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郭敬明上了微博热搜。
起因是郭敬明公司旗下的作家李枫,发了一篇微博头条文章:《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文章中举报2008年他和郭敬明一起在四川成都签售住宾馆的时候,郭敬明对他动手动脚。至于具体一点的细节,我就不讲了,自己看完整的微博文章截图吧:
一
其实,我并不好判断这个事情的真实性。因为一方面来讲,郭敬明的柜门其实是透明的。郭敬明和陈学冬、朱梓骁的关系,我觉得这个世界上玩微博的应该没人不知道了吧。而郭敬明本人也在微博中多次帮李枫的小说新作进行宣传,甚至还夸过李枫是“美男子”。所以他作为老板,想要潜规则一下自己旗下的员工,其实是情理之中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为什么2008年的事情,李枫要拖到9年后的今天才来讲?为什么当初不讲?其次,李枫在微博结尾说:“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谢谢大家。”可如果他真的希望大家和他一起探讨,他起码应该把当时的具体情况讲的详细一点,这样实在是太笼统了。
不论如何,我来谈谈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吧。
二
社会舆论对同性恋的压迫,还会继续到什么时候?
其实,不管郭敬明最终到底会不会被判刑,会不会被定罪,李枫到底有没有实锤拿出来。只要被爆出了这个事情,都不是一个好的现象。
虽然我们在网络上,会看到好像大家都很支持同性恋,都很理解LGBT群体,没有任何歧视。可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人都依旧是非常diss同性恋的。打个比方:如果我们现在去向父母和身边的亲戚朋友出柜,有多少人会支持?其实不会的。他们不把你送到磁爆步兵那儿去享受电击就不错了,还理解支持?有肯定是有,但是这样的父母真的非常非常少。
我们可以设想看:在一个本来就厌恶同性恋的社会风气下,再爆出这样一个郭敬明作为同性恋性侵其它男性的新闻,大家会怎么想?郭敬明自身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和媒体号召力,就算最终他被澄清了,也依旧会加重很多人心中“同性恋很可耻很恶心”的印象。
但是事实上,这根本就不管同性恋任何事啊!
三
同性恋不是罪,性侵才是。
首先,在这个事情中,最应该被diss的,并不是郭敬明性侵同性,而是他性侵!(建立在此事属实的前提下)
我很喜欢的媒体人柴静,在《看见》中说过:爱情,应该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个器官对另一个器官的反应。所以,他的性取向完全不应该被牵扯到这个事情中。不论性取向如何,很多人都能理解。可是性侵和性骚扰却完全不能忍。性骚扰意味着对另外一个人的极度不尊重,在违反他人意愿的情况下,把对方作为自己泄欲的工具。
其次,就算郭敬明真的性骚扰了李枫,也不能代表全部的同性恋群体。我知道,同性恋中当然有很黑暗的一部分人,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们看到网文耽美剧中的感情那样纯洁而美好。可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绝大多数的同性恋都是很正常的。只是因为郭敬明这个人影响力大了些,就把这种印象带到了所有的LGBT群体身上,凭什么?
中国在同性恋的平权道路上,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做到所有人都对同性恋保持一种开放和理性的态度。虽然可能只是对同性恋的态度这样一个简单的事情,但却可以反映出很多我们文化中的特性。
最后,用柴静的话来结束这篇文章。希望这里将来会是一个更加文明的社会。
作者简介
禾夕:一个有趣的人。热爱生活,热爱旅游。喜欢观影阅读听音乐。爱喝鸡汤爱吐槽。如果你也是,来找我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