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描述了富兰克林年少时学习写作的往事,他的个人经历从童工起步,在一个印刷厂当学徒工做排版的工作,有一天他突发奇想,如果有一天这些文章由我写出来创作出来就好了,他想到这些马上为此付诸于行动,他精选了一些文章花了一定的时间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时摘抄某句话放在不同的纸张上,过了几天把原文撂在一边,凭记忆将摘抄的句子先后排序,当完成这项工作就基本了解了文章的结构!经过多次阅读,第二步他便开始按原文重写,原来自己以为弄清楚文章的内容精华,结果一下笔竟然写不出几句话,为了写出更多内容,他又反复回读,经过六七次重复阅读默写,写出来的文章终于接近原文!
听到这样的事迹,相信很多人都不屑于这样的学习方法,甚至有些人以藐视的目光看待,但结果呢?富兰克林仅仅通过一年的时间,从学徒工蜕变为作家,让很多人瞠目结舌,到最后他还成为科学家,成为美国的国父!
慢一点,也许更快些!富兰克林正是采用了这样的笨方法,让他在各个领域取得非凡的成就!这或许给“欲速则不达”最好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