用上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那就是人生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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