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知道到底怎样才算喜欢一个人,过去,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我总认为所谓的情都是从相识相知再到相爱,喜欢一个人是慢慢慢慢开始注意到自己内心的变化,开始喜欢望着一个人,喜欢对一个人笑,说话聊天打闹。
曾经我也喜欢过一个人,就像我一直以为的,这种喜欢是与同桌长时间的相处,慢慢产生的情愫。虽然,是一个没有结果的喜欢,因为我从未想过要追寻自己的喜欢。我也无数次想像着一种爱情,与其说爱情,不如说青春。幻想着我的青春里有蓝天,白云,绿茵草地,有长长斑驳的运动场跑道,有夏季时足球场草面蒸腾起的股股热气,还有无数和我一样追寻着自己青春的人在草地上奔跑,驰骋。当然,这样的青春里,必然少不了正值青春花季年龄里的美好少年与少女之间纯洁美好“喜欢”。他们对着对方傻笑,他们在雨下一起撑伞,一起放学回家。
可到了后来,我已经过了花季年龄,从青春懵懂的感知,到了现在这般拥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我向往的愈来愈多,只是没有了过去所向往的“喜欢”,我开始想要自己的自由,开始想要独自一人飞向蓝天,扑向那一朵朵像棉花糖一般的白云,即使摔的再重,扑得再远,在云朵里我都是无比舒坦得。这一种心情,就像是自己对别人开放的世界越来越窄,而心得另一边是无边无际属于自己的空间,里面有蓝天白云,有无边沙漠,有浩瀚星空。我也开始一边不受拘束,不想被任何“喜欢”束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去用自己热爱的一切去填满自己的精神,心理世界,而又一边幻想着自己能在迷雾里,看见让自己心动的一点粉色,是那种我过去不相信的一见钟情也好,总之是让终于能够脸红心跳,羞羞笑笑的感觉。
就像,我一直幻想,四月的樱花开得正盛时,树下一人,白衣衬衫,明媚而又清冷,对我一笑,我的心一定会咚咚乱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