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法家,很容易想到其严酷,想到秦王朝的短暂,似乎其弊远远大于利。其实不然,法家在中国历史上的价值是巨大的,因为它解放了三个阶层的人,给了人以巨大的自由。
第一层解放的是王。原来的周天子是诸侯王的亲人,与个诸侯王之间是亲属关系,而没有绝对的上下级关系。这就很容易让发展好的诸侯王不听号令,直接威胁着周天子的权威。法家中实际功业最大的当属商鞅,他辅佐秦孝公。原来的诸侯王一度模拟周天子的做法,在自己的领地内对亲属们或有重大贡献的将军采取分封制,商鞅首先削弱的就是贵族的权力,把权力收归秦孝公所有。到了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扩而广之,各国各诸侯王的领地都变成采邑,变成中央直辖的地方行政区。从中央集权的角度讲,这很好的成全了大皇帝的权力,从原来的亲属组织者,变成绝对的最高统帅,这就让皇帝的权力具备了客观性。
第二层解放了士族阶层。有的士相当于现在的知识分子,也有的是习武之人,这些人不是贵族,没有世袭的官爵,靠为皇族或大家族出力为生,也有的靠开馆授徒为生,比如孔子等。到了法家的兴起,就将这些人转化为具有治权的国家管理者,从原来的贵族的家臣转而为国家的公务员,这就是一大解放,知识分子和武将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阶层。
第三层解放的是农民。之前的农民在井田中的私田里劳作,自己耕种自己收,同时要在公田里为诸侯王耕种,粮食收归诸侯王。虽然生活过得比较安逸,但耕种的土地不是自己的,不能买卖,而且自己也属于诸侯王,没有土地交换的自由。到了法家思想实施时,废井田开阡陌,农民的土地可以买卖,人也自由了,不再是贵族的隶属。这就解放了农民,使之成为真正的自由人。
以上是法家的价值,不但赋予了三个阶层以权力和自由,同时也开创了我国封建王朝的基本政治格局,这是法家的价值。
法家的发展中也有所变化,申不害等在法的观念里增加的“术”的成分,也就是大皇帝控制大臣的权术,这就使得本来具有客观性的皇帝成了玩弄权术的绝对权力者,不但权力没有制约,还不以诚心对待大臣。这就使得士族阶层的权力受到抑制,不能充分发挥职能,受大皇帝好恶的节制。遇到暴君就要遭受不测,焚书坑儒,党锢之祸,文字狱等,都是知识分子的悲惨。当术流行到官僚,导致官员的腐败和权力倾轧,很多官员以权力和金钱为重,严重影响了其职责的发挥,严重降低了对百姓的服务质量。再说广大农民,虽然获得一定的解放,但毕竟没有法律保障的人身权利,还会受到上至皇帝下至官僚的欺压和权力的剥夺,还不能成为具有完全独立人格的人。这才有辛亥革命,推翻皇权,这对人民的解放有着积极的意义。
综上,法家是皇族御用的国家职业经理人,为皇帝打理好了管理机制,尤其高高树立起了皇帝的权力。这其中自然还有原来士民阶层那家臣味道,这是历史的必然,深深的印着历史的痕迹。但法家自有其价值,至于后世法家的“术”化,是其自身的衰退。
即使这样,在整个封建时代,法家的思想依然是治国的根本思想,虽然后世儒家思想占主导,但到操作层面也就是国家事务的执行层面,还是靠法家思想。甚至在大皇帝的心里,真正的治国策略是法家的,因为他有权力感,好操作,有实效,而儒家的思想对大皇帝的要求偏高,当大皇帝沉溺在先天具备的权力和享受中时,又怎么能按照儒家的教诲“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皇帝的开明与否,就是看其对儒家思想落实的真伪与多寡。由于大皇帝具有绝对的权力,受到的制约不足,这就使得法家策略成为其治国思想的内核,外烁一些儒家思想。这也是我华族一度衰落不振的重要原因。
真正的儒家,绝不是所谓的迂阔,绝不是不做实务,在战国时期战乱纷纷自然无法施行,但秦后各朝代如果真正施行儒家思想,也许中华民族的历史会改写。因为儒家的精神是发展每一个人的价值,每个人都是人格主体,每个人都“下学而上达”,为人恕做事忠,而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讲究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国家又怎么能不兴旺发达。
儒家思想才是治国的根本,但儒家不会反对法家的务实,儒家也是务实的: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这不就是典型的务实嘛!法家是对儒家精神的进一步落实,这正是职业经理人的特点,即把精神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