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要高估自己,低估他人。夫妻之间也一样,人本来就有差别,就是双胞胎都不能完全相同。何况是在成年以后,形成各自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认识水平又有差异的两个人。要想关系和谐融洽,唯有求同存异。
如果两个人有共同的爱好,那是最好的伴侣,有更多的相处时间,有相互学习的基础,但也不能保证两个人相处就一定像钱钟书和杨绛那样琴瑟和鸣。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杨绛的宽容和大度,甘愿为钱钟书付出。
很简单,如两个人对衣服款式的看法不同,颜色的偏好不一,穿着舒适度的要求不一样,这些反映了审美偏好不一致,个人按照个人的爱好选择就行,不必要一定按照哪一个的认知去买,存异是可以的。就是那句话,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就这么简单。
在一个具体问题上,可以一方让另一方为主导,只要没有的原则上的背离就行。例如,一位朋友在装修新家时,知道两人对装修的要求不能一致。因此,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妻子,就全权让媳妇制定装修方案,没有大的分歧就好,这样就避免了,因装修问题弄得夫妻不和,甚至最后关系弄僵,这就大可不必了,犯了因小失大的错误。
婚姻和恋爱是两回事,恋爱双方都是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给对方看,此时,欣赏的都是对方的优点,能大度容忍对方的缺点。婚姻不同,两人都不再掩饰,把自己的优缺点和盘托出,如果对方有异议,就会上纲上线,分歧越来越大,不及时止损,就会分道扬镳。这是很多婚姻失败的原因,相爱容易相守难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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