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出版于1910年的《慈禧外传》,作者白克浩斯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记录了一名清政府低级官吏不惜以死劝谏慈禧太后的事件,即震惊朝堂的“尸谏”事件,并用了极大的热情赞颂了这名官员的正直与勇气。尽管劝谏方式壮烈恐怖,让人不敢直视,但我们还是应该认真审视一下这段历史。
主人公叫吴可读,生1812年,卒1879年,字柳堂,号冶樵,汉族,甘肃兰州人。性颖悟,善诗文。死前任正六品吏部主事。我翻看了他的生平,感觉这辈子他干了四件青史留名的事:
其一,浪子回头金不换。他未中进士前,不修边幅,行为放浪,整日流连于兰州陕西巷的妓院之中,因此得了个极不雅的外号,叫“吴大嫖”。他一直到四十多岁才中进士。但浪子回头,即以直声动天下,成为名士中的骨鲠之臣。
其二,逆鳞一死为甘民。同治十三年,甘肃乌鲁木齐提督成禄,因在任上“诬良为逆”,枉杀无辜民众数百人,还虚报战功,被革职拿问,按律当斩,但被改为“斩监候”。监察御史吴可读听说成禄暴行,又风闻皇上有意偏袒,立即上书力争,死谏成禄说:“请斩成禄以谢甘民,再斩臣以谢成禄!”。同治认为御史冒犯天颜,暴跳如雷,面谕刑部:“必杀此獠!”按照清代律条,凡死罪,须经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堂官全部画押同意,一个都不能少。众堂官不敢违逆上意,一一画了押。唯独到了大理寺少卿王家璧这里,他坚决不肯提笔!就因为王家璧的持正不阿,吴可读才保住了性命。联系后来,同治要吴可读的脑袋,吴可读却以死为他争嗣,历史仿佛给我们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其三,谏言免礼非夜郎。结束于1860年的鸦片战争,把中国撬开了一个更大的口子,外国人涌入北京,街头外国人已不鲜见。因为见慈禧和同治帝要行中国礼磕头,外国人接受不了。而中国大臣也接受不了外国人不磕头,矛盾很大。吴可读上疏请令各国使节觐见时不必强令行跪拜礼,宜随各国礼俗以示宽大,不必争论末节小事以损害国家利益。慈禧读了他的奏折,批了4个字:所言极是。
其四,他干的最大事,也是平生最后一件事,悬梁一笔明大统。光绪二年(1876年),吴可读起复为吏部主事。当同治帝去世时,因无子嗣,慈禧为维护其专权,立其妹夫醇王子载湉为帝(即光绪帝),以弟继兄,以便用皇太后名义继续垂帘听政,完全出于私欲,违反体制。吴可读谏诤不听,继以自缢。吴可读死后,慈禧“诏悯其忠,予优恤”,对他的死谏行为表示了褒奖。而吴可读以生命为代价,也换来了慈禧的妥协让步,宣布未来光绪的儿子会过继给同治,来继承同治的皇位。这篇尸谏文章近日读来也颇让人动容。
现引述其遗书一二:“罪臣前因言事获谴,蒙我先皇帝曲赐矜全,免臣以斩而死,以囚而死,以传讯触忌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则今日罪臣未尽之馀年,皆我先皇帝数年前所赐也。”这段话讲述了他对同治皇帝手下留情的感恩之情,其实同治皇帝当年确实想杀却杀不成而已。慈禧心知肚明。“谨以我先皇帝所赐馀年,为我先皇帝上乞数行懿旨,惟望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怜其哀鸣,勿以为无疾呻吟、不祥举动,则罪臣虽死无憾。”表明自己本应当获罪当死,当死未死,陪先帝下地就当报君恩了。
其实,与明朝相比,清朝是一个更盛产奴才的朝代。一方面,处于对汉臣的不信任,清朝初期的皇帝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君权,使得大臣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清朝屡次大兴文字狱,杀灭了文人之中那股忠言直谏的风气。因此,明朝时皇帝与大臣政见不合时,群臣会奋起抗辩,甚至还有痛骂皇帝的事情发生。而到了清朝,大臣们遇到这种事情,也只能跪在地上,高呼皇上圣明了。不过,在这万马齐喑、噤若寒蝉的大环境下,也还是有那么一些人,为了坚守自己心中的正道,敢于与上抗争。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吴可读牺牲生命,只为一冢中枯骨争取名分,似乎有些不值。但是在清末那个阿谀成风的官场之上,仍然存在着吴可读这样为理想而献身的名士,既有古人不为强权所屈的气节,也有敢以蚍蜉之力撼树之勇敢,仍然是值得我们尊敬的。晚清士大夫中的傲骨―吴可读,实乃有清一代“海瑞”矣。
吴可读,无可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