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握着一支磨秃了的毛笔,对着摊开的宣纸发怔。纸面素白,不见一点墨痕,他的心却乱如风中麻线。
三年他写了整整三年的文章,故乡的河,河边的柳,柳下乘凉的老人,水里游弋的鱼虾,心底最柔软的那段时光。可从日出到日落,拟了无数题目,皆不如意。
《故乡》——太满,像一口被无数人舀过的井。
《河边记事》——太硬,像账房先生的流水簿。
《忆流水》——太轻,载不动记忆的重量。
搁笔,推窗。风过草木,送来一阵清香。他忽然想起幼时随祖父散步,老人从不给花草起华丽名字。花开了就叫花,树长了就叫树。那些朴素的称呼,却比任何诗词都让他安心。
回到案前,重蘸浓墨。这一次,他不再雕琢辞藻,不再计较对仗,只顺着心里最真切的感受,缓缓落笔。
纸上多了三个字。
不惊艳,不张扬,却稳稳当当,像他记忆里的那条河,静静流淌。
少年看着那行字,忽然笑了。原来拟题从不是为了炫耀文采,也不是为了迎合眼光。不过是给心里的故事,找一个最妥帖的归处。
风又吹进窗来,宣纸轻轻晃动。那简单的题目,从此落在纸上,也落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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