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辜负


家门旁边有条石子路,从南通向北,弯弯曲曲不见尽头,一年四季它都这么安静地躺着,不时来往的车辆是它唯一的消遣,所以路过时总留给它们一些纪念品——雨天水洼里的泥点,秋天杨树的落叶,一颗奇形怪状的石子,或是春天燕子口中的草种……

我感觉地到,它在喜悦地炫耀。

  炫耀什么呢?应该是它受到的来自自然的美意吧。

不知不觉走了很长的路,也丢掉了很多东西。我曾经有个很好的朋友,两个人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吃同一份饭,走路时迈同样的脚,睡觉前也要窝在一起窃窃私语,直到室友出声制止才恋恋不舍地停下,我们说过谁先结婚另一个就要当对方的伴娘,傻傻的想过以后就我们两个一起过也挺好……可是现在已经断了联系,这种“断”是个温和的过程,从思念到习惯,时间是一个温暖的手掌,在我们不注意时把一切物转星移 。

生活就是这样,赠予我们无限的美好,但所有的美好都有着有限的保质期,所以我们能做的便是不辜负它昙花一现的美意。


龙应台的《目送》总是让我不忍卒读而又一遍遍合起又翻开,让我印象至深的是她笔下的母亲,她老了,连自己的女儿也记不清了,却一直念叨着要回家,在“我”带她回家的火车上,她突然哭了,声音凄惨,她问,这是哪里,我要回家。默默地看着母亲,“我”终于明白她要回的不是哪个用四面墙壁围起来的家,而是那段时光,在那段时光的笼罩下,自己在厨房煎鱼,儿女在客厅打打闹闹,丈夫从后面抱住她让她猜是谁。“妈妈是搭时光机器来到这里,却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奶奶,因为一年只能相聚两次,所以她的苍老速度在我眼中更加明显,从前有她在的地方就会感觉很安全,如今每次下雨也轮到我为她撑伞,一起走路时也要刻意放慢脚步,她有时爱走神,听不清你想要说什么,有时我会害怕,会不会哪一天奶奶突然不认识我了,曾经被噩梦惊醒,隔着电话筒对奶奶哭。现在还是会害怕,但也明白这种“害怕”在时间面前的无力,时间是最铁面无私的法官,从明白这个道理开始我变得懂事,这种懂事不需要克制,是纯粹的自愿,因为我想看到奶奶顺心的样子所以我听话,因为我不想错过和她待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所以我会放下手机,陪她散步,帮她切菜,听她唠叨……亲情是上天的赏赐,它让我们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时不是孤身一人,它让这世界有人和我们流着一样的血,让我们无论走到哪里心都有归属,所以我珍惜这个赏赐,我爱那个冬暖夏凉的小家,爱那一群血浓于水,骨肉相连的亲人,我们像是一颗大树的不同枝丫,同根生,共向老。

《从前慢》的歌词这样写到“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每次听到这句都会想到爸爸妈妈。爸爸和妈妈小时候住在同一个小村庄,家离的也不远,从小就经常一起玩,还时常到对方家里去吃饭,等到了班级里开始讨论谁喜欢谁的年龄,爸爸就悄悄在心里把妈妈当作喜欢的那个人了,妈妈也敏感地察觉到了不同,虽然害羞,但对爸爸的示好也都努力回应。这样朝夕相处的暧昧岁月又持续了几年,转眼到了1995年,18岁的爸爸出了远门,去离家几百公里的山西做生意,这一去就是一整年,一年里爸爸妈妈写了很多很多信,那一堆厚厚的信至今还放在家里,多半信的内容都是没什么事可说的,无非是在笨拙地表达那些说不出口的思念。次年冬天的一天,天很冷,爸爸穿着特意在山西买的新衣服,带着买给妈妈的礼物,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还没回家就直奔妈妈那儿,敲了几下门就站得笔直,老实地等候,不一会,妈妈穿着鲜艳的红袄,花棉裤开了门,一时相顾无言,风雪吹打着两人的衣服和裸露在外的皮肤,门口洁白整齐的雪地上有一串笔直的脚印通向远方,时间仿佛过了好久,爸爸从怀里掏出那盒礼物,嘿嘿地笑,妈妈还是不说话,低着头羞红了脸。在之后的几天,不知是出于什么微妙的原因,爸爸妈妈都没再找过对方,像是在心里默默地憋着劲,最后还是爸爸缴械投降。在离开前的一天,爸爸妈妈走在田野地里,两人慢慢打开了话匣子,把信中没有吐诉完的话和着冬日的暖阳,对着想念的对方说出了口,那条小路终于还是走到了最后,爸爸停下脚步,说自己明天又要离开了——

在那个冬天,那条泥泞曲折的小路上,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妈妈抓住爸爸的衣角,小心翼翼地问自己可不可以跟他一起去。爸爸开心地晕头转向,拽着妈妈回家见奶奶,妈妈攥紧了手,仰起红红的脸对奶奶说:

“姨,以后让我帮你刷锅刷碗行吗”

也是在那个冬天,十九岁的爸爸带着十七岁的妈妈去了山西,没有婚礼,没有任何东西,但只是因为自己身边站着的人,就足够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他们来到了那个城市,它比妈妈想象中繁华,但他们的生活也同样比妈妈想象中艰辛,他们要在繁华的路边摆夜市,还要在天未亮时就准备出早市,妈妈从刚开始的害羞不敢叫卖到后来拉着过路人,让他们过来看看……雪上加霜的是爸爸因为长期受凉得了严重的气管炎,整晚整晚咳得睡不着觉,妈妈就生着火炉,抱着爸爸叹气……爸爸妈妈每每说起那段日子时,空气都很安静,我和弟弟默默地听,他们慢慢地说,不时地相视一笑,脸上看不出痛苦,只有几分感慨和……怀念。

在他们的爱情里最让我感动的是,他们经历过怦然心动,也经历了平淡艰辛,从青梅竹马到以后的白头偕老,他们把炽热的爱情相处成了冷暖自知的亲情,他们见过对方最希望自己见到的完美模样,也欣然接受褪去全部伪装后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在生活化为鸡毛蒜皮之后,他们依旧安然接受,将褪去华丽外壳的爱情注入了油盐酱醋的滋味。所有的爱情或许都会归于平淡,按照《围城》的说法,婚姻就是一座围城,戒指本身也有“禁戒”的意思,但戒指还有一个浪漫的说法:无名指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结婚时人们将戒指戴在这里,寓意着将对方放在心脏的位置。婚姻是座围城,但若在这座城里,住着一个你愿意同他虚度光阴,相濡以沫的人,那便是一座甜蜜的牢笼了。所以,在爱情里别太早失望,别辜负每个爱情的模样,或怦然心动,或日久生情,或惺惺相惜,或默默守护,爱情的千姿百态终会繁华落尽见真淳,而这之中的所有的悲喜,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冷暖自知。

亲情,友情,爱情都是美好不可辜负的事,但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最不应该辜负的还应该是自己。《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在结婚19年后抛弃了外人认为不错的生活,只为了画画。他的画并不好,也没有人来买,他也从不卖。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巨型壁画后得了麻风病死去,按照他的遗嘱,他的土著妻子烧掉了挂满壁画的房子,甚至没留下一块木头。因为作者要表现艺术与生活之间的矛盾,所以采用及其夸张的,难以理解的方式写主人公的选择,撇开他“抛妻弃子”这个罪名不谈,相比循规守矩一辈子的人来说,他更没有辜负自己,爱画画就去画了,不管画的怎么样,不管有没有人喜欢。还有获奥斯卡提名的《穿普拉达的女王》中的安迪,在她发现了圈中那些自己不能接受的事情后,毅然放弃了这个百万女孩向往的工作,坚持初心,成为一名普通的记者。在这个庞大的世界里,人流攒动,很多时候我们害怕与人群背道而驰,害怕异样的眼光,害怕不合群的自己走得更吃力,所以我们选择了迎合,在一次次迎合中失去了反抗的欲望,终于顺着人流被带到不知名的地方。我们想要成为的那个自己不一定很优秀,他只是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们成为不了那个自己,很大原因这是因为我们没有斩钉截铁的勇气,总是委曲求全,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离经叛道”的梦想,“不务正业”的兴趣偷偷藏起来,只敢在人后拿出来对影自怜。我们有时完全了自己究竟为谁而活,难道是为了别人的看法吗?难道不是为了自己吗?


生活是个大海,我们是海中的小鱼苗,鱼苗要时刻提防危险的鲨鱼,和汹涌的海浪,但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它们也会惬意的觅食,和小伙伴结伴而行,或许还会听老一辈的鱼讲“鱼跃龙门”的传说。没有什么会真正阻碍我们走向心中所爱,只有我们自己不够爱,或不够勇敢。别太在意别人,别太辜负自己:女孩们想要一个完美的身材就努力减肥,想要尝遍世间美味也未尝不可;那个让你在繁忙日子里仍然熬夜的兴趣,千万别放弃;在雨里散步,在路灯下吟诵,滑翔,蹦极这些时常为世诟病的事,只要你喜欢,就别放弃,总有人会认为你是个有趣的人。最后,无论什么时候都别忘记思考,在心中留一片荒芜之地,不关世俗的任何东西,只留给自己自由漫步。

时间是一切幸福的源泉,也是一切幸福的终结,是最仁慈的造物主,也是最严明的法官。在这样的时间面前,我们除了无言地目送,还可以做一件伟大的事,那便是不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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