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刑辩律师,究竟要不要写文章?一旦错过,或会后悔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刑辩律师要不要写文章?

经常有人问:你平时办那么多案件,哪有时间写文章呢?再说写文章又有什么意义呢?

实际上当然是有意义的,而且你一旦找到了这件事情的价值,你总是有时间去做的。

〇一

作为一个刑辩律师,能写会说是最基本的要求。

最能体现一个刑辩律师的价值,是在500人的法庭上,慷慨激昂的为当事人做辩护。

当然结果要更理想一些。

因为我们不能只是为了表演,而不顾当事人的死活。

而如果想要答的那种效果,就必须能说会写。

因为想要辩护的出彩,肯定要说的精彩;而想要说的精彩,最好是能写得更精彩。

有人或许有疑惑,自己天生是理科男,对写作没有兴趣,又怎么能提高写作能力呢?

实际上只要你从事律师这个职业,你就注定要写东西,比如刑辩律师经常要写质证意见、辩护词、发问提纲,又或者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准逮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哪怕只是长期写这些东西,只要刻意去练习,写作水平也是可以提高的。

因为一些好的辩护词、质证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稍微改动一下,就是一篇不错的文章。

〇二

多写,多总结,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必由之路。

有些灵光乍现的东西,时间稍微过一会,或许就忘记了,哪怕再拼命的去想,都想不起来。

而如果当时用笔记本记录一下,就能永久保存,或许可以帮助到其他人,又或许足以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

总之,只要记录下来,就绝对没有坏处,而只会有好处,哪怕好处只有一点点。

远的就不说了,比如人类能够进步,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后人站在了前人的经验上。

毕竟,前人栽树后人就能乘凉。

只要树栽的够多,树荫就会越来越多。

往近处说,比如我们做刑事案件的,平时办理案件过程中,总会有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把它们及时总结出来,就有可能对自己或者他人今后的辩护工作起到或大或小的作用。

有,总比没有要好点。

何况,如果不能及时的写出来,你就注定会忘记,这绝不是夸大其词,而是人类认知的规律,是科学道理。

而如果我们的这些经验或者教训,特别的好却又没有记录下来,岂不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〇三

发在网络上的文章,就是刑辩律师的免费推销员。

一篇文章,只要发布到网络上,它就自带腿脚,自动前行,甚至会自动推销刑辩律师。

其他行业都允许做广告,而律师是不许做广告推广的,如今有了互联网,律师方才允许在互联网上做营销,做推广。

有人说,酒香不怕巷子深。

也有人说,酒香也怕巷子深。

如今各行各业都很内卷,律师行业貌似也难例外。

甚至有人发图,有搞法律咨询的,把广告都打在了鸡蛋上,这都卷成鸡蛋黄了?

何况不管是在互联网上做推广,还是在鸡蛋上进行营销,费用总是需要的,多少的区别而已。

但是,有一个推广方式,并不需要费用,偶尔还能挣点外快,究竟是什么方式呢?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就是我们聊半天的写文章呗。

文章发到网上,会自动推荐到有类似需求的人那里,而且不需要任何额外费用。

这,不几乎是免费广告吗?

实际上,就是免费广告。

如此好事,何不做做?试试呗!又没有啥损失。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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