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反映1990年代城市生活的电影,常常会看到骑自行车的镜头,上下班高峰期,密密麻麻的自行车流像蜿蜒的长龙,沿街游弋向前。
如今的街头,已是私家轿车的主场,“自行车城”早已被“汽车城”取代。几乎所有街道路面最优部分都是留给汽车的,非机动车道则是电单车、自行车甚至行人一起共用,或者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单车、自行车要么跟机动车抢道,要么跟行人抢道。
这中间,自行车最尴尬。
虽然街上随处可见画好的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用车还车都很方便,可真正骑行后就会发现:自行车其实无路可走啊,好难!
在有非机动车道的地方,电单车挤挤挨挨、风驰电掣地骑出机动车的速度,丝毫不管“肉包铁”超速有多危险,自行车只好让着,小心翼翼地捡路上的边边角角来用,还要随时防备被挤、被蹭、被撞。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地方更糟:要是用机动车道,无异于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遇到边玩儿手机边开车的马路杀手,简直就太可怕了!
可是,用人行道,情形也好不到哪儿去,行人随时仨人一排占满道的、走路不看路的、随时停下转身换方向的就不说了,让呗!
骑着骑着,会遇到齐敦敦的马路牙子,一般水平的骑行者既骑不上去也骑不下来;也会遇到路口有栏杆围起来的;还会遇到路边停车区域停满了高大的汽车挡了视线过马路要下车看好了才能安全通过,否则斜刺里窜出来的行人、电单车、汽车,无论哪种都够受的……
自行车如此,婴儿车、轮椅等有轮子的供特别需要用的方便设施的遭遇大抵如此,盲道的困境则比这还多,随便留意一下便能发现不少。
窃以为,城市文明应该是温柔对待各种群体、各类层次人不同需求的文明,不应该只是单一的“汽车文明”,即使现在汽车普及率已经比30年前高很多很多了,不能用汽车或者不能随时都用汽车的人仍有不少,道路设计时能否为这些人多考虑一下、更人性化一些呢?
也就是说,若能对汽车外的其它“轮子”的道路需求有较为合理的安排和考虑,文明程度大概就能更进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