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十一月的时候,为了专注写作。我辞去了工作。似乎在我的二十一岁,辞职变得频繁。我的工作状态已经渐入佳境,却并不觉得可惜。解除劳动关系是很轻易的事情。
娜娜从来不干涉我的决定。毫无疑问,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经济来源的我们,生活会更加拮据。所幸的是,她是不太有物质概念的女孩。她不懂得挑剔。
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步骤。我每天伏案写字,娜娜做饭洗衣。这种贫寒的百无聊赖,对年轻的我们,也许是种考验。
写字的时候我想,这种闭门造车的感觉,是在反复警醒我,心脏的力量仍然不够。我不能再贪恋身心的安逸。那是甜蜜的囚牢。
我对娜娜说,是否该安排一次圆满的结局。我从来没有提纲,角色的命运往往只在我神经质的提笔间。我总让他们背负着些许东西。现在,我想善待他们。
我希望看到些具象的东西。粉红色的婚礼,生命的延续,琐碎的家常事。平,你会温暖地描绘它们吗。
那么,我需要你来扩充我的词汇量。
晚上的时候去超市,买了面条和花生酱,啤酒和空气清新剂。为了给娜娜减轻负担,饮食可以尽量简单。我想起以往的醉酒,想起身体的不适感,胃部的痉挛带来的呕吐。这香醇的酒精,是被禁忌的。醉酒的时候我想着,不要再酗酒,该吃些蔬菜瓜果,该有个旗鼓相当的恋人,驯服自己顽劣的心,让生活趋于平静。
这一刻是好的。
大部分的时间里,娜娜无事可做。她甚至想利用这些时间找份工作。目的只是打发时间。但效果不理想。我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些什么。这里的人们并不亲近。四处碰壁的娜娜把脸埋在我的胸口,轻声地抱怨。
我很清楚。她是个没有社会经验的孩子。太过透明。不懂得留给自己周旋的余地。
我对娜娜说,不如别去了。起码在这个城市,还有这间小公寓,里面有合你口味的面条。我爱怜地抚摸她的头发。我们还有一些钱。你这样会让我担心。
平。我只想试试。我并不在乎能做什么。她这次很坚决。给我次机会,好吗。
如她所愿,她总算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快餐店里帮忙刷碗。每天工作四个小时,月薪一千四百块。她兴冲冲地跑过来告诉我,似乎这世上所有的劳动性质真的并无区别。我看着她,她还这么年轻,这让我心酸。我不拆穿她。只是微笑着握住她的手指,挨个吻过去。保护好它们。你的手指,可是用来佩戴戒指的。
白天我便一个人在房间里。身体变成一具虔诚的橡胶。我想起香烟和电影,它们让苍白的时间生动起来。我在这样甜腻的空气里,再次辨认心脏的细微层次。那暧昧不清,却暗藏汹涌的小块盲区。
王家卫的老电影。在某个时段俨然成为文艺小资的标签。仿佛兴之所至拍下一堆喧哗的黑白照片,遗落在抽屉里,偶尔拾起它们,心里仍然激起涟漪。
在这样的时间里重温了《春光乍泄》。有些压抑的黑白电影。两个男人困顿迷惘的生活。没有玩味的情节可言。贯穿整个电影的,是甚至有些自作聪明的旁白。两个男人别离后的相继哭泣,依然让人动容。每次负气离开,都会重修于好,他们总是这样分分合合。两个潦倒的男人,在狭窄的房间里吃饭,抽烟,争吵,相拥着甜蜜睡去。孤身一人的力量仿佛总是渺小的。最后阿辉终于打算离开荣,也结束这混乱盲目的异国生活,他攒够了钱,独自回到香港。在离开前,他去看了那片灯罩上的瀑布。他站在那片瀑布下,心里有些迟钝的痛苦。作为一场告别。
电影如同无声祷告。向黑暗,时间与永恒的孤独致敬。
我试图描写团圆。有些生疏地在写着。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理所当然的结局。
我套上温暖的棉衬衫,漫步在这个惬意秋天里。有辍学的少年在工地上干活,生活的重担压在他的瘦削肩膀上,他大概累坏了,于是就地躺下来。他抓起一把沙土,洒在自己大汗淋漓的脸上。他没有找到出口。或者跟我一样,需要一个围绕着的意义。
一家餐馆门口的笼子里关着一条狗。一条寻常老百姓家里的普通看门犬。但在这里,它便是只无名的肉用狗。随时待宰,保证新鲜。这是一只健硕的大黄狗,毛色很漂亮,只是它的目光有些悲戚。我们的眼神有过五秒钟的交流。然后我想起,或许我可以带它走。
我以五百块的代价挽回了它的生命。然后我带它离开。它是我新的伙伴。
我们之间有一种奇妙的感应。它就像我小时候,奶奶养过的那只狗。我们有着同样的默契。当我牵着它走的时候,它一如既往地探过头来,用脸蹭我的腿,舔我的手心。没有什么别的表达方式了。它在感激我。
我用娜娜的沐浴露给它洗澡,帮它卸下疲惫和恐惧,这是它新的生活。大概是濒死的体验让它懂得了与人协调的准则。它自己竟然知道在厕所大小便。这真神奇。买来猪骨和青豆,为它熬了我最拿手的骨头汤。然后带它出去散步。那根狗链已经破损,干脆放在家里。它却没有其他宠物狗的小性子,一直老实地跟着我,寸步不离。是机缘巧合,让我们彼此建立了信任。
娜娜是喜欢它的。当我把狗的来历告诉她。她竟称赞我是个英雄。也只有我会做出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了。当然,也只有她会对这些善意的莽撞给予鼓励。
娜娜,你有没有发现。狗狗身上的味道和你一样。
她撅起小嘴,你又在捉弄我。
我想,你们用的是同一个牌子的沐浴露。
平。我要教训你了。娜娜张牙舞爪地钻进我的脖子里对我一顿猛掐。旁边的大黄狗睁着懵懂的眼睛,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们发疯。
我用盒子给它做了个窝。里面垫着一块红色小毛毯。它真是太乖巧了,夜深的时候从来不发出声音。要知道,如果它在夜里不停叫唤的话,我们会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选择把它送走。不幸的是,它跟了一对物质条件艰苦,还具有离开情结的主人。
带它散步是每天清晨的必修课。有时也会偷懒,就坐电梯带它到楼顶的天台,任它独自去玩耍。这个木讷迟钝的小家伙,此刻恢复了它活泼的天性。在这块空地上尽情撒野,叼着根木棍就可以欢喜地奔来跑去。这片刻的自在,不担心有人来打扰。我席地而坐,打开笔记本,轻盈的手指又敲打出新的句子。
这寸步不离的毛茸茸的生命,让我的身体充满活力。
温柔匪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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