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五)——探究学习与理科教学

2018冬奥中国首金

        “探究”一词,从字面来理解,就是探寻事物的发生、发展的原因。“探究”的概念,是教育学自古就有的研究课题,不过“探究学习”的概念却是在美国的新课程运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产生的。1964年,芝加哥大学的教育学教授施瓦布与纽约市立大学教育心理学家奥苏贝尔在讨论中率先使用了“探究学习”的术语,可以理解为“发现学习”。施瓦布与布鲁纳一样,要求把学习者作为“小科学家”对待,教学过程便成为一种在教师指导下展开的具有严密的学术性的创造活动,强调学习者通过主动的参与科学探究的过程,掌握基本概念和探究方法、形成科学态度的学习方法,强调创造性教育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探究学习遵循科学家运用的科学方法与科学精神。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1.是儿童自主地抓住自然的事物、现象,通过探究自然的过程,获得科学知识。2.旨在培养儿童从事研究的必要的探究能力。3.旨在有效形成认识自然之基础——科学概念。4.培养探究未知世界的积极态度。

        可以说,探究学习是这样一种过程——在研究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通过儿童的主动参与,发展探究能力,获得理解客观世界的基础——科学概念;进而以此为武器,培养探究未知世界的积极态度,这是现代理科教学应有的模式。但要明确的是,强调探究知识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儿童能够自然而然的掌握科学方法或者方法论。科学方法是拥有高度抽象性的系统的智力操作,是在探讨复杂问题、拟定研究计划、揭示数据与理论的关联、琢磨结论的可靠度或客观性之际所运用的策略。因而,作为探究学习的目标,应包括基本的探究能力的形成,广泛的科学知识的建构,直觉性、创造性思维及逻辑思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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