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去看了《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
大概是8、9岁的样子,每周末我都会去乡里的小姨家和表妹玩,周五的下午或者周六的清早,妈妈拉着我的手站在马路边等班车开过,然后招手拦下来把我递上去,有时候妈妈会给5毛钱,让卖票的阿姨看着我,有时候妈妈却会以我还小为由,不给卖票阿姨钱,说着好话央求阿姨带一程,因为小时候个子就很高了,小学一年级就跟小学三年级的个子一样,卖票阿姨带过一次之后,妈妈就开始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后来,车子开车从我们熟悉搭车的路口经过时,看见我和妈妈站在路边挥手就扬长而去,不再为我停车。
那时候的周末,在乡下的表亲家,每天除了满街跑着玩,最大的爱好就是躲在表妹家二楼看租来的DVD,看的最多的是香港片,香港片中看的最多的就是罗家英僵尸片,但其中也掺杂着爱情片,当然也少不了周星驰的搞笑无厘头系列片,那时候看周星驰,现在回想起来也不过是他坐在赌博桌上哈哈大笑的场景。前天朋友说很想去影院再看一遍,我说我真的没兴趣,不去。后来为了安慰他受伤的心灵,答应下班之后一起去看,他说只是想去影院再听一遍《一生所爱》而已。看完之后我才明白,那句爱你一万年不过是为了骗到月光宝盒而向朱茵撒的谎,破墙上的对话只是500年后重生的二人,与至尊宝也毫无瓜葛,可能小时候唯一看懂的,只是罗家英的唐僧搞笑地唱出only you那段。那时候深受《西游记》影响,六小龄童就是我心目中完美的孙悟空,周星驰的扮相这么丑,演的好奇怪,电影演完都没去西天取经,电影放完都没让我看到七七四十九难,好烂。看过就再也懒得回看,早忘了。
而那晚看完之后,回来赶紧补看了第一部,夜里1点关了手机睡觉,躺在床上想着90年代末的自己,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民刚从温饱走出,每个人都在努力地奔小康,谁会关心一个人无厘头电影里的蕴意,谁会去深想他是如何演绎这样的荒诞爱情。
反正我是没有,我的父母也不可能有,我的表哥更不会有。哈哈笑完,弹出DVD,再放一盘进去,继续哈哈大笑。
今天下班之后随手搜豆瓣,又见着这句“她说,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心里一阵绞痛。,没来由地。
7岁之前,在我们还住在厂里分的那套小单间时,有一晚爸爸突然从单位回来,砰砰的敲门声砸醒了睡梦中的我和妈妈,她起身披上衣服,没来得及穿鞋赤脚去开门,但在开门的瞬间一记拳头已经重重地打在了头上,我捂紧被子不敢出气,手指头也悄悄地收进了被子里,半睁的眼睛看见妈妈已经坐在了地上,我在心里挣扎了很久要不要站出来喝止,挣扎着睡着了。
我的父亲不是盖世英雄,也不可能驾着七彩祥云来娶她。24岁那年,妈妈认识了一个男孩,是当时厂里的优秀员工,体制内的城市户口,妈妈说,当年去见男孩父母,一进家门,男孩的妈妈就帮忙她脱下外套,这个温柔的举动她现在都记得,1年后男孩生病去世。27岁外婆的好朋友介绍了儿子当兵的战友给我妈妈,只一面之情,在3个月后结婚了,这个战友就是我爸爸。
从小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生活的爸爸内心极度敏感自卑到癫狂的地步,却有好吃懒做虚荣过度的浮夸个性,在我10岁之前的整个记忆里,这个世上我最怕的人是他,最恨的人也是他。
13岁那年,工作原因我们搬家到了乡里,爸爸已经消失了2年,毫无音讯,我们住在四合院里,妈妈照旧开起了裁缝铺,每周上学给我5块生活费,周日下午穿上洗干净的衣服去住校,周五为了省1块钱打车费走路回家,妈妈依旧拿着300块的工资,却在我开始上中学的第一天告诉我“虽然我工资少,但是每周五你回来,我保证给你买鱼或者鸡肉吃好吗?”
14岁初二,爸爸突然回家,知道消息那天是周二,接下来的三夜,每晚躺在床上彻夜难眠,望着窗外被月光照得透亮的香樟树胡思乱想,怕妈妈在孤立无援又没有邻居的家里被打。
17岁那年,在第六个家里,妈妈在帮我整理高中住校的被子,我说我都这么大了,离了吧。
18岁家里来了新人,第一次到家里给我买了很多好吃的,衣着干净说话温柔,后来妈妈偷偷让我猜他多大,我说47左右吧,妈妈伸出手说,比我大一轮。
高中住校一月回家一次,破破旧旧的家里收拾的干净利索,记事起就坏了的衣柜门修好了,到处散放的鞋刷牙杯搓澡巾都挂在了新钉的钉子上,黑黢黢的杂物间终于有灯了,我提水桶去打水他来帮我叫我不要管,妈妈厨房摘菜再也不叫我去了,散架的小板凳已经用布条包扎得平整好看,一早起来拉开窗帘,他在院子里扫落叶,原来家里多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后来去外地读大学,他在家帮我整理被子,又去超市买了肥皂牙膏洗发水,还有一个七星瓢虫的皂盒,依旧用绳子捆好,把所有需要的东西用塑料袋装好,易碎的杯子用泡沫隔着,然后用被子包好捆扎实。表哥送到宿舍后,他坚持不让我提东西,帮我铺好床,打扫了书架桌子,又摆好鞋子,拍拍手起身告诉我脸盆放在床下,洗衣粉已经放在了洗漱间。原来爸爸可以为我做这么多事。
后来谈了几场恋爱,每两周一次异地,坐6个小时的火车去见他,唯唯诺诺低到尘埃生怕失去,最终都失去了。
22岁来到云南,在束河35块一张床位的青旅住着,床垫发潮浸出了水,伏在上下铺的梯子那里给男友打电话,接通之后他说我在看书一会给你打回去,我等回电等了两天。
7天后从丽江到昆明,在大脚氏认识了妹妹和托马斯,因为另外一个朋友的离开伤心得无力去实习,下班之后独自在大脚氏洗完衣服,妹妹和托马斯贾斯汀回来,接过托马斯递过来的一束百合,眼泪就开始打转,才明白过来谈恋爱之前男生可以送女生花来讨她欢喜的。知道我是第一次收花,第二天下班之前托马斯发信息告诉我说在单位楼下等我,我从7楼望下去,以为他背了妹妹的红色包包,下楼才发现是把玫瑰背在身后,害羞到不行怕被单位老师看见,连花都没接拉着他就往回走,那天下午他很沮丧,以为我不愿意接受他。
他去昆明只是旅行,我却因为他爱上昆明再也不愿离开。
四年过去了,当初因为托马斯忘不掉他的前女友,因为他不爱我,因为我想回到昆明不愿意再在北京待着,我们散了。去年年初生日他在facebook祝我生日快乐然后告诉我他爱我的时候,我已经和Greg在一起1年了。就在前几天我告诉他我的电脑彻底坏掉了,然后昨天我收到顺丰包裹,打开一看是他的电脑。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因为你是tea啊。我说因为你爱我是不是,他说who knows.
大四的时候和表妹去看了一趟我爸,表妹回来告诉我妈妈,他变了好多,对我们很好,然后打趣说,如果你们没离婚现在应该也挺好。我妈也随口接一句,等哪天这个走了,我再跟他在一起吧。我妹嬉笑,哎呦大姨看来你还是喜欢我老姨夫嘛。
如果没有托马斯,我大概早都放弃继续学习英语的勇气,他说你是我见过最独特的女生,可是这么独特你为何不敢要?
“她说,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
盖世英雄都忙着拯救世界了,哪里有时间来娶你。哪敢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