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楼下的自习室一般都是逮着晚上十一点熄灯。周末双休的话,会有在自习室里玩狼人杀的,周一到周五会有真心想学习的,有时候碰见发狠的还有学到下半夜的,但是最后他们都熬不过我的——我选择在熄灯之后来到自习室就是这个原因,等他们走了之后,自习室就是我的了。
尤其喜欢的是在侧门守着,里边的人都从关灯正门出去了,然后我再进去开灯。开灯这个动作宣誓了我对空无一人的自习室的主权,他们前脚走了我又进来怎么看都像是接盘的,但是这灯开天辟地地一亮,这片江山看着就像是我拿下来的了。没有人有这个胆量敢三更半夜跟我抢自习室,在这个坐稳了的十平方米的江山中,我俨然成为了自习室的王者。
说实话,十平方米比起我家那个潜艇生活舱一样的卧室要大到不知道哪里去了,这成就感非一般。在这,我为所欲为。离天亮还有起码六个小时,如果我不困,那这大把的时光则是我一个人的特权。也没人盯着我,也不可能有人能这时候在这盯着我,我想学习就学习,我想玩电脑就玩电脑,我想听音乐就听音乐,听什么流派就更不是外头那帮人管得着的事了。反正也没人看见,我有时候便照窗玻璃。身为大老爷们,有时候还摆几个身形,照着玻璃看看自己能化出个什么姿态来——真是闷骚又恶心!——然后我突然精神一振:我今天原来看起来是这个样子!平常丝毫想不到仪容的我,也就真闲着没事的时候才能想起我原来还有身材还有脸,不是史莱姆或者克苏鲁啥的。看来一个人待着是会让人变聪明的。
作为自习室的王者,一时兴起是完全允许的。我蛮好直接往桌子上一躺,或者上半身找个长凳,腿往下一个长凳上一架。我还可以侧卧。我还可以趴着。我还可以不躺不卧不趴,发呆。我还可以一跃上桌,然后把自己当做萨满来在桌子上跳大神。但是这怎么想怎么傻,即使我是王者——谁愿意当傻子王?然而就算是发呆,时间也不是虚度的。这段时间不是被作业捞走了,不是被教材榨干了,不是被交际消磨了,而是掠过我的手掌,越过我的眼前,离我远去而流逝。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我的时间,发呆变得无比充实。
我爱去自习室。夜晚的规矩与白天完全不同,白天,我是我,夜晚,我不是我。这话不对也不是不对。白天,我是个穷弱学生,随便地一曝十寒,努力地焦头烂额;夜晚,我就作为自习室的王者,在观光客都尽兴而归的时候昂首阔步,光临我的江山。
平常爱叽叽喳喳的人不知道意义何在,会问我:“谁都没有,啥都没有,你去那有什么意思呢?”
我不会回答。王者的乐趣,你们这些人是一辈子都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