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法法第16》诗解2三欲简易
题文诗:
君有三欲,三欲不节,则上位危.曰求禁令,
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求多得寡,
禁多止寡,令多行寡.求而不得,则威日损;
禁而不止,则刑罚侮;令而不行,则下凌上.
上苛不听,不听强罚,上为众谋,不得不危.
令出又易,礼行又止,度量制迁,刑法错移.
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
上无固志,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
真求至朴,真禁自禁,真令至简,真法至易,
至易志一,志一真心,真心赤诚,万众一心.
明君上位,异说不立,国毋怪诞,杂俗异礼,
士毋私议.倨傲易令,错仪画制,作议尽诛.
强者折之,锐者挫之,坚者破之.引以绳墨,
绳以诛僇,万民心服,推之而往,引之而来.
贤食于能,上尊民从;卒食于功,轻患傲敌.
两设于国,上下同心,天下至治,至治主安.
正文:
君有三欲于民,三欲不节,则上位危。三欲者何也?一曰求,二曰禁,三曰令。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求多者,其得寡;禁多者,其止寡;令多者,其行寡。求而不得,则威日损;禁而不止,则刑罚侮;令而不行,则下凌上。故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也,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也,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也。故曰:上苛则下不听,下不听而强以刑罚,则为人上者众谋矣。为人上而众谋之,虽欲毋危,不可得也。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故曰:上无固植,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也。(管子16法法)
【译文】
君主对人民有三项要求,三项要求不节制,君主地位就危险。三项要求是什么呢?一是索取,二是禁阻,三是命令。索取总是希望得到,禁阻总是希望制止,命令总是希望推行。但索取太多,所得到的反而少;禁阻太多,所制止的反而少;命令太多,所推行的反而少。索取而不得,威信就日益降低;禁阻而不止,刑罚将受到轻视;命令而不行,下面就欺凌君上。从来没有多求而多得,多禁而多止,多令而能多行的。所以说:上面过于苛刻,下面就不听命;下不听命而强加以刑罚,做君主的就将被众人谋算。君主而被众人所谋算,虽想没有危险,也办不到了。号令已出又改变,礼仪已行又废止,度量已定又变换,刑法已行又动摇,这样,赏赐虽重,人民也不勉力;杀戮虽多,人民也不害怕了。所以说:上面意志不坚定,下面就有疑心;国家没有常法,人民就不肯尽力,这都是规律。
(安位)明君在上位,民毋敢立私议自贵者,国毋怪严,毋杂俗,毋异礼,士毋私议。倨傲易令,错仪画制,作议者尽诛。故强者折,锐者挫,坚者破。引之以绳墨,绳之以诛僇,故万民之心皆服而从上,推之而往,引之而来。彼下有立其私议自贵,分争而退者,则令自此不行矣。故曰:私议立则主道卑矣。况主倨傲易令,错仪画制,变易风俗,诡服殊说犹立。上不行君令,下不合于乡里,变更自为,易国之成俗者,命之曰不牧之民。不牧之民,绳之外也;绳之外诛。使贤者食于能,斗士食于功。贤者食于能,则上尊而民从;斗士食于功,则卒轻患而傲敌。上尊而民从,卒轻患而傲敌。二者设于国,则天下治而主安矣。(管子16法法)
【译文】
英明的君主在上,人民自然不敢有私立异说而妄自尊大的,国家没有荒诞的事情、杂乱的风俗、怪异的礼节,士人也没有私立异说的。对于傲慢不恭、改变法令、自己立法定制、制造异说的都加以诛罚,那么,强硬的屈服,冒尖的受挫折,顽固的也可以攻破。再用法度来引导,用杀戮来管制,因而,万民之心都会服从上面,推之而往,引之而来。如果,下面有私立异说,妄自尊大,纷争而不负责任的,君令就再也无法实行。所以说,私立异说一立,君主威信就低,何况还有傲慢不恭、改变法令、自行立法定制、改风俗、变服装、奇谈怪论的存在呢?那种上不行君令,下不合乡里,随意独行,改变一国既成风俗的,叫作“不服治理的人”。不服治理的人是跑到法度以外了。法度以外的人,应该杀。应当使贤者靠能力用事,斗士靠战功用事。贤者靠能力用事,则君主尊严而人民顺从;斗士靠战功用事,则士卒不怕患难而蔑视敌人。君主尊严而人民服从;士卒不怕患难而蔑视敌人,两者树立于国内,则天下得治君主得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