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我想要给予你花朵

如果说起何处地方有着全国最大的郁金香花海,那便是A市了。每到暖洋洋的春季,郁金香竞相盛放的时候,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就会来此观赏这一年一度的视觉盛宴。缤纷多姿的花朵们在广袤的花田中犹如星子,各个水灵灵的闪闪发亮。

可是,虽说万花丛中不乏有熙熙攘攘的游客,当程抚笙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立于人群中时,仍然吸引了大量摄影师的目光。

在万紫千红的花海人海中,程抚笙靓丽的容貌和恰到好处的笑意让人驻足欣赏流连忘返。她手臂上挎着一个装满鲜花的花篮,另一只手殷勤的兜售鲜花种子。由于她温和的语气和平易近人的话语,不少人都愿意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大多会顺带购买一小袋种子。

“姐姐,你头上扎的蓝丝带真好看,是你自己要卖的吗?”一个小女孩捏住小裙子,红着脸怯生生唤住程抚笙。

“不是哦。”程抚笙蹲下来,摸摸小女孩的头,回应她一个甜蜜的微笑,她笑容灿烂的说:“这发带是售票处马路对面的一个哥哥卖给我的。”

“一个哥哥?”小女孩朝程抚笙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发现一个身穿蓝色扎染衣物的青年正在淘洗衣物。

“你去找他,他就会给你染一个漂亮的小布料,你喜欢什么形状都行。”程抚笙把蓝色发带取下给小女看,她便小跑着去找父母了。

春天的空气清新动人,到了闭园时间,还有不少游人迟迟不愿离去,程抚笙当起了之志愿者担起了疏散游客的重任。等到友人大部分离去,程抚笙才挎着她的小花篮,兴致勃勃轻抚着鲜花行走在回家的路上。

程抚笙是A市桃县人,从小在花田中长大,她居住的地方被A市人称为世外桃源,那里有很多退居幕后的富豪隐居在那里,程抚笙一家便是如此。而她家对面,住着一户人家,据说他家祖上三代都住在这里,政府拆迁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留下,据说是因为钱财不够而当起了钉子户。

在一幢幢豪华的别墅前,几间小而简陋的平房显得多么格格不入而不合常理。

今天,当程抚笙去找下了班的于言正的时候,他正在伺候祖母吃晚饭。

“祖母,还需要吃一点吗?多少再咽一口,好吗?”于言正半蹲着悄声询问着,眉目间带着少年稚气和一股淡淡的忧愁。

程抚笙知道,于言正的祖母患了重病,已经命不久矣。而于家这位祖母更是于言正现如今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有多少次,程抚笙路过看见于言正那张因为长期心情不佳而泛起青紫的脸的时候,她有多么想要成为他人生中的一束光,一株绝境中的鲜花。

每一次,当程抚笙走到于言正面前想要帮助他的时候,他都会礼貌的拒绝然后闷声不吭的回屋,最后 关上大门。

夕阳西下,缓缓落到地平线以下。黛蓝色的天空沉默的不发一言,程抚笙坐在别墅窗台前,看着满天闪烁的星子,幻想着此时此刻于言正正和她观赏着同一片天空。她瞥向花园里种的鲜花,玫瑰、百合,哪怕是A市每家每户都要栽种的郁金香,都不是她最喜欢的。

她垂下头,眼睫低低合上,嘴角却略略翘起。她想起了小时候于言正给她的第一束鲜花,白色的、有着黄色的花心,但又不是雏菊,那只是一株不知名的野花,却让她记了很多年。

于言正,你到底怎样才肯喜欢我呢?

一个月前,程抚笙大学毕业回到这里,还在公交车上的时候便看见一个背着花篮的青年,尽管他裤腿上都是泥土,也没有挡住他精致的笑容。那天太阳很大,青年的本来白嫩的肌肤被晒成淡黄色,汗珠一颗缀着一颗挂在额角,那淡色的嘴唇一下一下呼着气,刀削斧凿的面孔不由得让程抚笙一时认不出他。

程抚笙飞快跑到公交车司机面前请求让她下车,“于言正!”程抚笙一张小脸笑盈盈的,像一朵小花。

他一愣,嘴边下意识想要勾起一丝笑容,但犹豫着,最终却又是笑了,只不过那笑容带着一丝不易让人察觉的谄媚。

程抚笙没有发现,她走到于言正身边,小心翼翼问他:“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你叫程抚笙。”他抓住花篮的手不由得捏紧,嘴巴有些僵硬的开口。

程抚笙一听,眼睫弯起来像一个小月牙,白的像天边一朵云脸颊被汗水打湿,显得清纯又动人。

于言正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害羞似的低下了头,他也浅淡的笑了笑。然后变戏法一样拿出一个小蒲扇微微给程抚笙扇着风,程抚笙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儿时玩伴的照顾,她心里有些得意,骄傲的昂起头,像一只小孔雀。

不过,在夏季快要结束的某一天,程抚笙终于完美完成爸爸交给她打的任务的时候。她一路小跑着冲进于言正的院子,院子里长满了野花和药草,虽然井然有序,却是有些拥挤,程抚笙便找了一处空地,搬来一个小板凳静静等待着于言正归家。

可是人没有等到,却听见了于祖母的咳嗽声,程抚笙浑身一颤。那一声接连一声剧烈的咳嗽,在空无一人的院子里多么令人惧怕,她弓着背,想象出深山老林里的老妖婆吃人的场面,她摇摇头,觉得这只是自己的幻想,她大着胆子走进屋子里。发现是一个老婆婆正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个水杯。。她应当是喝水的时候呛着了。

程抚笙就着昏黄的灯光慢慢靠近老婆婆,她轻轻扶起她,就像照顾自己的爷爷奶奶一样轻拍着她的背。

等到老婆婆躺下睡着了,她才走出房门到外边去呼吸新鲜空气。

没过多久,于言正回家了。当他看见程抚笙的时候,他眼睛眨了眨,像是在努力确认什么,他的脸上闪过一瞬欣喜,下一刻又黯淡下去。

程抚笙跳跃着走到他的身边,询问着今天染的布匹卖的怎么样?可令程抚笙疑惑的是,于言正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好像她对对于于言正而言,不过是一个陌生人。

第二天一早,程抚笙例行公事到郁合园去检查花苗。这一天闭园,园内只有工作人员零散的自由活动。程抚笙身为这家公园的监督者,每一日都会来这里视察。

而今天,程抚笙看着远处阴沉沉的天空,她自言自语:“今天还是早点回去吧。”

云层一层压一层从方飘过来,厚重的积雨云带着泥土湿润的腥气,不一会儿,天空就降下了淅淅沥沥的雨点,郁合园到“桃园”是一大段泥巴路,不凑巧的是今天程抚笙为了漂亮穿了一双高跟鞋,小巧的脚踝暴露在空气里,被风吹的冰冷。她带着的一把雨伞也并没有什么用,在狂风的侵袭下,早就抵抗不住压力而有些变形。

程抚笙拿着翻面的雨伞,一点点挪动着脚步,可是不留神还是在脚踝处被锋利的花叶割了一个口子。鲜血挂染在缎面高跟鞋上,让高跟鞋富有美感而又显得戚绝,在狂风大作的雨夜里,哪怕是一束光也好,希望它降临在自己身上。

下一刻,那束光出现了。于言正的小屋坐落在马路边上,明明看起来风雨飘摇的小屋却格外的牢固,在物换星移的土地上显得坚定不移,就像人类的力量在大地上扎根,朴素无华。

还没到于言正家中,仿佛是某种感应,于言正披着雨衣从屋内出来,手电筒照在路面上,雨点像丝线一样挂在光源上面。

程抚笙在滂沱的雨丝中看见于言正皱着眉朝她走来,高大的身影就像救世主似的,说不出的伟岸。

于言正接过程抚笙手中的雨伞,转而脱下雨衣套在程抚笙身上。程抚笙嗅闻着于言正身上药草的味道,沁人心脾的香气萦绕在程抚笙鼻尖,她脸一红,习惯性低下了头。

“你的脚受伤了,跟我来。”于言正淡淡的说。

“嗯。好。”程抚笙捏着雨衣一脚,手被于言正的大手牵着,心底暖洋洋的。

“你在这里坐一下,我给你拿些药草敷上。”于言正拿出放在柜子里的陶瓷罐,上面印着俗气的花,可是在程抚笙看来,于言正那张富有力量的大手盖在上面时,总会让程抚笙有一种心灵上的悸动。

就像是伟大的自然造物,在苍茫天地间创造了一座座高耸的山峰,远远伫立在此处,让人心安。

药膏被于言正轻柔的涂抹在脚踝处,他睫毛颤动着,动作虔诚的让人对他心生好感,程抚笙忍不住对他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在采药。”

那天我 上山去玩,不小心摔伤了膝盖,碰巧遇见采药的你。明明是小小的身子,走在崎岖的山间却如履平地,我仍然记得你看向我的样子,眼里带着担忧,你着急的跑过来 ,眼神像小鹿一样灵动。

“于言正,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呢?”程抚笙在心里想,她说:“于言正,我一直认为你是个对待自然很善良的人,可是你为什么要帮着我爸砍伐大量的树木呢?”

“别说了。”于言正的脸迅速黑下去,就像外面的积雨云,隐隐闪着雷光,“草药敷好了,你该走了。”于言正背过身,下了逐客令。

程抚笙一言不发地走了,等她慢腾腾回到家,屋子旁边的路灯一闪一闪,眼睛似的,仿若监视。

程抚笙的爸爸还没回家,所以家里没有人,更没有开灯。程抚笙的眼神沉了沉。

“这么多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程抚笙叹了口气,她拖着受伤的脚开灯回到自己的房间,脑内计划着明天该去哪一处花田视察。可是她经不住想起于言正那张冰冷的脸,程抚笙难过的想:“我们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清晨,程抚笙洗漱好之后便去郁合园经营事务,今天的她西装笔挺,干练老沉地向每个员工发派任务,言语亲和间便让员工们对她这个新老板心悦诚服。

她沉浸在工作中,难得有空去想其它的事,直到门口警报声响起,程抚笙才从专注中抬起头。她看向监控,发现是一个男青年在闹事。程抚笙快速走向门口,发现男青年脸部红肿,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他看见程抚笙一身笔挺的正装,就像是老鹰锁定了兔子,想当然的把程抚笙当成好捏的软柿子,开口便骂道:“你这个管理员怎么当的!我的脸在这里被蜜蜂给蛰了!还因为这失去了女朋友!你看你这怎么办吧!我要赔偿!绝对要赔偿!”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男青年就是想讹钱。大伙都看着男青年低声议论,时不时眼珠子飘向背脊挺直的程抚笙,猜测着她会做出什么决断。

“这位先生,”程抚笙温柔的开口,“您脸上这伤可不像是被蜜蜂蛰的呀。”

那男子一听这话,有些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随后眉头一抬,恶声恶气的说:“怎么不像!我看就是故意找事!”

此话一出,员工们纷纷气不打一处来,一个个都忍不住要和这个男青年理论理论,可都被程抚笙拦下了。

“是这样的,您脸上属于花粉过敏,至于是不是在我们园内产生的过敏,还需要我们调出监控和医院检查进行确认。”程抚笙自小和于言正玩在一起,自然知道花过敏和蜜蜂蛰人伤痕的区别,她据理力争,当她看见男青年恶狠狠的眼神的时候也会害怕,可是她是管理者,不能失去威望。

那男子一听这话,不由得有些心虚,因为找不到回击的理由,就打算用武力解决。

郁合园的保安见他要动手,都一拥而上,可这男青年不知道在哪里学过武功,一时居然压制不住。

一个晃神的功夫,男子就冲到了程抚笙面前,众人都散开,惊呼着看着面前的险象。一个有她脸大的拳头停在她的面前,程抚笙睁开眼,发现是于言正挡在了她的身前。

那拳头不轻,程抚笙慌了神,她扶着于言正歪下去的身体,冷声对保安道:“用电棍!”

一场风波结束后,程抚笙看着于言正越发青白的脸,心疼的心脏像是在滴血。

“你没事吧?”于言正关切的询问着程抚笙,他咳了咳,继续道:“我不该来的。”

程抚笙眼角流出一滴泪水,紧抿的嘴唇终于忍不住一声呜咽,接着眼泪便止不住地流出来。

“于言正……”程抚笙额头贴着他的,嘴里呢喃着不要他管的话。

于言正揉着程抚笙的头,低低叹口气,说:“程抚笙,我其实很喜欢你。但我们不适合。”

“我知道……”程抚笙哽咽着说,她哭的妆都花了。

程抚笙目送于言正离去,他的背影坚硬、高大且不容置喙,程抚笙知道自己还是喜欢于言正。她爱他的坚强、稳重,也爱他的脆弱和难堪。

她知道,这个男人永远不可能是她的,却要永远留在她的心中。

不久,于言正的祖母去世了。因为周围的亲朋都搬去了很远的地方,下葬的时候来的人只要程抚笙。

那是程抚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于言正哭。然而他不像是真的哭,只是脸颊划过一丝清泪,之后便是沉默的挖土填土,好像在从前就把这个动作想象了上万遍。

自那以后,于言正在这个世界上便再也没有亲人了。

程抚笙后来很少和于言正见面,也极少和对方言语。程抚笙发现自己和于言正不是见面少了,而是真的没有话题可聊。也许在于言正眼中,程抚笙是天之娇女,而他自己不过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万物之刍狗。

当时的程抚笙万万没想到于言正会来到他爸爸旗下的花田工作,以程抚笙的想象,于言正大约会当一个老中医,毕竟于言正祖上直到现在世代行医,这门手艺是不该在此处断绝的。

程抚笙乐意去花田看他,遥远的距离让程抚笙两边跑,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于言正着层纱仿佛是钢筋做的,怎么都掰不弯去不掉。

直到有一次,于言正看着程抚笙递过来的饭盒,面目忽然越发的阴沉狰狞,程抚笙的手一抖,还是坚定的递了过去。

于言正没有接,他盯着程抚笙的眼睛,里面有一种晦涩不明的幽暗,他闷闷的说:“你知道别的工人是怎么说我的吗?”程抚笙看着他的目光一顿,于言正鼻孔中发出一声哼气,继续道:“他们说,我是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程抚笙,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

于言正抬头望向辽远的天际,他说:“我想多挣点钱,养一口小家,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我只想过平凡的日子。有什么错吗?”

轻风拂过两人的脸颊,冷艳的太阳将璀璨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程抚笙在亮处,于言正在暗处,两处灰色的交界线就像是打不破的天罡,阻碍着他们进一步的前进。

“于言正,你没有错。是我错了。我不该靠近你,我也不该对我们的关系有过多的奢望……是我错了。”程抚笙边说边抹眼泪,直到眼泪汹涌而出,程抚笙终是推开休息室的大门,在众人嘲笑的目光中落魄离去。

可她没有听到,在灰暗的地方,于言正捂住头,伤心地说:“对不起,我又让你哭了。”

“我本来想让你快乐一辈子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被好事的工人透露给了程总裁,他当即勃然大怒,扬言要开除于言正。

可是事情哪有这么容易,于言正不仅被开除,还因此丢掉了他的家。

等程抚笙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后了。她急切的打着于言正的电话号码,可是他一通未接,他仿佛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断绝与她的往来,从此在她眼前消失。

但是令程抚笙疑惑的是,为什么这座老屋子长久以来都无法拆掉,而这一次却让于言正搬家搬的轻而易举!她心里有一个猜想,这个猜想让她伤感绝望。

于言正真的不想再和她有任何关系了!

又是一个夏季,程抚笙接受家里的相亲嫁给了势均力敌的商业伙伴,这名男子虽然不怎么帅气,甚至有些胖,可唯一的裁定之处在于完美符合陆总裁的择婿标准。

他们的婚宴如期举行,程抚笙和新郎并肩站在迎宾台,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众人称赞真是才子佳人,天生一对!程抚笙勉强笑笑。

婚礼办的很隆重,程抚笙遥遥望着远处,她想要最后见一面于言正,但一直没有他的身影。

“在想什么呢?”新郎疑惑道,“该交杯酒了。”

“我很高兴。”程抚笙撒了一个讨好对方的谎言,“我很高兴能嫁给你。”

她最后没有哭,因为她不能哭,在以后的生活中就更不能哭了。她此后再也流不下一滴泪水,再也无法感受到幸福是何种滋味。

而这一切,能怪谁呢?也许只能怪命运不公吧。

一年后,孩子满月宴上,娇弱的婴儿突发过敏,本来光滑的脸上起了红疹,整个大厅急得团团转,程抚笙唤来了新来的家庭医生,等婴儿病情稳定之后,程抚笙抬头表示感谢。

面前的医生穿着白大褂,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光滑且没有胡茬的脸,嘴角漾着浅浅的微笑,他摘下听诊器,张开皓白的牙齿笑的阳光,声音平静令人安心:“夫人,已经没事了。”

那面貌多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长久不见打的故人忽然出现在她的眼前,居然让她泪湿眼眶,她抱着婴儿的手颤抖着,张口想要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嘴唇嗫嚅几下,几息过后,还是闭嘴不言。

她看着医生渐行渐远的背影,她伫立在原地,大树也许就是这样,早已在生活扎根,无法向世俗移动。

在程抚笙意料之内的是,那位医生真的一声不响地走了。没有留下对程抚笙的只言片语,留下的,只有一座空房的沉默。

程抚笙爱看报纸,也许实在是太无聊,又或许是想要获取某些消息。程抚笙看着报纸上那张熟悉的脸,衷心祝贺他事业上的成功。

也祝愿自己与他一切安好,余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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